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医院建筑布局是隔离预防措施的基础。因此,医院的建筑设计及布局流程应满足控制医院感染的传播、防止病原微生物污染环境的要求,为患者提供安全、便捷的就医环境,为医护人员提供安全、高效的工作条件。
一、医院感染控制相关医院建筑设计原则
医院建筑设计应根据医院规模、行政、任务等功能要求,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满足医疗流程要求,充分重视医院环境的卫生安全,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有效控制医院感染传播,保护环境,力求达到使用方便、安全、舒适、内部建筑空间变化灵活,并留有可持续发展的可能。
二、医院感染控制相关建筑设计要求
(一)院址选择
在当地城镇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的指导下,医院应选择交通方便、便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环境安静的区域。远离一些能产生环境污染的污染源,通过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达到彼此安全间隔的目的,以避免影响医院环境。同时,也应与一些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场所保持一定距离。
(二)总平面设计要求
为了达到有效地控制医院感染传播的目的,在医院建筑平面设计时,应科学、合理地安排医院各个功能部门,明确服务流程,洁、污路线清楚,保障洁、污分开,防止人流、物流交叉导致污染。
1.医院建筑分区 根据患者获得感染危险性的高低和污染程度,宜将医院功能部门分为4区。
(1)低危险区域(清洁区):包括行政管理区、教学区、图书馆、生活服务区等。
(2)中等危险区域(潜在污染区):包括普通门诊、普通病房等。
(3)高危险区域(污染区):包括感染疾病科(门诊、病房)等。
(4)极高危险区域(重点保护区):包括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器官移植病房等。
依据以上建筑分区要求,所属科室相对集中。隔离病区相对独立,远离普通病房和生活区,从而使感染源得到控制,避免造成医院内扩散。
2.医院出入口设置 医院设置出入口应注意人员出入口不可兼作尸体和废物出口,后者应设在相对僻静的位置。尸体及污物运送路线应避免与主要人流路线交叉,以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太平间、医疗废物暂存地及污水处理站等应设于医院隐蔽处,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密集区,并与主体建筑有适当距离。
3.相关建筑设施
(1)电梯:当病房楼高度超过24m时应设专门运送污物的电梯,以保证污物运送人员的隔离。
(2)室内装修:一般医疗用房的地面、墙裙、顶棚,应便于清扫、冲洗。手术室、移植病房、烧伤病房等洁净度要求高的用房,其墙壁、天花板、地面应无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其阴阳角宜做成圆角。装修应选用无吸附性、无毒无味、光洁、耐腐蚀的材料,以方便清洁和消毒。
4.建筑通风 为了减少室内空气中的病原体污染,控制医院感染尤其是呼吸道传播疾病的扩散,医院建筑应建立良好的通风系统。通风系统应区域化,并确保空气由清洁地点向污染地点流动趋向,放置区域间空气污染传播,以保障患者及医务人员所处环境的安全。
常见的空气物理净化方法如下。
(1)自然通风:利用建筑物内外空气的密度差引起的热压或风力造成的风压来促使空气流动而进行的通风换气,是一种自然清除微生物的有效方法。但应强调的是自然通风应为新鲜空气的通风对流,方能达到效果。
(2)机械通风:自然通风换气量不良时,可通过安装通风设备,利用风机、排风扇等运转产生的动力,使空气流动,以达到通风换气的目的。
(3)空调通风系统:通过空调设备来控制室内温度、湿度、气流、灰尘、细菌以及有害气体等,以确保符合卫生学要求。在空调系统设计中,应注意空调的分区设置,并放置污染的空气逆流;隔离病房应采用直流式空调系统,同时排风应经过滤器处理后再排入大气。
(4)空气洁净技术:指利用洁净系统中装置多级空气过滤设备,使进入的空气在温湿度调节的同时,保证空气中几乎不含控制粒径以上的尘粒及微生物颗粒,并根据每立方米空气中所含的控制粒径的微粒数量,将空气洁净度分为不同级别,如百级、千级、万级、十万级等。医院采用空气净化技术除尘除菌,达到使空气洁净的效果,具有防止或减少医院感染的作用,已广泛应用于手术室、移植病房等特殊区域。通过空气洁净技术可为高度易感的患者提供正压病房实施“保护性隔离”措施,也可为空气传播性疾病患者提供负压隔离病房,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达到“感染源隔离”的目的,以阻断医院感染的传播。
三、医院建筑的区域隔离
当医院收治传染性或疑似传染性疾病患者或有重要流行病学意义的病原体感染患者时,应针对不同病原体的传播途径,将建筑布局进行区域划分,实施“区域隔离”,即将感染源(患者或病原携带者)安置在指定的地点或特殊环境中,使他们与普通患者分开,并对该指定的地点或特殊环境及时消毒处理,以防止疾病的传播和不同病种间的交叉感染。区域隔离作为环境屏障,是隔离预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他隔离措施的基础,确保各项隔离预防措施顺利有效地实施。隔离的实施遵循“标准预防”和“基于疾病传播途径的预防”的原则,阻断医院感染传播途径的隔离预防措施主要包括空气隔离、飞沫隔离及接触隔离3类。
(一)区域隔离相关概念
1.三区 指病房内的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
2.清洁区 不易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和病原微生物等物质污染及传染病患者不应进入的区域。包括医务人员的值班室、卫生间、男女更衣室、浴室以及储物间、配餐间等。
3.潜在污染区 位于清洁区与污染区之间,有可能被患者血液、体液和病原微生物等物质污染的区域。包括医务人员的办公室、治疗室、护士站、患者用后的物品、医疗器械等的处理室、内走廊等。
4.污染区 传染病患者和疑似传染病患者接受诊疗的区域,包括被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衣物、用具等暂存和处理的场所。包括病室、处置室、污物间以及患者入院、出院处理室等。
5.缓冲间 指清洁区与潜在污染区之间、潜在污染区与污染区之间设立的专门区域,是一个两侧均有门的通道或小室,可作为医务人员的准备间。
6.两通道 指医务人员通道和患者通道。医务人员通道、出入口设在清洁区一端;患者通道、出入口设在污染区一端。
7.负压病房 通过特殊通风装置,使病房的空气按照由清洁区向污染区流动,使病房内的压力低于室外压力。负压病房排出的空气需经处理,确保对环境无害。
(二)建筑与区域隔离
1.门诊
(1)普通门诊应单独设立出入口,设置问讯、预检分诊、挂号、候诊、诊断、检查、治疗、交费、取药等区域,流程清楚,路径便捷。
(2)发热呼吸道门诊应自成一区,出入方便,并设预检分诊、隔离诊查室等。
(3)普通门诊、发热呼吸道门诊、感染疾病科门诊宜分开挂号、候诊。
为避免不同科室患者相互穿行和干扰,应分科挂号、分科候诊。各诊室要采光良好,室内可以自然通风,无窗户的科室应安装通风设施,保证诊室空气新鲜。诊室应配备适量的流动水洗手设施和(或)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外科处置室应分别设置无菌切口处置室和感染切口处置室。若在同一室内进行,应先进行无菌切口的处置,再进行污染切口的处置,最后进行特殊感染切口的处置。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到专用隔离诊室或引导至感染疾病科门诊诊治,可能污染的区域应及时消毒。
2.急诊科(室) 急诊科应与门诊部毗邻,设单独出入口、有与其他科室或部门相连的通道,各主要通道应考虑检查车或检查床、设备的出入通畅,方便患者就诊。急救大厅宽敞明亮,急诊科应设预检分诊、诊查室、隔离诊查室、抢救室、治疗室、观察室或监护室、值班更衣室、医护办公室等。有条件的医院宜设挂号、收费、取药、化验、X线检查、手术室等。各诊室内应配备非手触式开关的流动水洗手设施和(或)配备速干手消毒剂。应严格预检分诊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及疑似患者,及时采取隔离措施。急诊观察室应按病房要求进行管理,急诊观察室床间距应不<1.2m。
3.普通病区 病房和治疗室、换药室、处置室、配膳室、盥洗室、储物间、卫生间等辅助用房布局合理,洁污分开,区域划分明确,标志清楚,防止因人员流程、物品流程交叉导致污染。有条件的应在病区的一端设立一间或多间带有卫生间的隔离病室,用于特殊感染患者的临时隔离。感染性疾病患者与非感染性疾病患者宜分室安置。病情较重的患者宜单人间安置,受条件限制的医院,同种感染性疾病、同种病原体感染患者可安置于一室,病床间距宜>0.8m。病室床位数单排不应超过3床,特殊情况不得超过4床;双排不应超过6床,特殊情况不得超过8床。
4.感染性疾病科
(1)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应在门诊区以外的地方单独建立,按区域隔离布局,设专用挂号、收费、取药、化验、诊室、治疗室、观察室、患者专用厕所、处置室、污洗间等,严格区域管理。设于普通门诊区内的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应自成一区,设单独出入口。当出现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应在门诊、急诊部入口对患者进行预检筛查分流,以控制患有传染病患者的活动范围,减少其扩散。
(2)感染性疾病病房:应设在医院相对独立的区域,远离儿科病房、重症监护病房和生活区。也可在医院建筑物的一端设立感染性疾病病区,设单独出入口和出入院处置室。病房内应布局合理,标识明显。不同种类的感染性疾病患者应分室安置,每间病室不应超过4人,病床间距应不少于1.1m。病房应通风良好对于守住呼吸道传染病的病区,其布局应符合WS/T311-2009《医院隔离技术规范》中相应的规定要求。
5.隔离病室 在重症监护病房及普通病房均应设置隔离病室。隔离病室即可用作感染源隔离,也可作为高度易感患者的保护性隔离,以减少或去除任何途径的传播机会。重症监护病房每4张床位应配置1个隔离病室;普通病房应根据收治病种及床位数,在病房的末端设置1个或多个隔离病室。隔离病室内应配置专用的洗手和卫生沐浴设备。用于保护性隔离者,可设为正压病房,用于呼吸道感染源隔离者可设为负压病室,也可设置为正负压转换形式的隔离病室。
(三)不同传播途径疾病的区域隔离
1.呼吸道传播疾病的区域隔离
(1)建筑布局与设施:集中收治呼吸道传播疾病的地点应设在医院相对独立的区域,分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各区之间界限清楚,标识明显。设立两通道和三区之间的缓冲间。缓冲间两侧的门不应同时开启,以减少区域之间空气流通。病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配置卫生沐浴设备。各区域应安装适量的非手触式开关的流动水洗手池。不同种类传染病患者应分室安置,疑似患者应单独安置。受条件限制的医院,同种疾病患者可安置于一室,两病床之间距离不少于1.1m。
(2)负压病室的建筑与设施:应设病室及缓冲间,通过缓冲间与病区走廊相连。病室采用负压通风,上送风、下排风。病室内送风口应远离排风口,排风口应置于病床床头附近,排风口下缘靠近地面但应高于地面10cm。门窗应保持关闭。病室送风和排风管道上宜设置压力开关型的定风量阀,使病室的送风量、排风量不受风管压力波动的影响。负压病室内应设置独立卫生间,有流动水洗手和卫浴设施。配备室内对讲设备。送风应经过初、中效过滤,排风应经过高效过滤处理,每小时换气6次以上。应设置压差传感器,用来检测负压值,或用来自动调节不设定风量阀的通风系统的送、排风量。病室的气压宜为-30Pa,缓冲间的气压宜为-15Pa。一间负压病室宜安排一个患者,无条件时可安排同种呼吸道感染疾病患者,并限制患者到本病室外活动。
2.接触传播性疾病的区域隔离 有条件应安置在隔离病室1人间,病房内医疗区域、医疗辅助用房区域、污物处理区域和医务人员生活辅助用房应相对独立,标识清楚。无条件时,同种病原体感染患者每间病室应不超过4人,床间距应1m以上。病房通风良好,通过自然通风或安装通风设施,以保证病房内空气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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