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省评议公告(部分)
2.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2013-2014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勘误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3-2014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的通知》(川教〔2013〕48号,以下简称《目录》)因校对等原因部分内容有误,以下12项教辅材料应从《目录》中删除:
四川省教育厅
2013年5月8日
3.通知要求,评议的种类主要是同步练习,“也可根据教学需要评议推荐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
实际中,除了同步练习、寒暑假作业、中高考教辅,除此之外,一些地方还将幼教、家庭教育、专题教育、作文、阅读、写字本、口算、古诗文、散文欣赏、小说欣赏、传记选读等纳入评议,评议内容被无限扩大。
而且,通知要求的“自愿选择”,在一些地方变成了“强制购买”。
1.广西评议公告(部分)
4.通知要求,地市从省评议中选择1套给学生,本是为了强调一科一辅,结果许多地市只推荐1套,学校已经没有选择。
而且地方选用的,多是本地出版社的产品。
1.安徽阜阳市选用情况(小学部分)
2.江苏滨海县选用情况
3.广西南宁市选用情况(完整版,南宁市选用的全是广西出版社的产品,而且种类众多)
5.通知规定,评议教辅的发行单位,应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问题是,我国从来没有设立过教材发行资质。于是,许多地方规定,只有新华书店才能发行,学校只能选购新华书店的教辅。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而且,教育部门经常对学校进行检查。于是,许多民营企业纷纷依附新华书店,通过新华书店进行结账,新华书店凭此多了许多规模和利润。
1.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规范2013年秋季中小学教辅用书管理工作的通知(部分)
四、明确教辅发行单位资质
各中小学校要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发行单位(市新华书店)为学生进行教辅材料代购服务。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直属学校要加强教辅材料跟踪评价、价格和发行监管、责任追究等全过程的管理。要以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市教育局将在秋季开学后对各学校教辅用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改进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进行专项督查,采取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重点跟踪等多种形式,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一科一辅”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教辅材料过多、过滥,违规收取学生教辅资料费并从中牟取私利等现象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在全市通报。
2.上饶市关于公布2013年秋季教辅征订推荐目录的通知(部分)全县公办中小学:
根据上饶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和发行工作的通知》(饶教字〔2013〕119号)文件精神和《上饶市201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公告》相关规定,现将我县公办中小学2013年秋季教辅征订推荐目录公示如下,请各校在目录范围内由学生自愿申请,学校向新华书店统一代购。
3.山西省2013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结果公告(部分)
四、山西新华书店集团和山西育人书店要严格按照我省规定,认真负责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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