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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合法性的舆论基石

时间:2023-02-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立在合法性信念上的服从,是稳定的服从,公共权力因为具有这种性质而立于公共舆论的基石之上。代议制用于权力首脑的产生,缺乏舆论的广泛的检验,大多形成的是少数人的权威。这样,代议制仅仅有两种功能,一是选举民众的代表,组成一个常设的议政机关,反映民意,以决定立法和处理日常的民意咨询事项。
权力合法性的舆论基石_舆论学概论

一、权力合法性的舆论基石

在民众服从权威的深层动机中,最基本的精神是相信支配者有某种“合法性”,公共权力都是合法的权力。建立在合法性信念上的服从,是稳定的服从,公共权力因为具有这种性质而立于公共舆论的基石之上。它行使权力不是强迫,而是民众的赞成和信赖,被公众视为必须服从的力量。“强力并不构成权力,而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23]由民众舆论推选出来的权力取得合法的资格,往往转变成权威,因而有一种征服力。美国政治学者莱斯利·里普森指出:“权威与权力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它被认为是正当的权力。权威被所有人当作正当的法则接受……如果说权力是赤裸裸的,那么权威就是穿上了合法外衣的权力。”[24]公共权力建立在人民赞成的基础上,因而它有了支配人们行为的权威。

行政首脑的产生是少数人策划或上级长官任命的,不存在舆论基础,也就不会在民众中享有权威。代议制用于权力首脑的产生,缺乏舆论的广泛的检验,大多形成的是少数人的权威。“代议制的作用就在于将多数人的意志转化为掌握政治管理权力的少数人的权威”[25],实际上这是很难实现的。与此相反,通过普选对候选人进行遴选,表达了广泛的舆论集合,民意就转化为掌权人的舆论权威。有了这个基石,政府成为公共权力,其权威也建立了合法性。

代议制之所以必要,是由于决定许多社会事务和公共决策没有必要由全民通过,他们可以推选出自己的代表讨论和确定。这样,代议制仅仅有两种功能,一是选举民众的代表,组成一个常设的议政机关,反映民意,以决定立法和处理日常的民意咨询事项。另一个就是,对政府首脑之外的重要政府官员的任职和一切公共决策发表意见或表决。无论从那项工作看,代议制有时是代替人民议论政治,决定公共事务,作为公共权力运作的机制和限制者而存在。它的全部活动有可能属于民意活动,这要看民意代表是否代表人民。

由于人民的广泛同意,民主政治成为信任政治,信任危机不会在短时间内出现。民主的信任反过来又强化民主政治的运行,提高公共权力的管理效力。政府的权威来自人民的信任,政府首脑更加尊重民意,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同公共权力之间的互相信任,不仅保持了社会的高度和谐,而且出现了良好的舆论秩序,社会平稳发展得以实现。公共权力建立在人民一致赞成的秩序中,而不是通过巧取豪夺或金钱收买来获得,不会由于权力转移导致秩序的破坏,避免出现流血或其他武力夺取权力的斗争。“除了极少数试图从混乱中渔利的坏人,绝大多数人,不管他来自哪个阶级、阶层,担任何种社会角色,都希望某种秩序的存在。秩序构成了人类理想的要素和社会活动的基本目标。”[26]人们服从民意,秩序得到了保证,权力的公共性和公民的正义追求也得以实现。

社会舆论的合理表达能够有效制约权力,优化权力的运行,为监督权力的正当性奠定基石。民意集结人们一致的政治主张,因“共同利益”或“共同意志”而产生强大的正义性,从而正确、全面地评价权力,发现它存在的缺陷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人民必须被视为公共权力的唯一源泉,动用一致的意见不仅选举政府首脑和代表,而且监督、处理他们共同关心的事务。人民可以随时个别地撤换他们的代表,或在形式或职能上改变代表的组织,使代议制政体对社会行使最后的控制权。这样,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人民认为必要,他们的一致意见就是支配政府行政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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