平价医院的背后
我在2006年2月10日写过《我对平价医院的看法》一文,不少媒体采用过我的观点。人们也把它看做是对时任卫生部部长高强在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要求各地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的一种回应。我不再对这个“决定”评论什么,现在回顾起来,我的观点和看法还是正确的!由此我想,我最近的言论引起高层的关注不是没有道理的。我也回应记者说,我现在说的话听起来刺耳,但是或许若干年后大家会对我“肃然起敬”。为什么今天会突然聊起这个平价医院的话题呢?因为广州电视台《城市话题》有就广东省人民医院平洲分院“平价病房为何三年无人问津”的话题来采访我。说起这个话题,我觉得这是对我们当前的公立医院改革的警示:为什么政府办的公立医院会出现“平价病房”?我们现在的医改是否向着政府办医院的宗旨这一方向走?
平价医院的定义是什么呢?好像除了我给予定义之外,没有人定义它。四年前,卫生部提出:“平价医院可能是我国首批真正的公立医院,在目前情况下,平价医院对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能发挥重要作用。平价医院运行的资金来源主要靠地方政府投入,服务对象主要是低收入人群。平价医院机制如果运行成功,公立医院也都必须照此运行。”从卫生部的权威论述看,承认目前的公立医院已经不是平价医院了。或者说,卫生部试图走一条“务实”的路线策略,一种无可奈何的办法。也有领导提出,已经投入巨资建了这么多公立医院,政府还要专门拿钱出来搞平价医院,这“似乎有点儿形式主义”。这些话是否正确,根本就没有必要讨论!实际上,政府又投入多少呢?最高领导已经承认投入严重不足了。可见,我们大部分人的思想是非常模糊,不知公立医院为何物?
隐白:平价医院,在运作中,最大的可能是:单价便宜,但过度医疗极有可能比“非平价医院”还要狠。薄利多销,可以理解为:薄利,但老子要靠多销(过度医疗)将本捞回来。
希波克拉底的学生:不同意波子哥老师的看法,过度强调公平性,反而会陷入印度式的低水平的平均主义医疗体系,群众照样不满意,而且让富人搭便车。其实政府只要专心加大低收入人群的医疗补助,其他就交给市场好了。
值得记录的声音
人们的心是善良的,他们心想,政府办医院是应该赚钱的,不赚钱政府会办吗?他们不知道政府为什么要办医院,所以平价医院的出现,指望政府可以多出一些钱,缓解部分民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事实上,这种奢望是没有实现的。就拿平洲医院来说,政府并没有从财政上加大一分钱投入,也没有在政策上给予扶持,而是靠医院的一种自觉的“义举”。目前有些地区建立的平价医院,普遍采用收支两条线,完全依靠政府投入维持日常的医疗服务。从政府官员到专家、群众也都普遍认为,要让民众看得起病,就必须增加政府投入,甚至完全依赖政府全额拨款。
放眼世界,有哪一个国家的政府医院中既设立“平价医院”,同时又设立“高价病房”?政府办的医院就应该是为全社会提供平等机会的医疗服务,教会医院也逐渐过渡到政府投入,慈善医院数量与规模逐渐缩小。这就是政府办医院的结果,也是世界公立医院发展的趋势。由此,我对平价医院的看法在四年前的认识基础上提出两个思考:
1.医疗改革是否要公立医院回归它原来的本质——平价、公平、可及。为什么要发起这场感天动地的中国医疗改革,最重要的是要纠正已经商业化的公立性医院。目前,能够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的只能依靠政府,市场已经证明无能为力了。而在中国,公立医院集中了绝大多数的医护人员,也提供了主要医疗服务,要真正解决群众看不起病的难题,出路还在于政府如何使公立医院恢复其公益性,让每一所公立医院都成为平价医院。通过一种什么样的变革,能够使这类医院在政府逐渐提高拨款比例后,相应地提高其公益性色彩?政府恐怕始终不应当放弃这方面的努力。应该明白:公立医院本身就应该承担起平价医院的职责,何须另建平价医院?
所谓公立医院,不过是公益医院的代名词,即以政府补贴与医疗保险,保证群众可以享受普遍的医疗服务。从财政上看,政府也是这么做的。公立医院是政府预算单位,享受着免税和政府补贴,这一点决定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说得再直接点,纳税人是公立医院的出资人,医院理应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低廉的医疗服务。但现在,许多公立医院已经因为逐利变得面目全非。我们哪一位领导,哪一位专家都会说,要改变医疗服务基本由公立机构垄断的局面,实行真正意义的医院分类管理,把公立医院都定为非营利性,把社会办医院都定为营利性。但是实际操作起来,有谁真正把公立医院“养”起来?
类似这样的承诺,曾经不止一次地给人们带来希望。但是,如果有关部门尚且不能让本应提供平价医疗服务的公立医院做到非营利性,却要另建平价医院、平价病房,是否预示着卫生部已经承认了公立医院市场化的既成事实,下决心重建公益医院系统!如果说现在政府担心重新背上医疗这个沉重的负担,那么将来所背负的负担会更加沉重。
医疗改革不仅陷入“公立医院政府不投入”的怪圈,同时也陷入限制民营医院发展的怪圈。难怪网友不断地批评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保持自己所属公立医院的垄断地位,相关利益主体只打雷不下雨……
有人说:承担所有改革成本的是名义公益化受益人,实则为垄断受害人的消费者。医疗改革是到了痛下决心的时候了。如果要将公立医院驱赶上市场之路,替代的公益医院必须在此之前完成;如果要以市场化的竞争降低医疗费用,就必须赶快将公立医院从利益主体的怀抱中“解救”出来,激活竞争。
改革如同作战,最怕的是久拖不决,导致怨诟丛生,财政虚耗。曹刿论战曰: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2.在目前市场环境下,平价的概念对于公立医院来说只能是一种经营策略——薄利多销,吃小亏赚大便宜。真正的“平价医院”必须是完全按照非营利模式运作、由政府财政支持、接受政府严格管制的公益性医院。如果不能做到这些,就可能沦为群众难以受益的、走过场的“形象工程”。
医院实施“平价”多是一种经营策略,一般是基于“搭配销售”的原理基础上的。不管是政府办的医院还是其他非政府办的医院,都存在经营——成本经营是最基本的。医院如果忽视这一点,那就注定要倒闭,或者其所提供的服务是极其有限和差劣的!
药品降价对百姓来说,是件好事,但基本药物目录之外的药品不再允许出售,部分病人会流失。
通过服务收费来补偿资金短缺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我们期待政府财政补贴和医保政策向基层倾斜,实现大病到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医改初衷。
并非官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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