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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对真理的占有

时间:2023-02-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一切就是民意的目标,体现了人类的真理追求,惠及了人民的最大利益。民意具有人民的整体性,反映人民的统一意志、统一要求和一致的呼声。从根本上看,民意的真理性来自人民的一致利益和共同需要,而不仅仅来自它主张正义。法律规范一旦遭到破坏,就会受到民意的谴责,这是民意捍卫法律真理的行为。
民意对真理的占有_舆论学概论

二、民意对真理的占有

民意永远是公正的,而且永远以捍卫公共利益为目的。人民总是考虑社会的和平、安定与生活幸福,人民的愿望就是追求公正、平等与和谐互利。民意追求安居乐业、正义和善良,反对一切丑陋、欺压和专制。这一切就是民意的目标,体现了人类的真理追求,惠及了人民的最大利益。否定民意的正确性,实际否定的是人民生存的愿望,或把不是民意的理念加到民意的头上。

当人民能够充分了解情况而进行讨论时,公民彼此间虽没有任何联系,却从大量意见的细小差别中产生最好的意见,讨论的结果使人民消除了歧见。在阶级、派别林立的社会,民意超越小集团的利益,反映绝大多数人的共同要求,成为众意的最大公约数。在民意中包含社会绝大多数成员的利益,同时也包括这些成员每个人的利益,正是从这一共同基础出发,民意同维护公共利益的个人是没有冲突的,它是公正和正确的。

民意具有人民的整体性,反映人民的统一意志、统一要求和一致的呼声。当我们观察民意时,我们能在一个县区、一个城市以至全国各个角落听到同一种意见,这就是民意的象征。如果在一个县区、一个城市和全国各地对同一个社会问题听到几种不同意见,没有出现巨量的共同意见,标志民意还没有形成。民意的整体性既不能分割,也不能离间,用任何手段都无法制造人民的对立。民意一旦形成,它的一致意向结成了意识整体,目标的高度一致消除了每个公众的利己追求。

民意是人民历史活动的结晶,在对待社会问题上永远不会发生谬误,如果出现谬误,是错把一部分人的意见当作民意。如果有人背叛了民意,他们就不再是民意的主体,他们的错误不是民意的错误,他们已经成为民意之外的因素,无法伤害民意的真理性。人民创造历史,不仅是他们用勤劳的双手建造万里长城、大运河、南水北调工程这种物质创造力,而且能提出推动社会变革的真知灼见,通过舆论推动历史前进。

从根本上看,民意的真理性来自人民的一致利益和共同需要,而不仅仅来自它主张正义。民意来自人类的共同生活,遵从共同规范和生活准则;人民共处于同一个社会,需要共同的安乐和幸福,这个核心价值决定了民意的正义性。共同生活包含着共同利益,维持社会的公共秩序又关系到人类的共同生存,反映了人类的共同要求。产生民意的这类社会基础带有永恒的公共性,充满不可动摇的真理性,因而民意对涉及他们直接利益的公共事物的判断,都是正确的。

民意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类的共同道德和法制规范。道德本身是民意的同化,民意是道德观念的外化。人民对真、善、美的赞扬和尊崇,对假、恶、丑的批判和抵制,都是民意的正确目标。民意也是法制社会的产物,还是法治观念的一种通俗意见。法律规范一旦遭到破坏,就会受到民意的谴责,这是民意捍卫法律真理的行为。任何国家的法律都是由民意或通过民意代表制定的,法律本身就是民意的结晶,又是法律真理的“条文”化。简言之,民主制度下的法律就是民意,因为法律严格地维护全民的利益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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