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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治理的理想方案

时间:2023-02-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议对教辅进行最高指导定价。由于教辅的稿费通常低于一般图书,而发行量普遍大于一般图书,如此并不会影响企业的合理利润。理想方案虽然维护了学生和家长的利益,有利于产业的长远发展,但目前真正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二是影响各地出版发行集团的销售业绩。各地出版发行集团的销售中,教材教辅销售比重较大。也就是说,维护学生和家长利益的理想方案,但会损伤原来行政主导较强的供应商和采购方的利益。
教辅治理的理想方案_2013中国民营书业发展研究报告:教辅管理研究

针对教辅问题之所在,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理想的解决方案是——

(1)采购权下放

正常情况下,消费者即选购者,教辅应该交由学生与家长自由选购。应该相信,一个消费者一时的辨别能力可能是有限的,但无数消费者多年的辨别能力肯定是准确的。

由于许多老师确实需要1套教辅统一讲解和布置作业,那么统一采购1套教辅也是客观需要的。现实中,约80%的教辅是通过统一采购销售的。

如果教辅的统一采购也是一种客观需求,如何让采购者真正关心消费者的利益?那么,最好将采购权下放给与消费者利害相关最大的人——由任课老师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后推荐购买。从某种程度上说,任课老师与学生都是教辅的消费者。而且,任课老师与学生利害相关最大(有考试成绩制约,其教学质量关系未来升迁),利益诱惑最小(一班四十人左右,有回扣不过上百,况且老师还要讲解和批改作业)。同时他们权力最小,监督最多(同事、校长、学生、家长都容易监督)。而且,任课老师采购,也便于因材施教。只有任课老师最知道自己班级的水平与进度,而且有足够的专业知识选择最适合的教辅。(事实上,任课老师作为教辅使用者和与学生利害相关最大的人,其采购权力是很小的。销售人员更愿意找更高的领导,实现更大批的销售。)

反之,越是校级、县级、地市甚至省级的统一采购,与学生的利害相关越小,利益诱惑越大,越不能保证公平,也不利于教学中的因材施教。

反观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其教辅采购权也在任课老师,校长不作干预。在内地,许多发达地区或重点学校,采购权也在任课老师或学科组长,校长已不干预。

(2)进行最高指导定价

任课老师也属于代购,如何最大限度地杜绝其中的腐败?建议对教辅进行最高指导定价。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应有自主定价的权利。但教辅的消费者是学生,有一定的公益属性。如果采购环节不能彻底净化,那么进行最高指导定价,是减少教辅高码低折和采购腐败的有效方式。

建议对教辅进行指导定价,以不高于上一年一般图书平均印张定价为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每年发布的《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中,有对一般书籍的总定价与总印张的统计,很容易计算印张定价(2010年一般书籍印张定价为1.83元,2011年2.02元,2012年2.09元)。这是个相对稳定而又动态的数字,可以随物价上涨而与时俱进。由于教辅的稿费通常低于一般图书,而发行量普遍大于一般图书,如此并不会影响企业的合理利润。事实上,市场零售的教辅定价一直不高,与一般图书的定价基本是一致的。

如果说政府限价不符合市场规律,可以由行业协会组织实施,作为行业自律。

总之,采购权下放最为关键。采购权下放到最基层后,企业都在一个公平竞争的起步线上,优胜劣汰是很快的。限价只是作为一种预防措施。

如果这些做到了,任课老师教辅采购中并无多少利益,自然不会无限采购。

理想方案虽然维护了学生和家长的利益,有利于产业的长远发展,但目前真正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

一是损害了原来采购方的利益。比如校长,尤其是各县、市、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采购,数量巨大,都存在较大的利益。

二是影响各地出版发行集团的销售业绩。各地出版发行集团的销售中,教材教辅销售比重较大。他们的教辅质量中庸,营销不足,较多依赖行政征订,采购权下放后,集团一下难以适应,销售必将下滑。

也就是说,维护学生和家长利益的理想方案,但会损伤原来行政主导较强的供应商和采购方的利益。而他们在行业有很强的话语权,甚至影响一些地方政策的制定。

从可操作性看,理想方案对目前教辅产业格局调整较大,也增大了实施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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