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发育阶段的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时期,组织器官的生理功能和生化代谢尚不完善,随着年龄的增长,在解剖、生理、生化、病理、免疫等方面不断变化,如身高、体重、体表面积、组织器官在不断增长,不同的发育阶段生理变化差异显著,对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功能随年龄增长具有各自规律。了解不同发育阶段小儿的生理特点及药物的药动学和药效学特点,是合理用药的重要保证。
1.新生儿
(1)脏器功能发育不全,酶系统发育尚未成熟,对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体内过程及毒理学反应,不同于其他年龄组小儿,更不同于成人。
(2)随出生体重、胎龄及出生后日龄的改变,药物代谢及排泄速度变化很大。故不能把成人药物动力学的参数及其用药规律照搬于新生儿。
(3)患儿之间个体差异很大。在病理状况下,各功能均减弱。
2.婴幼儿
(1)婴幼儿期对药物的代谢较新生儿显著成熟,但从其解剖特点看,发育尚未成熟,用药仍须予以注意。如口服给药时吞咽能力差,又有惧怕服药的心理,往往哭闹拒服,易造成呛咳、气管异物。
(2)婴幼儿期对某些药物的毒性反应表现不明显,用药时要特别注意不良反应。避免使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以避免对听力的永久性损伤。同时,也应注意红霉素、呋塞米、依他尼酸对第Ⅷ对脑神经的损害。用这类药物时应适当减小剂量,缩短疗程,避免联合用药。
(3)婴幼儿的给药途径以静脉滴注为优,可直接获得较高的血药浓度,便于控制病情。肌内、皮下注射因局部血液循环不足,吸收不完全。
(4)婴幼儿(含新生儿)呼吸道狭窄,炎症时黏膜肿胀,渗出物较多,治疗呼吸道感染时,应以祛痰消炎为主。保持呼吸道的畅通有利于恢复健康。在选用镇咳药时,不主张使用中枢性镇咳药,以防气道阻塞,喘憋加重。
(5)婴幼儿(含新生儿)血脑屏障通透性较强,应注意药物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毒性。
(6)婴幼儿腹泻不宜过早使用止泻药,以免使肠内毒素吸收增加,而加重全身中毒症状。在便秘时应以调整饮食为主,多吃些水果、青菜、B族维生素、蜂蜜等,不宜轻易使用缓泻药,更不能使用峻泻药,否则会导致腹泻不止引起脱水,也不宜服用液状石蜡,因哭闹时易误入气管而引起油脂性吸入肺炎,矿物油也影响脂溶性维生素的吸收。
(7)吗啡、哌替啶等能引起婴幼儿呼吸抑制等中毒现象,不宜使用。
(8)婴幼儿对镇静药等耐受力较大,同时婴幼儿期神经系统发育未成熟,对疾病的应激能力弱,患病后常有烦躁不安,甚至高热惊厥。因此,适当加用镇静药有利于患儿康复。其他抗惊厥药及洋地黄制剂在婴幼儿却表现出较大的耐受性,年龄增大敏感性增强,使用剂量相对减小。
(9)氨茶碱虽不属兴奋药,但在婴幼儿可表现出兴奋神经的毒性作用,且治疗指数小,剂量稍偏大即可呈现毒性反应。
3.儿童期 儿童期包括3-13岁的小儿,正值生长发育阶段,内分泌发生改变,发育速度加快,进入青春发育早期,第二性征开始出现。
(1)对影响神经、骨骼发育和内分泌的药物特别敏感。
(2)长期服用中枢神经抑制药可造成中枢神经及智力的损害。
(3)长期服用皮质类固醇激素可造成难愈性骨质疏松症,影响儿童的生长。长期使用雄激素,可使骨骼闭合过早,影响发育,甚至使男童性早熟,女婴男性化。
(4)四环素类抗生素吸收入血后与血钙结合,形成不解离的络合物沉积于儿童的骨骼、牙齿中,使骨质黄染,影响骨骼发育,并使颅内压增高,智力低下(多见于婴儿)。故孕妇及8岁以下小儿应禁用四环素。
(5)喹诺酮类药物动物实验表明,可影响幼狗软骨的发育。在人类尚无试验证明,但可引起关节肿痛,故在儿童期不主张使用。
(6)10岁以下患儿长期服用阿司匹林可引起水杨酸盐中毒症状。阿司匹林用于病毒性感染性疾病,可使儿童发生雷耶综合征(Reye’s syndrome),其症状是严重恶心、呕吐和突然的神志改变,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的变化可由轻度记忆力减退和嗜睡到周期性定向障碍和激惹发作,常常很快发展到昏迷,在急性脑病的同时有肝脏和其他器官脂肪浸润。病死率达40%。12岁以下的儿童应禁用阿司匹林,用对乙酰氨基酚代替。我国报道较少见。
(7)儿童期新陈代谢旺盛,水盐转换率较成人快,但对水及电解质的调节功能差,容易失衡,对影响水盐代谢或酸碱代谢的药物非常敏感,较成人易中毒。在应用利尿药时也容易产生电解质紊乱,引起低钠、低钾现象。在低氧血症、酸中毒时可增强异丙肾上腺素的毒性反应,发生室性心动过速。
(8)容易发生其他意外中毒事故,应加强看护、注意饮食卫生,使用药物应十分注意。
(9)年长儿在用体重计算剂量时,计算结果偏大,注意不要超过成人的用量。
(10)特异质反应:儿童体内虽然有成熟的酶系统可以对药物进行代谢,但某些药物对具有特异质的儿童可产生严重的特异质反应,故必须熟悉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以便采取必要措施。如有特异质的小儿用氯霉素、乙胺丁醇、乙硫异烟胺、异烟肼等药物时可出现球后视神经炎。用灰黄霉素、肼屈嗪、青霉素、四环素、硫嘧啶类衍生物时出现血清病样反应。用灰黄霉素、肼屈嗪、异烟肼、青霉素、青霉胺、保泰松、普鲁卡因胺、磺胺药、四环素、硫脲嘧啶衍生物时,可出现系统性红斑狼疮。用氯霉素、青霉素、苯巴比妥、保泰松、扑米酮、磺胺类药物时可发生中毒性表皮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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