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省的流行县数据库验收
(1)县级疾控机构自查
1)数据采集要求
各调查县数据采集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对尚未完成的调查内容进行补充调查,个别调查内容在补充调查后确实无法完成的请说明具体原因。
A.户基本情况调查:每村至少调查20户。
B.人群包虫病患病情况调查:抽取的16个调查村应覆盖当地所有的生产类型,每村至少调查200人,全县至少调查3 200人。
C.患者个案调查:对调查中发现的所有包虫病患者均应开展个案调查。
D.终宿主感染情况调查:每户采集1份犬粪,每个调查村至少采集20份犬粪,每县至少320份犬粪。
E.家畜患病情况调查:所调查的家畜应为当地繁育的1岁以上的羊1000只或牛500头,且来源于10个以上的村。
F.啮齿类动物调查:有泡型包虫病流行的县,调查各种成年鼠数不少于1000只。
G.包虫病防治知识和行为问卷调查:每个调查村中至少调查20人,选定的学校调查4年级及以上的所有学生。
H.儿童包虫病患病情况调查:调查县所有的生产类型均应有1所小学被抽中,若学生集中在县城,该县城所有的小学均应开展调查。
2)数据整理
A.各调查县应对调查数据按附表1、表2格式进行初步汇总与统计。
B.户基本情况调查、人群患病调查、患者个案调查、终宿主感染情况调查、家畜患病情况调查、啮齿类动物调查和包虫病防治知识和行为问卷调查七项调查的原始表格以村为单位整理归档,村内按调查个体编号由小到大顺序整理。
C.儿童包虫病筛查登记表格的原始书面记录以县为单位整理归档,县内按调查个体编号由小到大顺序整理。
3)数据录入
将以上8份表格的内容使用Epi Info软件,按照统一编制的电子数据库严格实行双录入,对于未进行双录入的必须再次录入一遍。
4)数据保存
A.对原始书面记录表1至表7的七份表格,以村为单位按编码大小整理后妥善保存;表8以县为单位按编码大小整理后妥善保存。
B.电子数据库保存于电脑非系统安装盘或专用的移动存储器中,并做好光盘备份保存。
5)提交要求
对自查发现的双录入表格中的问题双份都进行订正,符合要求后由各县级疾控机构将双录入的数据库、调查基本情况汇总表1、表2和县级疾控机构验收记录表4进行备份保存,并将调查基本情况汇总表1、表2和县级疾控机构验收记录表4及验收报告提交给市(州)级疾控机构。
(2)市(州)级疾控机构检查验收
1)计算机辅助检查
A.表1至表8表格编号唯一性核查,编码规则符合数据库填表要求。
B.使用Epi Info软件中的双录入比较功能对双份录入的数据库中除姓名以外的数据进行双份比较。
C.计算机辅助检查发现的所有错误均需由县级疾控机构对双录入的数据库同时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数据库再次提交市(州)级疾控机构重新进行双录入比对至双录入检查一致为止。
2)人工核查
A.按电子数据库填表说明填写相关数据项。
B.对每个县级疾控机构上报的电子数据库,每个表格抽取调查数量的10%份电子记录表格与原始数据记录表进行比对,若不符合率<1%,县级疾控机构仅需对照原始调查表对有误的数据进行修正后即可提交;若不符合率≥1%,县级疾控机构需对照原始调查表对电子数据库所有数据进行逐项比对并修正,市(州)级疾控机构在确认上次抽取的10%数据已经修正后,重新抽取该县另外的10%份电子记录表格与原始数据表进行再次比对,直至不符合率<1%并对有误的数据进行修正后方可提交。按附表3格式填写每次核查的不符合记录备查。
3)保存并提交
市(州)级疾控机构对计算机辅助核查和人工核查均符合要求的县级疾控机构上报的电子数据库、调查基本情况汇总表1、表2和县级疾控机构验收记录表4及验收报告进行备份保存,并将合格的数据库、调查基本情况汇总表1、表2和市(州)级疾控机构验收记录表4及验收报告提交至省级疾控机构。
(3)省级疾控机构核查验收:省级疾控机构对各市(州)级疾控机构上报的电子数据库,每市(州)随机抽取10%(至少1个)调查县进行核查,表1~表8每个表格抽取调查数量10%的原始数据表与电子记录表格进行比对,不符合率<1%,视为验收合格,省级疾控机构只需组织县级疾控人员对此次核查出的不符合数据进行修正;不符合率≥1%,视为验收不合格,市级疾控机构需组织辖区内所有调查县对全部调查数据进行重新核查修订后,省级疾控机构抽取另外10%的调查县同上进行重新核查,直至合格。按附表3格式填写每次核查的不符合记录备查。
省级疾控机构对各市(州)级疾控机构上报的合格电子数据库、调查基本情况汇总表1、表2和市(州)级疾控机构验收记录表4进行备份,并将合格的数据库、调查基本情况汇总表1、表2和省级疾控机构验收记录表4及验收报告提交至中国疾控中心寄生虫病所。
(4)国家级疾控机构核查验收:中国疾控中心寄生虫病所组织对各省级疾控机构上报的电子数据库,每省抽取2个调查县进行核查,每个表格抽取调查数量的10%份电子记录表格与原始数据表比对,不符合率<1%,视为验收合格,省级疾控机构只需组织县级疾控人员对此次核查出的不符合数据进行修正;不符合率≥1%,视为验收不合格,省级疾控机构组织市(州)、县级疾控机构对所有调查县调查数据进行重新核查修订后,中国疾控中心寄生虫病所组织省级疾控机构抽取另外2个调查县每个表格调查数量10%的电子记录表格与原始数据表进行重新核查,直至合格。按附表3格式填写每次核查的不符合记录备查。
中国疾控中心寄生虫病所对验收合格后的数据库、调查基本情况汇总表1、表2、省级和本级疾控机构验收记录表4及验收报告进行备份保存,并撰写中国疾控中心寄生虫病所验收报告。
2.除项目省流行县之外的调查县数据库验收
全国除项目省流行县之外的调查县,按照《全国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方案》的要求,以出现本地感染的病例为线索开展相关调查,相关调查的数据验收参照本方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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