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灸法的起源
火的历史在我国可以追溯到50万年前的“北京人”或80万年前的“兰田人”时代,乃至更远。由于火的发现和使用,对人类的生活和繁衍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同时也为灸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由此可见,灸法是随着火的应用而萌芽,并在其应用和实践中不断发展的。
“灸”字,《说文》解释作“灼”,是灼体疗病之意。古人在煨火取暖时,由于偶然被火灼伤而解除了某种病痛,从而得到了烧灼可以治病的启示,起初也可能采用树枝、柴草取火来作熏、熨、灼、烫以消除病痛,以后才逐渐选用“艾”为主要灸材。艾,为菊科多年生草本,因其气味芳香,性温易燃,且火力缓和,于是便取代一般的树枝燃料,而成为灸法的最好材料。据《左传》记载,鲁成公10年(公元前581年),晋景公病,延秦国太医令医缓来诊,医缓云:“疾不可为也,在肓之上,膏之下,攻之不可,达之不及,药不治焉”。晋朝杜预注解:“攻”指艾灸,“达”指针刺。汉代张仲景的著述,有“可火”与“不可火”的记载,其所言之“火”,亦指艾灸。
(二)灸法的形成
“灸”字在现有文献里,以《庄子·盗跖篇》最早提及。《孟子·离娄篇》里也曾讲过:“今人欲王者,犹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也”,显然也是指的艾灸,而儒家用艾灸来寓意避世。类此记载虽多为非医家引喻射事以艾灸作譬喻,但可以从中推断出春秋战国时代灸法是颇为盛行的。1973年底,我国在湖南长沙马王堆发掘了三号汉墓。在出土帛书中,记载了经脉灸法的就有3篇,可能是《内经》以前的珍贵文献。
在医学专著中,灸法最早见于《黄帝内经》,且常与针刺、砭石、药物并列。此外在《素问》《灵枢》中对于灸法的各种治疗均有论述,如火补、火泻等。随着医疗实践的发展,以后历代出现了许多针灸方面的著作。晋·陈延之《小品方》阐述了禁灸18处和误灸的后果;皇甫谧的《针灸甲乙经》、唐代孙思邈的《备急千金要方》则都大力提倡针、灸并用。王焘的《外台秘要》则弃针而言灸,主张艾炷灸壮数要根据病变性质和施灸部位而定。《骨蒸病灸方》则有了“灸师”专业职称。可见当时对灸法的重视。以后,从宋代《针灸资生经》《黄帝明堂灸经》《灸膏盲俞穴法》《备急灸法》,元代的《痈疽神秘灸经》,明代高武的《针灸聚英》、杨继洲的《针灸大成》,到清代的《针灸集成》《太乙神针》《神灸经论》等无不注重灸法。甚至以方药著称的医学家们也都习用灸法,至于民间则不分南北,到处都有人使用。可见,在我国历代各阶层中,灸法已被广泛应用于治疗和保健了。
(三)灸法的发展
灸法治疗疾病,已有悠久的历史。最初是单纯的灸法,多采用直接灸,古代称为着肉灸,其艾炷较大,壮数较多。灸法以艾为主,但也可采用其他材料来施灸。历代记述的灸法有硫磺灸、灯火灸、桑枝灸、桃枝灸、竹茹灸、麻叶灸、黄蜡灸、药锭灸、药捻灸等各有特点。现代灸法则有了长足进展,为了减轻患者接受灸疗的痛苦,多采用小炷少壮灸,并衍化出多种灸法,如艾条灸、药条灸(包括太乙神针、雷火神针等)、温灸器灸、温针灸、天灸、灯火灸等。根据病情不同,还常采用间接灸法,所隔物品多为姜片、蒜片、食盐、豉饼、附子饼等。此外还可将药末敷脐再进行艾灸治病的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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