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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职责

时间:2023-04-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①基本情况,包括委托单位、委托事项、受理日期、鉴定日期、鉴定地点、在场人员,被鉴定人姓名、性别、年龄及家庭住址、电话;②临床病史摘要;③检验过程记录;④病理学诊断;⑤可酌情进行死因分析、小结和讨论。病理学诊断应使用国际医学规范术语,并按疾病的致死重要性和因果关系按逻辑排序。手书的尸检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应二联复写,必须文字规范、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尸检病理学诊断报告书通常在尸检后45个工作日内发出。

(一)病理解剖前准备

1.病理解剖基本器材和工作服。

2.安排尸检实施专业人员与技术人员。

3.移送拟剖验尸体至尸检室。

4.协助主持尸检人员确认尸检手续,并请死者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确认尸体。

5.同主持尸检人员一起认真阅读、熟悉有关死者的临床资料(必要时阅读死者的生前病历),了解申请或委托方对尸检的要求和尸检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6.进行尸检编号登录。

7.尸检过程现场的文字(或语音)记录、摄影或录像准备。

(二)尸检卫生管理

1.制订病理解剖室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履行。

2.协助尸检人员和尸检室内其他人员做好个人和环境卫生。

3.疑似或确诊为烈性传染病死者的尸检必须遵照传染病尸检的有关规定操作。

(三)尸检后消毒处理

1.每次尸检后尸检台和尸检室地面及靠近地面的墙壁都要用水冲洗干净,打开紫外线灯消毒,照射剂量不应低于9 000(μW·S)/cm2,室内温度不低于20℃,相对湿度不超过50%,照射20~30min。必要时可用2%过氧乙酸以8ml/m2(0.16g/m3)喷雾,密闭消毒30min。

2.尸检工作服和器械等的清洗、消毒。

3.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尸检污物。

4.尸检人员在专用卫生间内淋浴。

5.以上各项卫生处理时严防污染有关人员及尸检室的内外环境。

(四)尸检档案资料管理

1.基本内容

(1)一般资料。包括死者的尸检号、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民族、出生地、住址、死亡时间、尸检时间和地点、相关医院(临床科室、住院号/门诊号/急诊号)、委托或申请尸检单位及主持尸检人员和助手等资料的记录。

(2)尸检申请书或委托书保管。

(3)临床资料保管。

(4)由死者亲属或代理人签署的《死者亲属或代理人委托尸检知情同意书》保管。

(5)尸检所见图像资料保管。

(6)特殊检查,如毒物、病原生物学等检查(附有关检查报告)结果保管。

(7)尸检病理学诊断报告书保管。

(8)其他资料,包括照片及其底片、幻灯片、图表、临床病理讨论记录、参考文献和电子信息资料等的保管。

2.尸检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及其签发 这是关于尸检的正式病理学报告。

(1)尸检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①基本情况,包括委托单位、委托事项、受理日期、鉴定日期、鉴定地点、在场人员,被鉴定人姓名、性别、年龄及家庭住址、电话;②临床病史摘要;③检验过程记录;④病理学诊断;⑤可酌情进行死因分析、小结和讨论。病理学诊断应使用国际医学规范术语,并按疾病的致死重要性和因果关系按逻辑排序。

(2)尸检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必须由主检人员签名才能发出。

(3)尸检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应一式两份(正本和副本),两份报告书具有同等效力。报告书的正本随同其他尸检资料一并归档;副本发给委托尸检方。手书的尸检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应二联复写,必须文字规范、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4)尸检病理学诊断报告书通常在尸检后45个工作日内发出。由于病变复杂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发出时,可酌情延迟,但必须向委托尸检方说明迟发原因。报告发出后做好资料登记归档,尸检中留取的剩余组织或器官在报告发出2个月后,可统一清理,有价值的可长久保存。若涉及医疗纠纷至少应保留至纠纷处理完毕2个月。若事先已有协议,应按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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