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教育部教辅管理征求意见稿曾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教辅只能由原创社编写出版,高中阶段可以每省授权1家编写出版。二是如果只能由原创社编写教辅,产品必然缺少竞争,也不利于原创社教辅产品内容质量的提升。所以,只能由原创社编写教辅,或各地再授权一家出版社编写本地教辅,不太符合现实。而允许原创社之外的出版机构继续编写、出版教辅,那么如果每套产品必须国家审定的话,不仅大大影响企业效率,对于教育部门也不堪重负。
国家审定_2013中国民营书业发展研究报告:教辅管理研究
教育部教辅管理征求意见稿曾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教辅只能由原创社编写出版,高中阶段可以每省授权1家编写出版。各地教辅采购由省教育部门统一推荐,每科只能推荐一种或三种教辅,而且义务教育阶段须是教材原创社的教辅。
这对于减轻学生负担效果诚然显著,但有点矫枉过正。原因如下:
一是中国地域广阔,教育水平差异较大,不同区域,不同学校,教育资源和教学水平都不尽相同;即使在同一城市,不同的学校在教育设施与师资水平上都存在着较大差别;甚至同一班级中的不同学生,学习水平都是有差异的,原创社不可能面面俱到。如果只能由原创社编写,学生缺少选择,不利于教学中的因材施教。
二是如果只能由原创社编写教辅,产品必然缺少竞争,也不利于原创社教辅产品内容质量的提升。在各省授权一家出版社编写本地教辅,仍然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
三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教辅一直是个公共的出版领域,从事教辅策划和出版的企业众多,并已经产生一些优秀的教辅品牌。如果将他们一笔抹杀,不但损害众多出版企业的利益,同时也造成部分优质教辅的流失,客观上不利于学生利益。
所以,只能由原创社编写教辅,或各地再授权一家出版社编写本地教辅,不太符合现实。
而允许原创社之外的出版机构继续编写、出版教辅,那么如果每套产品必须国家审定的话,不仅大大影响企业效率,对于教育部门也不堪重负。
关于专营出版,我国是从计划经济走过来的,专营的弊端已不必多述。没有竞争,便没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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