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
张志聪曰:厥阴者,阴之极也。夫两阴交尽,是为厥阴。阴极而阳生,故厥阴不从标本,从中见少阳之气化也。厥阴之为病消渴者,《经》云:厥阴之上,风气主之,所谓本也。病干本气,故风消而渴者也。气上撞心,下焦之气不和也;心中疼热,中焦之气不和也;饥而不欲食,上焦之气不和也。夫三焦者,少阳也。《经》云:本之下,中之见也。厥阴中见少阳,故有三焦之病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者,乃厥阴标阴为病。《经》云:见之下,气之标也。厥阴以阴寒为标,蛔乃阴类,不得阳热之化,则顿生而吐。下之,则阴极而阳不生,故利不止。
柯韵伯曰:太阴、厥阴,皆以里证为提纲。太阴主寒,厥阴主热,太阴为阴中至阴,厥阴为阴中之阳也。太阴腹满而吐,食不下;厥阴饥不欲食,食即吐蛔。同是不能食,而太阴则满、厥阴则饥;同是一吐,而太阴吐食、厥阴吐蛔,此又主脾、主肝之别也。太阴病则气下陷,故腹自痛而自利;厥阴病则气上逆,故心疼热而消渴,此湿土、风木之殊也。太阴主开,本自利而下之,则开折,胸下结鞕者,开折反阖也;厥阴主阖,气上逆而下之,则阖折,利不止者,阖折反开也。
【按】 两阴交尽,名曰厥阴,又名阴之绝阳。则厥阴为病,宜无病热矣。以厥阴脉络于少阳,厥阴热证,皆相火化令耳。厥阴经脉上膈、贯肝,气旺,故气上撞心。气有余即是火,故消渴,心中疼热。火能消物,故饥。肝脉挟胃,肝气旺,故胃自闭塞而不欲食也。虫为风化,厥阴病则生蛔,蛔闻食臭,则上入于膈,而从口出也。病发于阴,而反下之,则气无止息,而利不止矣。
厥阴中风,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
成无己曰:《经》曰:阴病见阳脉者生。浮,阳也。厥阴中风,脉微浮,为邪气还表,向汗之时,故云欲愈。
程应旄曰:浮则木气外达,而风并上行,厥气得阳而自解矣。
张璐曰:按仲景三阴皆有中风,然但言欲愈之脉,而未及于证治者,以风为阳邪,阴经之中,得风气流动,反为欲愈之机。
厥阴病,欲解时,从丑至卯上。
成无己曰:厥阴,木也,王于卯、丑、寅,向王,故为解时。
方有执曰:厥阴属木,王于丑、寅、卯之三时,正气得其王时,邪退而病解。在六经皆然。夫以六经各解于王时,而三阳解自寅至戌,三阴解自亥至卯,厥阴之解至寅卯而终,少阳之解自寅卯而始,何也?曰:寅为阳初动,阴尚强,卯为天地开、阴阳分,所以二经同王,其病之解,由此而终始也。然则三阳之王时九,各不相袭,三阴之王时五,太阴与少阴同子丑,厥阴与少阴同丑寅,何也?曰:阳行健,其道长,故不相及;阴行纯,其道促,故皆相蹑也。
厥阴病,渴欲饮水者,少少与之愈。
周扬俊曰:正气复则热邪退,然津液已大伤,故渴欲饮水者,不妨少与之,正与胃气和者同意。倘多与,则太阳湿灌已有明戒,况厥阴乎?
尤在泾曰:厥阴之病,本自消渴,虽得水未必即愈。此云渴欲饮水,少少与之愈者,必厥阴热邪还返阳明之候也。热还阳明,津液暴竭,求救于水,少少与之,胃气则和,其病乃愈。若系厥阴,则热足以消水,而水岂能消其热哉!
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
成无己曰:四逆者,四肢不温也。厥者,手足冷也。皆阳气少,而阴气多,故不可下,虚家亦然。下之,是为重虚。
张锡驹曰:诸病而凡四逆厥者,俱属阴寒之证,故不可下。然不时厥逆为不可下,即凡属虚家而不厥逆者,亦不可下也。
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
成无己曰:阴气胜则厥逆而利,阳气复则发热,利必自止,见厥,则阴气还胜而复利也。
【按】 本论“伤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当服茯苓甘草汤。却治其厥,不尔,水渍入胃,必作利也”。两节合参,均伤寒厥利,观于先治水,却治厥,则利必不作。由是而推本节,但治其厥,无待其发热而利亦必止矣。
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索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三日脉之,其热续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者,此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
程应旄曰:伤寒始发热六日,脉必数,而阳胜可知。厥反九日而利,不复发热可知。盖阳极而阴气未复且胜也。此九日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索饼不发热者,自是胃阳在内,消磨水谷,中气尚在,故可悬断其愈。但愈必俟证热,恐热来而复去,与九日之厥期不相应,犹非真愈。后三日脉之,而数脉尚在,知其热必不去,可与之决愈期矣。虽热有首尾,而计日不差,亦谓之阴阳平等,故愈。愈后仍脉数,仍发热,此邪阳反胜,而阴血必伤,厥应下之之法可用于此三日内矣。不知下而致热气留连于肉腠,则痈之发必不免矣。
魏荔彤曰:食索饼以试之,若发热者,何以知其胃气亡?则此热乃暴来出而复去之热也。即如脉暴出者,知其必死之义也。阴已盛极于内,孤阳外走,出而离阴,忽得暴热,此顷刻而不救之证也。凡仲景言日,皆约异之辞。如此九日之说,亦未可拘,总以热与厥较其平均耳。如热七八日,厥七八日,亦可;热五六日,厥五六日,俱可。不过较量其阴阳盛衰,非定谓必热九日、厥九日,方可验准也。
伤寒,脉迟六七日,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成无己曰:伤寒脉迟六七日,为寒气已深,反与黄芩汤寒药,两寒相搏,腹中当冷,冷不消谷,则不能食。反能食者,除中也。四时皆以胃气为本,胃气已绝,故云必死。
喻嘉言曰:胃暖乃能纳食,今胃中冷,而反能食,则为胃阳发露无余,顷之即去,故为必死。
【按】 此节特申明除中一证耳?不然,伤寒脉迟六七日为纯寒,无待智者而知。反与彻热,是昧于治法。今与除热,是明所以致除中之因。
伤寒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为痹。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脓血,便脓血者,其喉不痹。
成无己曰:伤寒先厥而利,阴寒气胜也。寒极变热,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其喉为痹者,热气上行也。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利不止,必便脓血者,热气下行也。热气下而不上,其喉亦不痹也。
喻嘉言曰:先厥后热下利止,其病为欲愈矣,乃反汗出咽中痛,是热邪有余,上攻咽喉,挟痰而为痹也。然既发热,即无汗而邪亦外出,所以利必自止。若不止,则无汗明系邪不外出,仍在于里,必主便脓血也。便脓血者,其喉不痹,见热邪在里,即不复在表,在下即不复在上也。
柯韵伯曰:上段似少阴之亡阳,下段似阳明之协热利。汗因于心,无汗,则心气平,故火不上炎,而咽不痛。利因于胃,利止,则胃液藏,故火不下陷,而无脓血。
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
成无己曰:前厥后发热者,寒极生热也;前热后厥者,阳气内陷也;厥深热深,厥微热微,随阳气陷之深浅也。热之伏深,必须下去之。反发汗者,引热上行,必口伤烂赤。《内经》曰:火气内发,上为口糜。
柯韵伯曰:其四五曰来,恶寒无热可知。手足为诸阳之本,阴盛而阳不达,故厥冷也。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也。阴经受邪,无热可发。阴主藏,藏气实而不能入,则还之于府。必发热者,寒极而生热也。先厥后热,为阳乘阴,阴邪未散,故必复发,此阴中有阳,乃阴阳相搏而为厥热,与厥阴亡阳迥别也。欲知其人阳气之多寡,即观之厥之微甚。厥之久者,郁热亦久;厥之轻者,郁热亦轻,故热与厥相应耳。若阳虚而不能支,即成阴厥而无热矣。热发三阳,未入于府者,可汗;热在三阴,已入于府者,可下。阴不得有汗,而强发之,此为逆。阳虚不能外散而为汗,必上走空窍,口伤烂赤,所由致矣。然此指热伤气而言,若动其血,或从口鼻或从目出,其害有不可言者。下之清之,谓对汗言,是胃热而不是胃实,非三承气所宜。厥微者,当四逆散,芍药、枳实以攻里,柴胡、甘草以和表也。厥深者,当白虎汤,参、甘、粳米以扶阳,石膏、知母以除热也。
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厥终不过五日,以热五日,故知自愈。
成无己曰:阴胜则厥,阳胜则热。先厥五日为阴胜,至六日阳复胜,热亦五日,后复厥者,阴复胜;若不厥,为阳全胜,故自愈。《经》曰: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其病为愈。
张路玉曰:厥终不过五日,言厥之常;前云厥反九日而利,言厥之变。盖常则易治,变则难复也。
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冷者是也。
成无己曰:手之三阴三阳,相接于手十指;足之三阴三阳,相接于足十指。阳气内陷,阳不与阴相顺接,故手足为之厥冷也。
唐容川曰:不相顺接者,是言阴阳之气不交。厥是厥,而热是热,不能合同而化也。不是十指之脉不相顺接,要从阴阳气化上讲。
陈平伯曰:本条推原所以致厥之故,不专指寒厥言也。看用“凡”字冠首,则知不独言三阴之厥,并该寒热二厥在内矣。盖阳受气于四肢,阴受气于五藏,阴阳之气相贯,如环无端。若阳厥,则阳不与阴相顺接;热厥,阴不与阳相顺接也。或曰:阴不与阳相顺接,当四肢烦热,何反逆冷也?而不知热邪深入,阳过于里,不能外达于四肢,亦为厥冷,岂非阴与阳不相顺接之谓乎?
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藏厥,非为蛔厥也。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令病者静,而复时烦,此为藏寒。蛔上入其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常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利方。
程应旄曰:脉微而厥,纯阴之象,征于脉矣。至七八日当自肤冷,无阳之象,征于形矣。阴极而发躁,无复阳援,是以扰乱无暂安时也。此是少阴藏厥,为不治之证,厥阴中无此证也。至于吐蛔,为厥阴本证,则蛔厥可与阴阳不相顺接连类而推也。烦则非躁,须臾复止,则非无暂安时,只因脾藏受寒,蛔不能安,故因胃中阳气而上逆,始而入膈则烦,继而食则呕且吐也。乌梅丸破阴以行阳,于酸辛入肝药中,微加苦寒,纳逆上之邪阳,而顺之使下也。名曰安蛔,实是安胃,故久利亦止。
喻嘉言曰:脉微而厥,则阳气衰微可知,然未定其为藏厥、蛔厥也。惟肤冷而躁无暂安时,乃为藏厥。藏厥用四逆及灸法,其厥不回者死。若蛔厥则时烦时止。未为死候,但因此而驯至胃中无阳则死矣。
乌梅丸方
乌梅三百个 细辛六两 干姜十两 黄连一斤 当归四两 附子六两,炮 蜀椒四两 桂枝六两人参六两 黄柏六两
上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渍乌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饭熟捣成泥,和药令相得,内臼中,与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饮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吴仪洛曰:此方主胃气虚,而寒热错杂之邪,积于胸中,所以蛔不安,而时时上攻,故仍用寒热错杂之味治之。方中乌梅之酸以安胃,蜀椒之辛以泄滞,连、柏之苦以降气。盖蛔闻酸则定,见辛则伏,遇苦则下也。其他参、归以补气血之虚寒,姜、附以温胃中之寒饮,若无饮则不呕逆,蛔亦不上矣。辛、桂以祛陷内之寒邪,若无寒邪,虽有寒饮,亦不至呕逆,若不呕逆,则胃气纵虚,亦不至蛔厥。
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为愈;若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程应旄曰:热既少,厥微而仅指头寒,虽属热厥之轻者,然热与厥并现,实与厥微热亦微者,同为热之例。故阴阳胜复,难以揣摩。但以嘿嘿不欲食,烦躁,定为阳胜;小便利色白,欲得食,定为阴复。盖阴阳不甚在热厥上显出者。如此证,热虽少,而厥则不仅指头寒,且不但嘿嘿不欲食,而加之呕,不但烦躁,而加之胸胁满,则自是热深厥亦深之证也。微阴当不能自复,必须下之,而以破阳行阴为事矣。苟不知此,而议救于便血之后,不已晚乎?此条下半截曰“小便利色白”,则上半截“小便短色赤”可知,是题中二眼目;嘿嘿不欲食,欲得食,是二眼目;胸胁满烦躁,与热除,是二眼目。“热”字包有烦躁等证,非专指发热之热也。
柯韵伯曰:身无大热,手足不冷,但指头寒,此热微厥亦微也。凡能食不呕,是三阴不受邪。若其人不呕,但嘿嘿不欲饮食,此内寒亦微。烦躁是内热反盛。数日来小便之难者已利,色赤者仍白,是阴阳自和,热除可知。不欲食者,今欲得食,不厥可知矣。若其人外虽热少厥微,而呕不能食,内寒稍深矣。胸胁逆满,内热亦深矣。热深厥深,不早治之,致热伤阴络,其后必便血也。此少阳半表半里证,微者小柴胡和之,深者大柴胡下之。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
程应旄曰:发厥,虽不结胸,而小腹满实作痛,结则似乎可下,然下焦之结多冷,不比上焦之结多热也。况手足厥,上焦不结,惟结膀胱关元之处,故曰冷结也。
钱潢曰:关元者,任脉穴也。在脐下三寸,亦穴之在小腹者,总指小腹满痛而言,故谓冷结在膀胱关元也。
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者,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其后必便脓血。
柯韵伯曰:伤寒以阳为主,热多当愈,热不除为太过,热盛厥微,必伤阴络,医者当于阳盛时预滋其阴,以善其后也。四日至七日,自发热起至厥止而言。热不除,指复热四日,复热四日句,语意在其病当愈下。
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也。
柯韵伯曰:凡厥与热不相应,便谓之反。上文先热后厥,是阳为主;此先厥后热,是阴为主。热不及厥之一,厥反进热之二,热微而厥反胜,此时不急扶其阳,阴盛以亡矣。
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死。
成无己曰:伤寒六七日,则正气当复,邪气当罢,脉浮身热为欲解。若反脉微而厥,则阴胜阳也。烦躁者,阳虚而争也。灸厥阴以复其阳。厥不还,则阳气已绝,不能复正而死。
张锡驹曰:灸厥阴,宜灸荣穴、会穴,关元、百会等处。荣者,行间穴也,在足大指中缝间;会者,章门穴也,在季胁之端,乃厥阴、少阳之会。关元,在脐下三寸,足三阴经脉之会。百会,在顶上中央,厥阴、督脉之会也。
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
成无己曰:伤寒发热,邪在表也;下利厥逆,阳气虚也;躁不得卧者,病胜藏也,故死。
尤在泾曰: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者,邪气从外之内,而盛于内也。至躁不得卧,则阳气有立亡之象,故死。此传经之邪,阴气先竭,而阳气后绝者也。
伤寒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成无己曰:《金匮要略》曰:六府气绝于外者,手足寒;五藏气绝于内者,利下不禁。伤寒发热,为邪气独甚,下利至甚,厥不止,为府藏气绝,故死。
张志聪曰:此太阳表阳外亡,而为死证也。伤寒发热,表阳外浮也;下利至甚,阴气下脱也;厥不止者,阴阳不交,表气外亡,故死也。
伤寒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阴无阳故也。
魏荔彤曰:伤寒六七日不下利,此必见阳微之证于他端也,而人不及觉,遂延误其扶阳之方。其人忽而热发利行,汗出且不止,则孤阳为盛阴所逼,自内而出亡于外,为汗为热,自上而随阴下泄为利,顷刻之间,阳不守其宅,阴自独于里,有阴无阳而死。倘早为图治,何致噬脐莫追乎?
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为亡血,下之死。
成无己曰:伤寒五六日,邪气当作里实之时,若不结胸,而腹濡者,里无热也。脉虚者,亡血也。复厥者,阳气少也。不可下,下之为重虚,故死。《金匮玉函》曰:虚者重泻,真气乃绝。
尤在泾曰:伤寒五六日,邪气传里,在上则为结胸,在下则为腹满而实。若不结胸,腹濡,而脉复虚,则表里上下都无结聚,其邪为已解矣。解则其人不当复厥,而反厥者,非阳热深入也,乃血不足而不荣于四末也。是宜补,不宜下,下之是虚其虚也,故死。
【按】 上节汗出是亡阳,本节脉虚复厥是亡阴,而致死则一。
发热而厥,七日下利者,为难治。
喻嘉言曰:厥利与热,不两存之势也。发热而厥七日,是热者自热,厥利自厥利,两造其偏,漫无相协之期,故虽未现烦躁等证,而已为难治。盖治其热则愈厥愈利,治其厥利则愈热,不至阴阳两绝不止矣。
成无己曰:发热而厥,邪传里也。至七日传经尽,则正气胜邪,当汗出而解,反下利,则邪气胜,里气虚,为难治。
柯韵伯曰:发于阳者,七日愈,今厥不止,而反下利,恐为除中,故难治。若躁烦而能食,尚为热厥利耳。
【按】 喻氏以“发热而厥七日”为句,作阴阳乖离所以难治解。细审本文当以“发热而厥”为一句,“七日下利者”为一句,“为难治”为一句。即使以“七日下利为难治”为一句,于义亦无大出入。惟以“发热而厥”为句,则无可变更矣。盖本论厥热利诸证,或分或合为句,本甚清晰,如“先厥后发热而利者”“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必复厥”“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先厥后发热”“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发热”“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其病当愈”“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等句。今发热而厥,是热厥相等,七日下利者,是偏于阴,故所以难治也,其义了然。窃以为喻氏断句取义,究不若成、柯二注句读分明也。
伤寒脉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
喻嘉言曰:伤寒脉促,则阳气局蹐可知。更加手足厥逆,其阳必为阴所拒格而不通,故宜灸以通阳也。
张路玉曰:手足厥逆,本当用四逆汤,以其脉促,知为阳气内阻,而非阳虚。故但用灸以通其阳,不用温经以助阳也。
常器之曰:可灸之,当灸太冲穴。
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也,白虎汤主之。
尤在泾曰:伤寒脉微而厥者,阴邪所中,寒在里也。脉滑而厥者,阳邪所伤,热在里也。阳热在里,阴气被格,阳反在内,阴反在外,设身热不除,则其厥不已,故主白虎汤以清里而除热也。此阳明热极发厥之证,误编入厥阴者也。
张志聪曰:此章因厥故,复列于《厥阴篇》中。
何鹤龄曰:云里有热,其滑脉从沉分而见可知也。
【按】 促脉,是阳郁于外;滑脉,是热盛于内。手足厥逆,是阳被阴逼,脉滑而厥,是阴被热逼。
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当归四逆汤主之。
成无己曰:手足厥寒者,阳气外虚,不温四末;脉细欲绝者,阴血内弱,脉行不利。与当归四逆汤,助阳生阴也。
沈尧封曰:叔和释脉云:“细极谓之微”,即此之脉细欲绝,即与微脉混矣。不知微者,薄也,属阳气虚;细者,小也,属阴血虚;薄者未必小,小者未必薄也。盖营行脉中,阴血虚,则实其中者少,脉故小;卫行脉外,阳气虚,则约乎外者怯,脉故薄。况前人用微字,多取薄字意。试问“微云淡河汉”,薄乎?细乎?故少阴论中,脉微欲绝,用通脉四逆主治,回阳之剂也;此之脉细欲绝,用当归四逆主治,补血之剂也。两脉阴阳各异,岂堪混释?
当归四逆汤方
当归三两 桂枝三两 芍药三两 细辛三两 大枣二十五个 甘草二两,炙 通草二两
上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钱潢曰:手足厥寒,即四逆也,故当用四逆汤。而脉细欲绝,乃阳衰而血脉伏也,故加当归,是以名之曰当归四逆汤也。不谓方名虽曰四逆,而方中并无姜、附,不知何以挽回阳气,是以不能无疑也。恐是历年久远,散失遗亡,讹舛于后人之手,未可知也。从来注伤寒家,皆委曲顺解,曾不省察其理,亦何异于成之随文顺释乎?
柯韵伯曰:此条证为在里,当是四逆。本方加当归,如茯苓四逆之例。若反用桂枝汤攻表,误矣。既名四逆汤,岂得无姜、附?
【按】钱、柯二氏方解,得毋千虑一失耶?两说皆重视四逆方名,以厥证尽属于阳一边,推其意,以为凡治厥,必当用四逆,凡方名四逆,必当有姜、附,由是遂疑本方讹舛矣。蒙窃以为未必,释本文如沈氏说合矣。沈氏又以通脉四逆汤为回阳之剂,本方为补血之剂,诚的论也。本方之组合,以桂枝汤去生姜,加入当归、通草、细辛,则补血去邪之用备矣。细绎本文,血何以须补?以脉细而知其血少也。补血何以用细辛?以邪著其间,取其散也,因手足厥寒故。何以用通草?使邪从下泄也。本经云:通草能通利九窍血脉。邵润安曰:当归四逆汤中仍用桂枝汤在内,以其寒内有所著,用细辛助桂枝,是犹与向者助麻黄同一理也。然则细辛助麻黄,是从内而散之于外也;细辛助桂枝,是从内散而下泄之也。虽然本论言厥,多属阳虚,惟本节证则手足厥寒,脉则细而欲绝。本论有手足厥逆、厥冷、厥寒之分。窃以为厥逆者是阴占阳界,厥冷者是阳衰失护,厥寒者是血少不温。于脉更有脉微欲绝、脉细欲绝之对照。脉微是阳衰,当从荣外言;脉细为血少,当作荣内言。若是,则厥证既有阳虚、血少之别,方治显当有当归四逆与四逆之分矣。盖脉证所以辨阴阳气血也,方名所以括药味也。细辨脉证,即知阴阳气血之所偏;细辨药味,便悉脉证之所合。乌可循名而不核实,执一而例其余哉?
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主之。
周扬俊曰:里有积寒,自足招致外来之邪,每每阳气不能自复,故不藉辛热之味,未必能固正而驱邪也。盖以气视血,则血为内,以血视府藏,则府藏又为内。故沉寒逼处,素常为灾,阳气久虚,乃更受寒,岂专一养阴足以胜任乎?
当归四逆加吴茱萸干姜汤方
当归三两 芍药三两 甘草二两,炙 通草二两 桂枝三两,去皮 细辛三两 生姜半斤,切 大枣二十五枚,擘 吴茱萸二升
上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滓,温分五服。一方水酒各四升。
尤在泾曰:手足厥寒,脉微欲绝者,阳之虚也,宜四逆辈。脉细欲绝者,血虚不能温于四末,并不能荣于脉中也。夫脉为血之府,而阳为阴之先。故欲续其脉,必益其血,欲益其血,必温其经。方用当归、芍药之润以滋之,甘草、大枣之甘以养之,桂枝、细辛之辛以温之,而尤藉通草之入经通脉,以续其绝而止之厥。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必加吴茱萸、生姜之辛以散之,而尤藉清酒之濡经浃脉以散其久伏之寒也。
大汗出,热不去,内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恶寒者,四逆汤主之。
方有执曰:大汗出,阳虚而表不固也;热不去,言邪不除也;内拘急,四肢疼者,亡津液而骨属不利也;下利厥逆而恶寒者,亡阳而阴寒内甚也。四逆汤温以散寒,回阳而敛液者也。
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汤主之。
陈亮师曰:汗而云大,则阳气亡于表;下利云大,则阳气亡于里也。如是而又厥冷,何以不列于死证条中?玩本文不言五六日、六七日,而但云大汗、大下,乃阴寒骤中之证。凡骤中者,邪气虽盛,而正气初伤,急急用温,正气犹能自复,未可即称死证。不比病久而忽大汗、大下阴阳脱而死也。故用四逆胜寒毒于方危,回阳气于将绝,服之而汗利止,厥逆回,犹可望生。
四逆汤方(见前)
病人手足厥冷,脉乍紧者,邪结在胸中,心下满而烦,饥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须吐之,宜瓜蒂散。
成无己曰:手足厥冷者,邪气内陷也。脉紧牢者为实,邪气入府则脉沉。今脉乍紧,知邪结在胸中为实,故心下满而烦,胃中无邪则喜饥,以病在胸中,虽饥而不能食,与瓜蒂散以吐胸中之邪。
瓜蒂散方(见前)
伤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当服茯苓甘草汤,却治其厥;不尔,水渍入胃,必作利也。
吴人驹曰:气脉流行,不循常道,是为悖逆,名之曰厥。但厥有痰、实、气、水之不同,此因以水者也。水气不循故道,则水之寒气上乘于心而为悸,故治水即所以去悸,而厥亦回。设或不然,则水之甚者,其土沮洳,因为之利矣。
伤寒六七日,大下后,寸脉沉而迟,手足厥逆,下部脉不至,咽喉不利,唾脓血,泄利不止者,为难治,麻黄升麻汤主之。
喻嘉言曰:寸脉沉而迟,明是阳去入阴之故,非阳气衰微可拟。故虽手足厥冷、下部脉不至、泄利不止,其不得为纯阴无阳可知。况咽喉不利、唾脓血,又阳邪搏阴上逆之征验,所以仲景特于阴中提出其阳,得汗解,而错杂之邪尽解矣。
尤在泾:伤寒六七日,寒已变热而未实也,乃大下之,阴气遂虚,阳气乃陷。阳气陷,故寸脉沉而迟;阴气虚,故下部脉不至。阴阳并伤,不相顺接,则手足厥逆。而阳邪之内入者,方上淫而下溢,为咽喉不利,为吐脓血,为泄利不止,是阴阳上下并受其病,而虚实冷热亦复混淆不清矣。是以欲治其阴,必伤其阳,欲补其虚,必碍其实,故曰此为难治。麻黄升麻汤,合补泻寒热为剂,使相助而不相悖,庶几各行其事,而并呈其效。方用麻黄、升麻,所以引阳气,发阳邪也。而得知、归、萎、冬之润,则肺气已滋,不蒙其发越之害矣。桂枝、干姜,所以通脉止厥也,而得黄芩、石膏之寒,则中气已和,而不被其燥热之烈矣。其苓、术、芍、草,则不特止其泄利,抑以安中益气,以为通上下和阴阳之用耳。
麻黄升麻汤方
麻黄二两半,去节 茯苓六铢 天门冬六铢,去心 干姜六铢 知母十八铢 升麻一两一分 甘草六铢,炙 桂枝六铢 石膏六铢,碎,绵裹 黄芩十八铢 当归一两一分 芍药六铢 白术六铢 萎蕤十八铢
上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一两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相去如炊三斗米顷,令尽,汗出愈。
方中行曰:邪深入而阳内陷,寸脉沉而迟也,故用麻黄、升麻升举以发之;手足厥逆而下部脉不至也,故用当归、姜、桂温润以达之。然芍药敛津液,而甘草以和之,咽喉可利也;蕤、冬以润肺,而知、芩以除热,脓血可止也;术能燥土,茯苓渗湿,泄利可愈也。石膏有彻热之功,所以为斡旋诸佐使而妙其用焉。
伤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转气下趋少腹者,此欲自利也。
成无己曰:伤寒四五日,邪气传里之时,腹中痛,转气下趋少腹者,里虚遇寒,寒气下行,欲作自利也。
张路玉曰:腹痛亦有属火者,其痛必自下逆攻而上,若痛自上而下趋者,定属寒痛无疑。
魏荔彤曰:此重在预防下利,而非辨寒热也。玩“若”字、“欲”字,可见其辨寒邪者,自有别法。
伤寒本自寒下,医复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主之。
章虚谷曰:病者本自中寒,而又伤外寒,则当温中解表。庸下之医复吐下之,其寒气格拒,更逆而吐下。若食入口即吐者,阻在上脘,阴阳不相交通,故以干姜、芩、连寒热并用,通其阴阳,辛苦开泄以降浊,人参补正以升清,则中宫和而吐利可止也。
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方
干姜 黄连 黄芩 人参各三两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再服。
柯韵伯曰:伤寒吐下后,食入口即吐,此寒邪格热于上焦也,虽不痞鞕,而病本于心,故用泻心之半,调其寒热,以至和平。去生姜、半夏者,心下无水气也。不用甘草、大枣者,呕不宜甘也。
下利有微热而渴,脉弱者,今自愈。
成无己曰:下利,阴寒之疾,反大热者,逆。有微热而渴,里气方温也。《经》曰:诸弱发热。脉弱者,阳气得复也,今必自愈。
下利脉数,有微热汗出,今自愈;设脉紧,为未解。
成无己曰:下利,阴病也;脉数,阳脉也。阴病见阳脉者生,微热汗出,阳气得通也,利必自愈。诸紧为寒,设复脉紧,阴气犹胜,故云未解。
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反微喘者,死。
成无己曰:下利,手足厥逆,无脉者,阴气独胜,阳气大虚也。灸之,阳气复,手足温而脉还,为欲愈。若手足不温,脉不还者,阳已绝也。反微喘者,阳气脱也。
少阴负趺阳者,为顺也。
方有执曰:少阴属水,其自利者,以阴寒甚,土弱而水无制也。趺阳主胃,而属土。负,谓趺阳有脉,土尚强。土强,则水有制,则卒遵道,不得终于泛滥而成大害。且万物资生于土,而百骸藉养于胃,水土平成,非天下之至顺乎?古今谓趺阳有脉者不死,有以哉。
汪琥曰:趺阳脉,《图经》原名冲阳脉,在足跗中指端上行五寸,去陷谷穴三寸,足阳明脉之所过也,为原,故一名会原。诊法:病重者,决之以死生。伤寒以胃气为本,趺阳之脉不衰,知胃气尚在,病虽危,犹可治也。
下利寸脉反浮数,尺中自涩者,必清脓血。
喻嘉言曰:脉见浮数,若是邪还于表,则尺脉和,今尺中自涩,乃热邪搏结于阴分,虽寸口得阳脉,究竟阴邪必走下窍而便脓血也。
周禹载曰:阴证阳脉,病家最幸。今云反浮数,虽则下利,安知不转出阳分有汗而解。然合尺中自涩观之,则精血受伤,正气虽复,况阳邪正炽,势必下陷而内入伤阴,不至圊血不已也。
下利清谷,不可攻表,汗出必胀满。
舒驰远曰:下利清谷,虚冷之极,里阳已自孤危,误汗未有不脱者也。胀满亦云幸矣。故一切腹痛、呕泄之证,严戒不可发汗。
【按】 此节可与“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疼痛者,急当救表。救里宜四逆汤,救表宜桂枝汤”及“发汗后腹胀满者,厚朴生姜半夏人参甘草汤主之”等节参观。
下利,脉沉弦者,下重也;脉大者,为未止;脉微弱数者,为欲自止,虽发热,不死。
汪琥曰:此辨热利之脉也。脉沉弦者,沉主里,弦主急,故为里急后重,如滞下之证也。脉大者,邪热甚也。《经》云:大则病进,故为利未止也。脉微弱数者,此阳邪之热已退,真阴之气将复,故为利自止也。下利一候,大忌发热,兹者脉微弱而带数,所存邪气有限,故虽发热,不至死耳。
下利,脉沉而迟,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热,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人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阳,下虚故也。
汪琥曰:下利脉沉而迟,里寒也。所下者清谷,里寒甚也。面少赤,身微热,下焦虚寒,无根失守之火浮于上、越于表也。以少赤微热之故,其人阳气虽虚,犹能与阴寒相争,必作郁冒汗出而解。郁冒者,头目之际,忽然昏冒,乃真阳之气能胜寒邪,里阳回,而表和顺,故能解也。病人必微厥者,此指未汗出郁冒之时而言。面戴阳,系下虚,此申言面少赤之故。下虚,即下焦元气虚。
【按】 仲景虽云汗出而解,然于未解之时,当用何药?郭白云云:不解,宜通脉四逆汤。
下利脉数而渴者,今自愈;设不差,必清脓血,以有热故也。
周扬俊曰:下利脉数而渴,邪虽未尽,而数为热征,则亦阳气自复之候,而无利久入阴之虞,亦可自愈。而不愈者,必热势向盛,此不但利不止,而必至圊脓血耳。以此推之,则其脉必数而有力者也。
柯韵伯曰:脉数有虚有实,渴亦有虚有实。若自愈,则数为虚热,渴为津液未复也。若不差,则数为实热,渴为邪火正炽也。
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时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者死。
成无己曰: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者,无阳也。晬时,周时也。周时厥愈,脉出,为阳气复,则生;若手足不温,脉不还者,为阳气绝,则死。
陈亮师曰:此言下利后死证。诸结皆言下利,此节独言下利后,则与“少阴下利,止而头眩,时时自冒者”同意也。利后似乎邪去,殊不知正气与邪气俱脱之故。晬时脉还,手足温者,阳气尚存一线,犹可用四逆、白通等法,否则死期近矣,敢望生哉?
伤寒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死。
成无己曰:下利者,里虚也,脉当微弱,反实者,病胜藏也,故死。《难经》曰:脉不应病,病不应脉,是为死病。
钱潢曰:所谓实者,乃阴寒下利,真阳已败,中气已伤,胃阳绝,而真藏脉见也。
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成无己曰:下利清谷,为里寒;身热不解,为外热。汗出,阳气通行于外,则未当厥;其汗出而厥者,阳气大虚也,与通脉四逆汤以固阳气。
方有执曰:下利,故曰里寒,阴不守也。外热,故汗出,阳不固也。通脉四逆,救表里,通血气,而复阴阳者也。
通脉四逆汤方(见前)
热利下重者,白头翁汤主之。
柯韵伯曰:暴注下迫,皆属于热,热利下重,乃湿热之秽气郁遏广肠,故魄门重滞而难出也。《内经》曰:小肠移热于大肠,为虚瘕,即此是也。
陈修园曰:上言里寒下利而为清谷,此言里热下利而为下重,二节以寒热对峙。
白头翁汤方:
白头翁二两 黄连 黄柏 秦皮各三两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不愈,更服一升。
周扬俊曰:白头翁汤,皆凉药也,然四者之中,各有分治。能逐血以疗肠澼者,白头翁也;能启发肝家之热以散其邪者,秦皮也;能去心火而厚肠胃者,黄连也;能除热以利小肠即可以止泄者,黄柏也。合四者之长,以治热利下重,而有不愈者乎?
下利腹胀满,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温里宜四逆汤,攻表宜桂枝汤。
喻嘉言曰:此与太阳中篇下利身疼,用先里后表之法大同。彼因误下而致下利,此因下利而致腹胀满,总以温里为急者,见日消之义也。身疼痛,有里有表,必清便自开,其痛仍不减,方属于表,太阳条中已悉,故此不赘。
下利欲饮水者,以有热故也,白头翁汤主之。
成无己曰:自利不渴为藏寒,与四逆汤以温藏;下利饮水为有热,与白头翁汤以凉中。
喻嘉言曰:此条从上文另申一义,凡下利欲饮水者,与藏寒利而不渴自殊,乃热邪内耗津液,从未显下重之候,亦当以前汤胜其热矣。
下利谵语者,有燥屎也,宜小承气汤。
吴谦曰:下利里虚,谵语里实,若脉滑大,证兼里急,知其中必有宿食也。其下利之物,又必稠黏臭秽,知热与宿食合而为之也。此可决其有燥屎也,宜以小承气汤下之。于此推之,可知燥屎不在大便鞕与不鞕,而在里之急与不急、便之臭与不臭也。
下利后更烦,按之心下濡者,为虚烦也,宜栀子豉汤。
陈修园曰:下利后,水液下竭,火热上盛,不得相济,乃更端复起而作烦。然按之心下濡者,非上焦君火亢盛之烦,乃下焦水阴不得上济之烦,此为虚烦也,宜栀子豉汤以交水火。“下利后”二条,一以厥冷,一以虚烦,遥遥作对,汉文之奥妙处,不可不细绎之。
栀子豉汤方(见前)
呕家有痈脓者,不可治呕,脓尽自愈。
张志聪曰:此下四节皆论呕证,而有血气寒热之不同,盖此节言血,下节言气,三节言寒,四节言热也。夫呕家有痈脓者,乃包络内伤,病于血分,故不可治呕,言不可以辛散之品治之也。脓尽则包络藏气自和,血液自正,故愈。
吴谦曰:心烦而呕者,内热之呕也;渴而饮水呕者,停水之呕也。今呕而有脓者,此必内有痈脓,故曰不可治,但俟呕脓尽自愈也。盖痈脓腐秽欲去而呕,故不当治;若治其呕,反逆其机,热邪内壅,阻其出路,使无所泄,必致他变。故不可治呕,脓尽则热随脓去,而呕自止矣。郑重光曰:邪热上逆,结为内痈,肺胃之雍是也。
呕而脉弱,小便复利,身有微热,见厥者,难治,四逆汤主之。
成无己曰:呕而脉弱,为邪气传里。呕则气上逆,而小便当不利;小便复利者,里虚也。身有微热见厥者,阴胜阳也,为难治。与四逆汤,温里助阳。
汪琥曰:按诸条厥利证,皆大便利。此条以呕为主病,独小便利而见厥,前后不能关锁,用四逆汤,以附子散寒下逆气助命门之火,上以除呕,下以止小便,外以回厥逆也。
干呕,吐涎沫,头痛者,吴茱萸汤主之。
成无己曰:干呕吐涎沫者,里寒也;头痛者,寒气上攻也。与吴茱萸汤,温里散寒。
张锡驹曰:成氏云:呕者,有声者也;吐者,吐出其物也。故有干呕,而无干吐。今干呕吐涎沫者,涎沫随呕而吐出也。
钱潢曰:涎沫者,黏饮白沫也。
呕而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
成无己曰: 《经》曰:呕而发热者,柴胡证具。
张志聪曰:此言表热内乘,少阳转枢不利,呕而发热,则以小柴胡汤枢转而外散其表热焉。
伤寒大吐大下之,极虚,复极汗出者,以其人外气怫郁,复与之水,以发其汗,因得哕。所以然者,胃中虚冷故也。
钱潢曰:伤寒而大吐大下,则胃中阳气极虚矣。复极汗出者,非又汗之而极出也,因大吐大下之后,真阳已虚,卫外之阳不能固密,所以复极汗出,乃阳虚而汗出也。愚医尚未达其义,以其人外气怫郁,本是虚阳外越,疑为表邪未解,复与之暖水以发其汗,因而得哕。哕者,呃逆也。其所以哕者,盖因吐下后阳气极虚,胃中寒冷,不能运行其水耳。水壅胃中,中气遏绝,气逆而作呃忒也。治法当用五苓散、理中汤,甚者四逆汤可耳。
伤寒哕而腹满,视其前后,知何部不利,利之则愈。
成无己曰:哕而腹满,气上而不下也。视其前后部有不利者,即利之以降其气。前部,小便也;后部者,大便也。
张锡驹曰:伤寒至哕,非中土败绝,即胃中寒冷。然亦有五实之不通,气不得下泄,反上逆而为哕者。《玉机真藏论》曰:“脉盛,皮热,腹胀,前后不通,闷瞀,此谓五实,身汗,得后利,则实者活。”今哕而腹满,前后不利,五实中之二实也。实者泻之,前后大小便也。视其前后二部之中何部不利,利之则气得通,下泄而不上逆,哕即愈矣。夫以至虚至寒之哕证,而亦有实者存焉,则凡系实热之证,而亦有虚者在矣。医者能审其寒热虚实,而为之温凉补泻于其间,则人无夭札之患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