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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建筑的生存情况

时间:2023-02-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7 历史建筑的生存情况调查农村现有老建筑的保留情况,仍然是以主观题的形式进行,将其进行归纳整理,共分为12类,如表7-1和图7-1所示。在历史建筑的保存方面,远离城区的村落中有65.8%保留有传统的宗祠,明显高于平均值。浙江省新农村建设一直重视农村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所以,农村历史建筑保护情况不容乐观,农村历史建筑保护措施落实还不够到位,急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这牵涉到历史建筑判断标准和认识问题。
历史建筑的生存情况_新农村人文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发展研究

7 历史建筑的生存情况

调查农村现有老建筑的保留情况,仍然是以主观题的形式进行,将其进行归纳整理,共分为12类,如表7-1和图7-1所示。在12个类别中,目前农村占有率最高的仍是宗祠。调查样本中,浙江省内有33.11%的农村保留有宗祠,省外比例是30.51%;其次是寺庙,浙江省比例为15.66%,省外比例为17.51%;再次是戏楼或戏院,浙江省比例为11.56%,省外为9.04%。其他类型的老建筑在农村普遍分布较少,如私家园林、官府建筑、民宅、书院、古街等在农村属零星分布。

表7-1 老建筑的保留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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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1 省内外老建筑保留情况对比

农村历史建筑是传承历史文化的鲜活载体,也是保持村落个性风貌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元素,但伴随着乡村工业化、村落城镇化、农民市民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尤其是“合村并居”工作的开展,原有自然传统村落大规模消失,村落中的历史建筑生存面临危机,命悬一线;作为中心村,在新农村建设的整治、改建需求面前,其原有历史建筑及其环境,如果不在文物保护名单内,随时面临被拆除的危险命运。怎样保护、传承与发展统一是摆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调查分析显示,人文生态现状因不同地理位置条件而不同。在历史建筑的保存方面,远离城区的村落中有65.8%保留有传统的宗祠,明显高于平均值。所以,远离城区村落,更应该受到关注。

浙江省新农村建设一直重视农村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为避免古建筑和民族民间艺术遭到破坏和流失,浙江省文化、文物部门建立了大量民俗博物馆,对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文物保护工作卓有成效。比如重点发展了景宁大均乡畲族民间艺术生态保护区。但是,在农村历史建筑保护和村落个性风貌发展上,仍然存在历史建筑保护的数量与浙江省的历史地位不相称,数量偏少;重现存完整村落的保护,轻现存分散或不太完整的历史建筑的保护;消极对待保护,建设性破坏仍在发生等问题。通过对浙江省11个地区2382个村庄的调查发现,村庄同化现象严重,个性缺失趋势明显,很多珍贵的文化遗存正处于毫无保护的自然消耗状态之下,风化侵蚀、人为破坏,处境危险,急切需要采取措施,加强保护和赋予有意义的使用功能。所以,农村历史建筑保护情况不容乐观,农村历史建筑保护措施落实还不够到位,急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政府应该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其进行普查测绘,对建筑结构及建造年代进行鉴定确认,分门别类,采取措施,科学管理。如拨专款进行修缮维护,某些建筑可赋予其新功能,改造为农村的公共活动场地等。

农村现有历史建筑中,寺庙、宗祠和戏楼三类建筑样本比例较高。样本显示,56.2%的村落保留有祠堂、老宅等老建筑,目前农村占有率最高的是宗祠。在对宁波道成岙、东兴村、金峨、韩岭村等所属的自然村落深入考察时发现,大量老宅屋顶残破、墙身裂缝、木质梁柱腐朽,其命运令人担忧。

如奉化金峨村,村内建筑多为砖石建筑和木质建筑,危房比例高达80%。村民、村干部的保护意识不强,认为这些老的、旧的房屋没有保留价值。其实不然。这牵涉到历史建筑判断标准和认识问题。从人文和历史的角度看,凡是有着作为人们精神归宿的魅力,会作为一种地域性共同拥有的记忆的东西都值得保留。据此,少数文革时期、改革开放初期的典型建筑也可以考虑在利用的前提下加以保护,这些“历史建筑”终究是那个时代具有特殊的价值与意义,一概推倒不合适。我国城市建设曾走过由“破旧立新”、“建设性破坏”到率先立法、依法保护的弯路,付出了沉痛、高昂的代价;国外发达国家乡村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时刻提醒着我们,绝不能后悔了再去做“抢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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