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分级防护措施
(一)分级防护措施
1.基本防护(一级防护)
(1)适用对象:医院传染病区、发热门(急)诊以外的从事诊疗工作的医护技人员。
(2)防护配备:白大衣、工作裤、工作鞋、戴工作帽和外科口罩。
(3)防护要求: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
2.加强防护(二级防护)
(1)防护对象:进行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可视污染物的操作时的医、护、技人员;进入传染病区的医护技工作人员;传染病流行期间的发热门诊等。
(2)防护配备:隔离衣(进入传染病区时)、防护镜(进入传染病区时,进行可能被体液喷溅操作时)、医用口罩(进入传染病区时)、手套(医技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血液可能污染时)、面罩(有可能被体液、血液分泌物喷溅时)、鞋套(进入传染病房或病区)。
3.严密防护(三级防护)
(1)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呼吸道传染病患者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时。
(2)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可使用面罩。
(二)一般性预防原则
1.应禁止行为
(1)可能发生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的工作场所,应禁止进食、饮水、吸烟、化妆和摘戴隐形眼镜等。
(2)禁止食品和饮料混置于储存血液或其他潜在污染物质的冰箱、冰柜、抽屉、柜子和桌椅面等。
(3)禁止弯曲被污染的针具,禁止双手回套针帽,禁止用手分离使用过的针具和针管,
(4)禁止用手直接拿取被污染的破损玻璃物品,应使用刷子、垃圾铲和夹子等器械处理。
2.应注意事项
(1)尽可能应用不接触技术。
(2)洗手与戴手套是完全独立的措施,不能相互替代。
(3)在需要更换拖鞋的病区或工作场所,医务人员必须穿防刺穿(不暴露足部皮肤)易清洗的拖鞋。
(4)在收集、处理、操作、储藏和运输过程中,可能造成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污染的标本应放在防泄漏的容器中。
(5)在维修或者运输可能被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污染的设备前应当检查,并进行必要的清洁和消毒。
(6)任何设备、环境或工作台面被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物污染后应立即清洁和消毒。
(7)工作结束后,应使用适当的消毒剂消毒被污染的工作台面。当工作台面被血液、体液或其他潜在传染物明显污染后,或在上次清洁后工作台面又被污染,应立即消毒。
(8)当工作台面的保护性覆盖物(如塑料盖布、铝箔、防渗透的吸水纸等)被明显污染时,应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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