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滥用(drug abuse)是指反复、大量地使用具有依赖性特性或依赖性潜力的药物,这种用药与公认的医疗需要无关,属于非医疗目的用药。滥用的药物有非医药制剂和医药制剂,其中包括禁止医疗使用的违禁物质和列入管制的药品。药物滥用是国际通用的概念,在我国习惯称为吸毒,滥用的药物即为毒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国际禁毒公约,将滥用药物分为三大类: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其他非管制药物。
1.麻醉药品
麻醉药品(narcotic drugs)指精神上能引起麻痹作用的药物,不同于通常外科手术所指的能使机体暂时、可逆性失去知觉的麻醉药。麻醉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和大麻三大类。
(1)阿片类:阿片未经加工的粗制品称为鸦片。阿片类药物属于麻醉性镇痛剂,包括阿片及其有效成分,如吗啡、可待因等,也包括半合成和全人工合成的阿片类生物碱及其衍生物,如海洛因、哌替啶、美沙酮等。阿片类药物极易成瘾且戒断症状十分强烈。
(2)可卡因:可卡因最早是从古柯植物中提取出的天然生物碱,故又称古柯生物碱。临床上,可卡因主要用于局部麻醉和治疗哮喘。可卡因具有强烈的交感神经和中枢神经系统兴奋作用,表现为心跳加快、瞳孔扩大、自信、活力增加等症状。吸食、注射一定剂量后,可产生欣快感,并伴有幻听幻视,使人极度兴奋。可卡因极易成瘾,持续使用易产生耐药性。
(3)大麻:大麻是一种统称,包括大麻植物的各个部分、种子及提取物,其种子又被称为火麻仁或麻子仁,叶、茎等部位的提取物称玛利华纳,大麻雄株顶端和部分叶片制成的粗制品称印度大麻,其中印度大麻是最常被滥用的大麻品种。大麻制剂中主要的精神活性物质是四氢大麻酚,此外还有大麻酚和大麻二酚。吸食大麻后可产生独特的精神反应,如宁静、欣快、幻觉等。一般认为大麻用量决定大麻产生精神活性作用的性质,如低剂量时,大麻同时具有中枢兴奋和抑制作用,而高剂量时则以抑制作用为主。
2.精神药品
精神药品(psychotropic drugs)指使中枢兴奋或抑制,反复使用能产生药物依赖性的药品。包括中枢兴奋剂(苯丙胺类)、镇静催眠药(苯二氮类、巴比妥类等)及致幻剂(麦角酰二乙胺等)。
(1)中枢兴奋剂:苯丙胺类物质具兴奋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抑制食欲、致幻等作用,是最常见的滥用药物之一。该类药物具有很强的精神依赖特性,滥用后极易成瘾。苯丙胺类物质包括苯丙胺、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亚甲基苯丙胺、3,4-亚甲基二氧基苯丙胺(MDA)和3,4-亚甲基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国家药物滥用监测年度报告(2011年)》指出,以“冰毒”为代表的新型合成毒品滥用呈增长态势。
(2)镇静催眠药:镇静催眠药包括巴比妥类、苯二氮类和非苯二氮类。由于巴比妥类药物中枢抑制作用过强、耐药性和成瘾性较高、毒性大、依赖性潜力大等问题,已经逐渐被淘汰。苯二氮类药物包括地西泮、氯氮、氟硝西泮等,相比于巴比妥类药物,该类药物具有高效、不良反应少等特点,已成为广泛使用的抗焦虑剂和催眠药。
(3)致幻剂:麦角酰二乙胺是经典的致幻剂,属人工合成吲哚衍生物。滥用后使人出现欣快感、感觉知觉改变和幻觉等。
3.其他非管制药物
(1)处方药:处方药就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某些处方药含有阿片类麻醉药品成分,长期使用极易产生依赖性,尤其是某些阿片类镇痛药。常见的易被滥用的处方药如地芬诺酯、复方甘草片、联邦止咳露等。在许多国家,处方药是第二或第三类滥用最多的药物。2011年全球药品报告指出,阿片类处方药滥用明显上升。
(2)非处方药:非处方药,又称柜台药(OTC)。指不需要凭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某些解热镇痛药和镇静催眠药,如布洛芬、去痛片、阿司匹林、泰诺等,长期使用也易产生药物依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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