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红斑狼疮是指因服用了某些药物后所致的红斑狼疮。到目前为止,已知引起药物性红斑狼疮的药物多达50余种,发病与每日用药量及总用药量有关,一般于常用药物剂量数月后诱发。据研究,可能是药物改变了抗原,机体产生了相应的自身抗体而引起。
药物性红斑狼疮的常见症状有发热、肌痛、关节痛和心包炎及胸膜炎等,但较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症状轻。而且颊部皮疹、口腔黏膜溃疡、雷诺现象和严重脱发均较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少,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也少见。除普鲁卡因胺所致的药物性红斑狼疮有中枢神经系统病变外,其他药物所致的药物性红斑狼疮很少累及中枢神经系统。肾受累较少出现。在实验室检查方面,药物性红斑狼疮可有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常见的红细胞沉降率增快、高球蛋白血症、红斑狼疮抗凝物阳性等。红斑狼疮细胞阳性率与系统性红斑狼疮相似。在药物性红斑狼疮患者的心包积液和胸腔积液中也常可找到红斑狼疮细胞。药物性红斑狼疮抗核抗体的阳性率与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的阳性率相似,但药物性红斑狼疮患者几乎不出现抗ds-DNA抗体和抗Sm抗体,且补体水平不降低,以此可与系统性红斑狼疮相鉴别。
对于药物性红斑狼疮应及早诊断,及时停药。一般在未经特殊治疗,停药数天或数周后红斑狼疮症状消失。某些药物所致的药物性红斑狼疮患者,停药后临床症状好转,但血清学异常可持续数年。对极少数停药后临床症状不消退者,可以采用阿司匹林、吲哚美辛、布洛芬等非甾体消炎药,注意在应用此类药物时要防止对肾的影响。对有胸膜炎及心包炎等病情严重者,可采用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除了某些药物外,日常生活中常有一些含芳香胺和肼类的食物或化妆品,以及含有的联胺成分的某些食物、染料、烟草可诱导药物性红斑狼疮,应尽量少用或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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