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再评价是指用最新的医药学科学方法对已批准上市的药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标准、药物经济学等的再评估。
首先,中药注射剂与其他药物一样,在上市前所做的动物实验和临床试验,很难准确预测其大量应用于临床后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其次,中药注射剂的原料药品种较多,制备工艺复杂,一般很难把握中药注射剂上市后的安全性,且临床疗效缺乏严格观察,不良反应较多;第三,中药注射剂直接将天然原料药经过提取精制,其有效物质含量不能达到100%,且有些品种由多个功能主治各异的天然药制成,其化学成分组成非常复杂,质量标准是否能科学、有效地控制中药注射剂的质量需要进一步研究。因此,加快中药注射剂上市后再评价工作已刻不容缓。
1.药物组成再评价
目前,列入国家标准的中药注射剂,从组成药物来看,属于复方的为50种,其中中药材原料药3味以上的35种(包括超过5味的17种,超过7味的6种),药味最多达到12味。中药注射剂的原料药味越多,制备工艺难度就越大。如果以非药典法定品种为原料,其质量标准、化学成分、毒性大小等可参考的资料较少,会加大研发难度。难溶性的矿物质(如石膏、明矾)、富含异种蛋白的动物药(如蟾蜍、水蛭、水牛角)、树脂树胶类药物(如乳香、没药)是否适合用来生产注射剂都值得评估。近期,列入国家标准的中药注射剂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专项整顿工作,质量已有较大提高,但难免存在组方不合理等问题,而注射剂多用于危急重症,与患者生命安危的关系极大。因此,有必要对现有中药注射剂药物组成是否合理进行再评价,对药物组成不合理的中药注射剂进行清理整顿予以淘汰,退出临床使用。
2.安全性再评价
采用药物流行病学、毒理学实验等现代科学方法分析,对中药注射剂上市后在广大人群中发生的各种不良反应以及发生这些不良反应的影响因素(机体、剂型、给药方法、药物相互作用等)做出相应评价。只有通过科学客观的评价,得出准确的结论,才能对已批准的适应证、剂量和用法用量进行相应的完善,充分体现药物的临床应用与经济价值。
应用回顾性或前瞻性方法对中药注射剂的不良反应病例进行分析,必要时采用流行病学、毒理学实验等方法进行研究,对已批准的中药注射剂使用说明书中的“功能主治”“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和“用法用量”等项进行相应的修改(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葛根素注射液、鱼腥草注射液的说明书已作相应修订),为临床安全使用中药注射剂提供更加准确的信息。
3.有效性再评价
中药注射剂上市后的有效性再评价是对药品上市后在广大人群中应用的有效率、长期效应、新的适应证以及可影响药品疗效的各种因素(治疗方案、患者年龄、生理状况合并用药、食物等)做出的相应评价,即使一些中药注射剂的疗效尚未得到严格的临床实践,有效性评价可充分补充上市前研究的不足,对现有中药注射剂的疗效进行确认,对用量用法进行验证。其内容应包括对现有临床适应证疗效的再评价、服用剂量验证和新适应证疗效的再评价,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并淘汰临床疗效不确切的品种。需要思考的是,尽管有一些疗效很好的中药注射剂,但更多中药注射剂的疗效尚未得到严格的临床试验验证。有调查表明,中药注射剂在临床使用中主要作为辅助用药,如果单独使用其是否能达到预期治疗效果,尚未进行相关研究。因此,进行中药注射剂有效性再评价,可以淘汰临床疗效不确切的品种。
4.质量标准再评价
许多中药注射剂成分复杂,缺乏有效的检测指标。因此,有必要对中药注射剂的质量标准进行再评价,加强现代科技方法和手段的应用,准确客观地反映药品的内在质量,增强药品质量的可控性。例如,通过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已建立中药注射剂的指纹图谱质量控制标准,使中药注射剂的质量问题在社会和技术发展的进程中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不断地提高中药注射剂的控制标准和检测方法的准确性与精确性,为中药注射剂上市后的安全有效、经济合理提供保障。
中药注射剂需要实现对所有成分的科学控制,可控成分从25%上升到80%正体现了这一趋势。要把中药中的有效成分提取出来,在化学结构、性质明确的基础上制造注射剂,才能控制其药效和不良反应。
编者注:CFDA在中药、天然药物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中新规定:有效成分制成的注射剂,其单一成分的含量应不少于90%;多成分制成的注射剂,总固体中结构明确成分的含量应不少于60%。经质量研究明确结构的成分,应当在指纹图谱中得到体现,一般不低于已明确成分的90%,对于不能体现的成分应有充分合理的理由。
原有规定:以净药材或总提取物为原料配制的注射剂,应对指标成分或代表性成分选择适宜的方法进行含量测定。测定时,应扣除附加剂的加入量,所测成分的含量不得低于总固体量的20%(静脉注射给药不低于25%)。
5.中药与化学药的联合应用再评价
中药一直被认为“比较安全”且无毒副作用,其不良反应及与化学药合用时所产生的化学反应和拮抗作用极易被忽视。在临床诊疗过程中,中药与化学药不合理联用的情况较多,直接影响了医务人员的治疗水平和患者的用药安全。联合用药以后,由于药物代谢的相互作用,对药物代谢酶产生促进或抑制作用而导致药品不良反应的增加,药物作用的增强或者作用的减弱等。据报道,清开灵注射液与青霉素联合静脉滴注可致不良反应。因此,对不合理伍用的机制或因果关系已明确的品种,在药品说明书“药物相互作用”项下明确配伍禁忌;对临床应用中未明确是否属不合理伍用范畴的品种,应继续观察,并做深入调研;同时,应定期对临床医生和药师进行相关培训,整顿、解决中药与化学药不合理伍用的问题,发布中药注射剂风险管理最新的研究结果及警示信息,保障中药注射剂的安全、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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