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主要功能障碍及评定

主要功能障碍及评定

时间:2023-04-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针对患者不同时期的各种功能障碍,要先进行综合评定,根据评定的结果,拟定个体的康复治疗及护理计划。③阶段Ⅲ时可随意引起共同运动,痉挛加重。由于脑卒中的发病机制与下运动神经元损伤完全不同,其评价就不能仅考虑肌力和关节活动度,而要有能反应偏瘫运动功能障碍的本质并对康复治疗起指导作用的评定指标。

脑卒中常见的功能障碍有运动障碍、感觉障碍、认知障碍、语言障碍、平衡协调障碍、意识障碍、心理障碍等,也常伴有吞咽障碍、视觉障碍和大小便障碍等。针对患者不同时期的各种功能障碍,要先进行综合评定,根据评定的结果,拟定个体的康复治疗及护理计划。

(一)昏迷和脑损伤严重程度的评定

1.格拉斯哥昏迷量表(GCS) GCS是根据睁眼情况(1~4分)、肢体运动(1~6分)和言语表达(1~5分)来判定患者脑损伤的严重程度。GCS分数≤8分为昏迷状态,是重度脑损伤,9~12分为中度脑损伤,13~15分为轻度脑损伤。

2.脑卒中患者临床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内容及标准 应用脑卒中患者临床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标准(表5- 1)来评定脑组织损伤的程度。该评分标准简单实用,是脑卒中最基本的功能评定之一。它的最高分是45分,最低分是0分,轻度是0~15分,中度是16~30分,重度是31~45分。

表5--1 中国脑卒中患者神经功能评分标准(1995)

(续表)

(二)运动功能评定

1.中枢性运动功能障碍的本质 脑卒中患者的肢体运动功能障碍是由于上运动神经元受损,运动系统失去高位中枢的控制,使原始的、被抑制的、皮质以下的运动反射释放,引起运动模式异常,表现为肌张力增高甚至痉挛,肌群间协调紊乱,出现联合反应、共同运动和紧张性反射等脊髓水平的原始的运动形式。

(1)联合反应(associated reaction):是在某些环境下出现的一种非随意运动或反射性肌张力增高的表现。如偏瘫时,即使患侧完全不能产生随意运动,但当健侧肢体进行抗阻练习时,患侧肢体可以出现不同程度的肌张力增加或出现相应的动作。

(2)共同运动(synergy):是脑损伤常见的一种肢体异常运动表现。当让患者活动患侧上肢或下肢的某一个关节时,相邻的关节甚至整个肢体都可出现一种不可控制的运动,并形成特有的活动模式,这种模式称为共同运动。在用力时共同运动表现明显。在上肢和下肢均表现为屈曲模式和伸展模式,但上肢屈肌占优势,屈曲共同运动出现早且明显;下肢伸肌占优势,主要为伸展的共同运动模式。

2.偏瘫恢复的过程 Brunnstrom提出“偏瘫恢复六阶段”的理论,如图5- 1所示。①阶段Ⅰ为脑卒中发病后急性期,约数日到2周,患侧上下肢呈弛缓性瘫痪。②阶段Ⅱ为发病约2周后,肢体的共同运动或其成分开始出现。③阶段Ⅲ时可随意引起共同运动,痉挛加重。Ⅱ、Ⅲ阶段约持续2周。④阶段Ⅳ,出现一些脱离共同运动的运动,痉挛开始减弱。⑤阶段Ⅴ,以分离运动为主,痉挛明显减弱。第Ⅳ、第Ⅴ阶段相当于病后5~12周。⑥阶段Ⅵ时共同运动及肌肉痉挛消失,协调运动大致正常。以上恢复过程实际上是运动模式的转换过程,即由抑制早、中期的异常运动模式到建立后期的正常运动模式的过程。这个理论是偏瘫临床治疗的基础,也是评价患者的依据。但是此恢复过程依患者的病情而有差异,有的患者可能停留在某一阶段上不再进展。

图5-1 Brunnstrom偏瘫恢复六阶段

由于脑卒中的发病机制与下运动神经元损伤完全不同,其评价就不能仅考虑肌力和关节活动度,而要有能反应偏瘫运动功能障碍的本质并对康复治疗起指导作用的评定指标。目前国际上对偏瘫运动功能评定的主要方法,除Brunnstrom方法之外,还有Bobath方法、上田敏评价法和Fuglmeyer评价法等,它们各有特点,但基本上都是根据偏瘫的恢复机制制定的。

3.脑卒中运动功能评定 包括肌力、关节活动度、肌张力、平衡功能、步态分析等,常用的方法有Brunnstrom运动恢复六级分期、上田敏运动评价法、改良Ashworth痉挛评定量表等,可根据临床具体情况选用,下面主要介绍Brunnstrom运动功能评定法。

Brunnstrom将脑卒中偏瘫运动功能恢复分为6期,根据肌张力和运动的变化来评定其运动模式和功能(表5- 2)。

表5--2 Brunnstrom运动功能评定法

(续表)__

(三)感觉功能评定

对患者的痛温觉、触觉、位置觉、运动觉等进行评定,可表现为感觉异常、感觉倒错、感觉迟钝、感觉过敏、感觉减退、感觉缺失等,具体方法见相关章节。

(四)认知功能评定

认知是脑的高级功能活动,是获取和理解信息,进行判断和决策的过程,包括对事物的注意、识别、学习、记忆、理解和执行功能等。观察患者的定向力、计算力、观察力等思维能力;记忆障碍可表现为短期记忆障碍或长期记忆障碍;知觉障碍表现为失用症和失认症,失用症常见的有结构性失用、意念运动性失用、运动性失用等。失认症可表现为视觉失认、听觉失认、触觉失认、躯体忽略和体像障碍等。常用的评定方法有简易精神状态检查量表、洛文斯顿作业疗法认知评定成套测验,详见相关章节。

(五)言语功能评定

通过对患者的发音情况及各种言语形式的表达能力进行评估,包括说、听、读、写和手势表达等,确定言语障碍的类型。常见以下3种言语障碍表现。

1.构音障碍 是由于中枢神经系统损害引起发音器官肌力减退或协调不良及肌张力改变所致的语言形式障碍。主要表现为患者听觉理解正常并能正确选择词汇和按语法排列,但是在说话时轻者发音含糊不清,语调及速率、节奏异常,鼻音过重,重者完全不能讲话或丧失发音能力。

2.失语症 是由于大脑皮质与语言功能有关的区域受损害所致的一种获得性语言障碍。常见的失语症类型有运动性失语、感觉性失语、传导性失语、命名性失语、经皮质运动性失语、经皮质感觉性失语、完全性失语等。

3.言语失用 构音器官本身无麻痹或失调,口语表达时,因言语运动器官的位置摆放及按顺序进行发音运动的障碍而影响随意说话的能力,常表现为说话费力、不灵活、语音拖长、脱落、置换和不清晰等,患者错误很不稳定,随着声音的复杂性和词语的长短而改变。患者在有意识的言语中不能正确表达的语音,却往往在无意识的言语中正确发出。

(六)摄食和吞咽功能评定

1.临床检查 是最基本的评定方法,包括患者主观上的详细描述,相关的既往史和以往的吞咽检查。

2.口腔功能评定 常采用Frenchay构音障碍评定表中有关吞咽过程的项目进行评定。

(1)反复吞咽唾液测试:患者坐位,检查者将手指放在患者喉结及舌骨处,观察在30 s内患者吞咽的次数和活动度。

(2)饮水试验:患者坐位,像平常一样喝下30 ml温水,然后观察和记录饮水时间、有无呛咳、饮水状况等,进行评价。

(3)摄食-吞咽过程评定:按照摄食-吞咽阶段,通过意识程度,进食情况,唇、舌、咀嚼运动,食团运送情况,吞咽后有无食物吸入、残留等相关内容来观察和评定摄食-吞咽过程中各个阶段出现的问题。

(4)特殊检查:包括食管吞钡造影检查、气钡双重食管造影检查、电视荧光进食造影检查、超声检查、电视内镜吞咽检查、测压检查、咽部荧光核素扫描检查和表面肌电图检查等。

(七)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评定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DL)的评定是脑卒中临床康复常用的功能评定,其方法主要有Barthel指数和功能独立性评定(FIM),详见相关章节。

(八)心理评定

对患者进行智力测验、记忆力测验、人格测验、神经心理测验等,评估患者的心理状态、人际关系和环境适应能力,了解有无抑郁、焦虑、恐惧等心理障碍。评定时要结合患者的具体情况,灵活选择应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