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我一直试图了解自己,或许徒劳,但努力比不努力多少好些。
在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我不怎么记得自己的年龄。在医院挂号或体检填表,写到年龄,我提笔永远想写23岁,想想不对,再用那一年的年份减去自己的出生年份,才记得起来。
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我在有些事情上特别坚持,而在另外一些事情上特别懦弱。我看起来特别热闹,工作让我善于每天结识不同的而且很优秀的人,并能跟大部分人相处得很好,但其实我更喜欢一个人待着。26岁的时候,我能十个小时不说一句话,画一幅画。
在对人的审美上,我偏爱一个老灵魂装在一个年轻的身体里,或者反过来,老迈者返老还童——或许因为自己正是那样的人。
我在人群中很容易被认出来,一个人走在路上,也容易被善意的陌生人打招呼。有一次,傍晚了,旅途中我从火车上下来,走在苏州的平江老巷。那是初冬,人在外面呼吸嘴边会萦绕着腾腾雾气,我穿着一身黑,还戴着副墨镜。
“气质不错嘛!像于连先生。”一个老者隔着五六米迎面走来,朝我打招呼。他是个爱好文学的人,打小住在这老街上,说作家苏童曾是他隔壁的邻居。“你应该写作,当一个作家。”三言两语他就下了结论,还随性给我取了个笔名叫“于可桢”,然后指着脚边的河水说:“喏,就像这河里的鱼,捞出来就可以蒸了。”爱食的苏州人。
我做过很多有趣,但在无趣的人眼里非常出格的事。比如,前一天买张机票第二天就一个人飞去毛里求斯。在那个被马克·吐温赞美为天堂原乡的岛国,能尽情舞蹈,每天出海,收获到很多热带阳光般火辣的赞美。
我住过很多类型的房子,从湖边的别墅到马上就要被拆迁的老民居。别墅地下有酒窖和影音室,老民居里爬着壁虎、蟑螂,据说还有过老鼠。后来,我觉得这些都跟我没什么关系,不过是个“居所”,一个人真正的“家园”自在他的内心。
我谈过两段恋爱,都欢喜而漫长,且因画上了句号而显得完整。30岁这年是我人生情爱里程的一个断点,简单说来,我为了一场爱情离开我的城市,后来又回到我的城市。为此我难过了很久。
终于有一天我不再难过了。那天,我心灵体验到的图景超乎寻常地神奇——我和一个人聊天,不知怎么聊到一个被遗忘多年的画面:我和他第一次见面,雨天,在一个朋友家里,我给他开门——那是很多年来我自以为是的“一见钟情”。“后来我知道,我长得特别像他的初恋,而我的名字跟他的前任一样。”
我讲到这一句的时候,坐在我对面的男人居然泪光闪闪了。当天,我就吃惊地发现,我的心再也不疼了。如果七年前那一见发生的时点是A,我此刻在B,AB两点之间隔着一条河,我仿佛在一刹那穿越了那条河,对中间发生的一切“隔岸观火”。我想起黑塞笔下悉达多与他的河流,他在经历了一切之后,向湍流不息的河水学习,最后豁然开朗。我马上抓起电话把这个喜讯通知了我妈,对她说:“你的孩子放下了。”
爱情本身,以及人们对爱情的幻想,都很美。但将人生巨大的热忱都在情爱中付之一炬,是令人惋惜的。还需要去追求些别的。
我渐渐发现“她”变了。
火焰,开始从早到晚在她的血管里奔腾不息。
有三个意象不断在她的脑海里上演:一滴血滴落水面,一道冰川融于汪洋,一粒火种坠入湖心。
她开始对所有人坦率,真诚地善良和愤怒,真诚地同意和拒绝。真诚地吝啬她的时间,不在不够美、不够聪明、不够坦诚的人身上多浪费一分钟的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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