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康复
康复一词是由“rehabilitation”翻译而来,其原意是“复原”“恢复原来良好的状态”“重新获得能力”以及“恢复原来的权利、资格、地位与尊严”等。康复用于现代医学领域,主要指身心功能、职业能力和社会生活能力的恢复。
康复是达到下述目标的一个过程,旨在通过综合、协调地应用各种措施,消除或减轻病、伤、残者身心、社会功能障碍,达到并保持生理、感官、智力、精神和(或)社会功能上的最佳水平。从而使其借助某种手段,改变其生活,增强自立能力,使病、伤、残者能重返社会,提高生存质量。
康复容易被人理解为伤病的痊愈。但在以残疾为对象的康复医学中,康复是针对病、伤、残者的功能障碍和潜在的能力在治疗后获得最大限度的发挥,不仅针对疾病,而且着眼于个人,从生理、心理、社会及工作的能力上进行全面康复,以提高生存质量。
康复的各种措施包括医学的、工程的、教育的、社会的和职业的一切手段,分别称为医疗康复、康复工程、教育康复、社会康复、职业康复,从而构成全面康复(comprehensive rehabilitation)。
医学康复(medical rehabilitation)是应用各种医学护理手段尽可能地保存、改善、恢复、发展残疾者残存的功能,充分发挥潜在的能力,以减轻功能障碍的程度,使残疾者功能障碍和能力获得最大限度的恢复,为其上学、就业、重返家庭、回归社会、实现自立打下基础。
康复工程(rehabilitation engineering)是借助医学工程手段,补偿、矫正和增强残疾人残存的功能。目前我国已将康复工程纳入发展规划,各种假肢、矫形器、辅助用具、功能训练器材和检测仪器的开发制作已具有一定规模,并朝着标准化、系列化方向发展。
教育康复(educational rehabilitation)是开设特殊教育学校,对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人(如聋哑人等)进行特殊教育。
职业康复(vocational rehabilitation)是对职业能力的训练,通过职业评定、职业选择、职业训练,使残疾者恢复就业资格,取得就业机会。
社会康复(social rehabilitation)是从社会的角度推动和保证康复工作的进展,使家庭、工作及社会环境有利于残疾人,促使残疾人重返社会。
(二)康复医学
康复医学(rehabilitation medicine)是具有基础理论、评定方法及治疗技术的独特医学学科,是医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是促进病、伤、残者康复的医学。它研究有关功能障碍的预防、评定和处理(治疗、训练)等问题。与保健、预防和临床医学共同组成全面医学。
康复医学是使功能障碍者最大限度恢复功能的一门学科,它的对象是由于急性创伤、手术后及各种慢性疾病所导致的功能障碍者,也包括先天发育障碍及年老体弱引起的功能障碍者。功能障碍是指身体、心理不能发挥正常功能。这些功能障碍可以是潜在的也可以是现存的,是临床各科都会涉及的,但也是临床医学难于解决的。因此,康复医学涉及临床各科疾病,在康复发展的早期,康复以骨科、神经科的伤病为主,近年来,心肺疾病康复、癌症、慢性疼痛康复也逐渐开展起来。
临床医学是以疾病为主导,康复医学是以功能障碍为主导。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其功能障碍又分为不同的3个层次,器官水平的残损、个体水平的残疾和社会水平的残障。针对不同的水平的障碍,采取不同的康复措施。临床医学治疗疾病以手术、药物为主,目的是根除疾病。康复医学处理功能障碍以教育训练为主,药物、手术为辅,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恢复功能。
21世纪的康复医学不仅要关注功能障碍的恢复或重建的康复,而且还必须关注康复预防,即对引起功能改变的病理变化进行干预。所以,康复治疗的介入不仅在功能障碍之后,也在功能障碍之前,未出现功能障碍就进行预防性康复,使其将会引起功能障碍发生的病理变化逆转或终止,这样可以减少残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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