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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与生物医学伦理学

时间:2023-04-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儒家思想是入世的思想,这一基本特征决定了儒家主张是一种世俗的人道主义学说。因此,传统中国的医学人道主义亦即儒学人道主义,二者确实是不可分的。在中国,生物医学伦理学所涉及的问题难免与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传统文化相冲突。更广泛一些看,在渗透着世俗儒家思想影响的东亚国家,所遭遇到的生命伦理学问题,如脑死亡、安乐死、自主性、知情同意、生殖技术、临终关怀等,也无不与世俗的儒家思想相关联、相冲突。

儒学又称仁学。《说文》曰:“仁,亲也。从人二。”由此可见,仁的核心内涵是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与亲密感情。儒家对此作了充分的发挥和诠释。在儒家的理论体系中,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是交织在一起的,但其关注的中心始终是人类的生存状况及其命运。

2.3.1 儒学人道主义

儒家思想是入世的思想,这一基本特征决定了儒家主张是一种世俗的人道主义学说。分析一下儒学的经典著作,不难发现人道主义是儒家学说中最富有价值的内容。儒学人道主义的基本纲领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仁者爱人

“仁者爱人”是儒学人道主义的基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就目标或愿望来说,儒家的仁爱之心是极其博大的。儒家构思了大同社会的境界,提出了小康社会的设想,发布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儒家知识分子宣言,致力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社会目标的实现,等等。韩愈在《原道》中宣布“博爱之谓仁”,的确把儒学人道主义的主题鲜明地表达了出来。同时,儒家之爱人又是基于现实的,是切实可行的。儒家提出了“等差之爱”,即亲亲,尊贤,仁民和爱物。爱是共同的,但对象不同,爱的方式和程度自然也就有差别。这是以承认私有制社会的现实而提出来的仁学方案。看起来这与博爱是有差异的,与“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的“天下为公”的状态是不同的。但在儒家看来,这恰恰正是通向天下一家的理想境界的现实选择。儒家是入世的,因此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保持必要的平衡也就成为不可避免的选择。而且在儒家的等差之爱的模式中隐含着“距离产生美感”的思想,因此值得我们很好地重视与研究。

(2)道德面前人人平等

以往的研究者大多主张,儒家学说中缺乏具有激动人心力量的平等自由等内容。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儒家学说也就不可能具有久远的价值。平等和自由的观念是形成独立的人格和自觉的道德意识的基础,对于一个称得上是博大的文化来说,它是不可或缺的。

孔子主张:“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就是所谓的忠恕之道。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他人不要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这两条原则对于所有的人都是适用的。它实际上否认了道德原则面前的任何特权。孔子主张,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孟子提倡,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为了理想目标的实现和社会正义的事业,必要的时候甚至于可以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所谓“和而不同”,所谓“当仁不让于师”,所谓“知其不可而为之”,正是独立人格的表现,正是平等和自由意识的表现。中国历代知识分子之所以屡遭迫害,就是因为总是有那么一些知识分子是“不识时务者”,他们每每以圣贤的理论为依据来对现实世界发难。在他们看来,苍天不灭,人类的良知良能也不可灭。于是在他们的小小身躯中发动起来了惊天动地的精神力量。

(3)相约文明

相约文明是儒学人道主义的又一深刻的主题。这里的所谓“约”指的是心灵之约。儒家所约的对象,首先是知识分子,并期望通过知识分子带动起更多的人们。在儒家的人道主义理论框架中,它所致力于扩张的并不是个人的自由意志,而是一种文明的生存方式。儒家认为,把人与动物区别开来的就是人所具有的善良本性及其后天形成的文明的生存方式。因此,对于人们来说,文明其德性和仪表,使得他们的视听言动表现出文明而高贵的文化素养,并由此向着圣贤的境界进发,这正是人生的价值和魅力之所在。因此,人生实际上处于自始至终的所谓“学”的过程中。这种类似于宗教式热忱的人生态度,以“诚”作为贯穿于全部人生的红线,以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作为其理想目标与现实的选择。

在儒家看来,人们的善良的天性是人类的宝贵资源。如果人们失去了它的话,人类会怎样呢?儒家实际上在做着维护人类心态系统的平衡工作。

如果我们把儒家的人道主义和西方文艺复兴时期产生的人道主义加以比较的话,我们不难发现它们的不同之处。其最主要的区别在于,西方的人道主义观念体系是以个人的价值,个人的权利,个人的自由为其出发点和归宿的。儒家的人道主义则试图在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之间找到一条共生共存、共同发展的方式与途径。其共同点是,东西方的人道主义都表达出了对于人类的生存和命运的深切关注,都以博爱作为其社会理想的大旗。

2.3.2 儒学与医学

儒学人道主义所表达的主题,在医家那里得到了接纳和实践。

就起源而言,儒学和医学,共同根源于上古文化所形成的圣贤传统,所谓“神圣传统发于一端”。从医家之圣经《黄帝内经》来看,其忧民忧伤的道德情怀,同儒家的“仁以为己任”的急迫追求,是完全一致的。然而随着儒学在中国社会生活中之被置于主导的地位,特别自宋代始,医家越来越自觉地聚合在儒家思想的大旗下,以儒学人道主义来表达他们的道德理想和追求。

在儒家那里,理想与现实的冲突是经常要面对的课题。在复杂的社会现实中,儒家实际上奉行的是一条调和主义的路线,虽然这种状况的出现并不符合孔孟先师的意愿。医家则没有那么多的顾忌,因为医家处于一种相对超脱的地位,使得医家有可能成为儒家的博爱精神的真正体现者。

医家拳拳服膺儒学,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得到了有力的体现。在理论方面,医家关于医学的经典表述是:医乃仁术,医乃仁道。医家甚至还提出了这样一种观点:“医乃儒者之一事。”孟子强调人的良知良能,心学家们更将其推到了本体论的高度,这也为医家所热烈推崇。归根到底,医家是运用儒家的人道主义来为医家的忧民忧伤的道德良心论证的,而忧民忧伤正是医学人道主义的核心内涵。

在实践方面,医家以“诚”作为体现敬业精神的核心范畴和职业行为规范的总纲领。这也明显地来自儒学。在儒家那里,“诚”是发育和鼓舞万物的精神力量,是光明和博大的德性的象征,是可以惊天地、泣鬼神的境界。这正好符合医家的心愿,而且亦与《黄帝内经》中所表达的高尚情感相呼应,因此理所当然地为医家所接纳。至于在道德修养方面,儒家对于医家的影响更是无所不在。儒对于医的影响可谓大矣。因此,传统中国的医学人道主义亦即儒学人道主义,二者确实是不可分的。

2.3.3 儒学与生物医学伦理学

在中国,生物医学伦理学所涉及的问题难免与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传统文化相冲突。更广泛一些看,在渗透着世俗儒家思想影响的东亚国家,所遭遇到的生命伦理学问题,如脑死亡、安乐死、自主性、知情同意、生殖技术、临终关怀等,也无不与世俗的儒家思想相关联、相冲突。就像西方的基督教对人和生命伦理学的影响一样,中国人观念中儒家思想会对生命伦理学所面对的问题作出反应。

中国的生物医学伦理学离开了儒家思想的根基是令人难以接受的,也是不可思议的。我们在研究“知情同意”原则时,一再强调个人意愿的重要性,然而在实际的临床实践中,西方式的“知情同意”原则却很难在中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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