灸法的产生与我国古代北方地区人们的生活习惯及发病特点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北方者,天地所闭藏之域也,其地高陵居,风寒冰冽,其民乐野处而乳食”,在当时这种恶劣的生活环境下,容易“脏寒生满病”,而这类脾胃虚寒的病症,“其治宜灸焫,故灸焫者,亦从北方来”。在《灵枢·经脉》有:“陷下则灸之”的记载。明代李梴《医学入门》中提出:“凡病药之不及,针之不到,必须灸之”。《灵枢·官能》强调:“针所不为,灸之所宜;……阴阳皆虚,火自当之;……经陷下者,火则当之;结络坚紧,火所治之”。由此可见,灸疗的适应范围很广,有些疾病用针刺或中药治疗效果不佳时,就应该使用灸法,或针灸并用,或针灸药并用,从而取得较好疗效。唐代王焘在其《外台秘要·中风及诸风方》中非常注重灸疗的应用,指出:“圣人以为风是百病之长,深为可忧,故避风如避矢。是以御风邪以汤药、针灸、蒸熨,随用一法,皆能愈疾。至于火艾,特有奇能,虽曰针、汤、散,皆所不及,灸为其最要”,并提出灸为“医之大术,宜深体之,要中之要,无过此术”。因此,根据以上记载及临床实践,灸法的特点有以下几点。
(一)适应证广,疗效明显
根据《内经》的记载,灸法可以治疗寒性腹痛腹胀、泄泻等寒证;治疗气血不足、亡阳虚脱等虚证;治疗局部瘀血肿块等实证。此外,王焘在《外台秘要》中还指出,灸法特别善于祛风,治疗风证。古今某些医家认为,灸法还可以治疗热证。
(二)操作简便,经济安全
灸法在操作技术方面,较针刺简单而且安全,容易掌握。另外,灸法所用材料大多价廉易得,患者所需花费较少。因此,历史上很多中医都常用灸法治病。
(三)针所不为,灸之所宜
在临床上,有些不能用针刺治疗的病症,可以选用灸法治疗。如有自发性出血及损伤后出血不止的患者,用针刺治疗往往出血不止。这时,就可以采用灸法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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