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公共卫生基础性工作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完成的基础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关于上海市社区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项目的指导意见》,社区公共卫生基础性项目经费的使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健康信息管理与卫生统计
1)健康档案。项目列举:维护居民健康档案和老年人、残疾人信息数据库,并根据社区卫生防病和卫生服务的要求,更新和管理数据库。
2)生命统计。项目列举:出生资料核对,危重收集婴儿追踪调查,开具居民在家死亡推断书,居民(含流动人口)死亡资料收集与核实,社区人口资料分析。
3)疾病和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项目列举:甲、乙、丙类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疾病的报告,幼托机构意外事故报告,群体性疾病和不明原因死亡报告,疫苗接种率、免疫接种不良事件报告。
(2)传染病防治
1)免疫规划。项目列举: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与管理,预防接种证、卡、簿管理,生物制品及其冷链管理,预防接种不良事件的管理及应急处理,应急接种与强化免疫,第二类疫苗接种管理,免疫可预防疾病管理,免疫规划咨询。
2)结核病防治。项目列举:结核病患者筛查、转诊、报告,对可疑患者追踪落实,结核患者全程督导管理(DOTS),菌阳患者接触者管理。
3)艾滋病及性病防治。项目列举:社区性病咨询,艾滋病感染者、患者的社区管理。
4)其他传染病防治。项目列举:重点职业人群传染病预防,传染病患者访视及疫点处理,传染病漏报调查和自查,麻风病患者社区随访。
5)寄生虫病防治。项目列举:郊区血防与钉螺查灭工作,血吸虫病患者随访,疟疾诊治和预防,丝虫病防治。
6)消毒管理。项目列举:传染病患者随时与终末消毒,留家传染病患者消毒指导,家庭消毒知识教育及措施指导,辖区内学校、厂矿等单位消毒隔离管理、社区消毒指导。
7)病媒管理。项目列举:对公共场所、单位、家庭进行病媒生物控制技术指导和评估,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疫点处理和应急控制,不明原因病媒生物种群、数量异常情况的处理。
(3)慢性病防治
1)社区诊断(确定社区主要健康问题)。
2)肿瘤防治。项目列举:肿瘤登记报告核实、患者随访管理(建卡、访视、患者康复指导等),肿瘤早发现的组织管理。
3)高血压防治。项目列举:35岁以上患者首诊测压登记,按照《上海市社区高血压防治工作指南》开展高血压患者随访管理,心脑血管意外和功能障碍患者康复护理指导。
4)糖尿病防治。项目列举:按照《上海市社区糖尿病防治工作指南》,对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者开展糖尿病高危人群筛查、干预,糖调节异常患者和糖尿病患者随访管理,康复护理指导。
5)相关危险因素的评价与干预。项目列举:居民营养咨询与指导、控烟干预,其他行为危险因素评价和预防控制。
(4)妇女保健。项目列举:早孕建册,高危孕产妇随访,妊娠梅毒孕妇和新生儿胎传梅毒管理,产后家庭访视,更年期、老年期保健等,协助组织50岁以上贫困妇女宫颈癌筛查。
(5)儿童保健。项目列举:婴幼儿母乳喂养指导,儿童生长发育系统观察,儿童常见营养性疾病筛查与随访,儿童常见五官疾病筛查,智力障碍筛查与随访,听力障碍筛查与随访,幼托机构营养工作指导。
(6)计划生育指导。项目列举:新婚访视,避孕节育方法咨询和指导,常见避孕节育不良反应咨询指导,宫内节育器随访,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及管理。
(7)精神病防治。项目列举:精神疾病患者建卡登记与随访,辖区精神疾病防治培训,精神疾病的干预、康复指导,心理健康指导,无业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管理。
(8)职业病防治。项目列举:肺尘埃沉着病(尘肺)、慢性职业中毒患者访视,指导辖区内企业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9)环境与饮水卫生。项目列举:土井消毒管理,水箱(水池)档案管理,分质供水系统档案管理。
(10)眼病、牙病防治。项目列举:口腔卫生保健,学生龋病普查普治,老年人群摸盲、定盲及眼病防治,学生视力普查、眼病筛查,白内障术后复查。
(11)社区健康教育。项目列举:各类宣传日活动,社区及医院健康教育专栏建设,发放健康处方和宣传品,各类疾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知识宣传、培训,志愿者队伍建设。
(12)学校卫生。项目列举:学校卫生档案管理,中小学生贫血等常见病筛查,中小学生膳食指导。
(13)意外伤害预防控制。项目列举:儿童意外伤害干预,伤害社区诊断、干预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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