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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霍乱病脉证并治法

时间:2023-04-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霍乱者,挥霍撩乱,由邪实于胃,脾气内虚,转输不力,以致呕吐而利。一时并发,是名霍乱也。与通脉四逆汤加猪胆汁,胆苦入心通脉,胆寒补肝而和阴,引阳药使不被格拒。今张注以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并加人尿,殆取义于白通加猪胆汁方意欤。

问曰:病有霍乱者何?答曰:呕吐而利,名曰霍乱。

张志聪曰:夫以霍乱接于六篇之后者,霍乱为病,从内而外,以证伤寒从外而内也。霍乱者,挥霍撩乱,由邪实于胃,脾气内虚,转输不力,以致呕吐而利。一时并发,是名霍乱也。

张锡驹曰:夫伤寒之邪,从表而入,自有形层次第。伤寒之外,别有一种霍乱者,不从表入,不涉形层。夫邪从口鼻而入,直中于内,为病最急,故即列于伤寒之后也。霍者,忽也,谓邪气忽然而至,防备不及,正气为之仓忙错乱也。胃居中土,为万物之所归,故必伤胃。邪气与水谷之气,交乱于中,故上呕吐而下利也。吐利齐作,正邪纷争,是名霍乱。

【按】 论中列霍乱一篇者,是别于风寒温、湿暍也,别于六经之为病也。霍乱之名,源于《内经》,霍乱兼证,非止一端,霍乱见证,总不离乎呕、吐、利也。仲景握其要,设问答以为提纲,是示人见病知源也。

问曰:病发热头痛,身疼恶寒,吐利者,此属何病?答曰:此名霍乱,自吐下,又利止,复更发热也。

方有执曰:发热、头痛,身疼恶寒,外感也;吐利,内伤也。上以病名求病证,此以病证实病名。

吴谦曰:此承上条,以详出其证也。头痛身疼,发热恶寒,在表之风、寒、暑、热为病也;呕吐泻利,在里之饮食生冷为病也,具此证者,名曰霍乱。若自呕吐已,又泻利止,仍有头痛身疼恶寒,复更发热,是里解而表不解也。

沈明宗曰:吐利已止,复更发热,乃里气和,而表邪未解,当从解表之法。或无表证,但有腹痛吐利,此为里邪未解,当以和里为主。

伤寒,其脉微涩者,本是霍乱,今是伤寒,却四五日,至阴经上,转入阴必利,本呕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而反失气,仍不利者,属阳明也,便必,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经尽故也。

吴谦曰:此承上条辨发热、头痛、身疼、恶寒、吐利等证,为类伤寒之义也。若有前证,而脉浮紧,是伤寒也。今脉微涩,本是霍乱也。然霍乱初病即有吐利,伤寒吐利,却在四五日后,邪传入阴经之时,始吐利也。此本是霍乱之即呕吐、即下利,故不可作伤寒治之,俟之自止也。若止后,似欲大便,而去空气,仍不大便,此属阳明也。然属阳明者,大便必鞕,虽大便鞕,乃伤津液之鞕,未可下也,当俟十三日经尽,胃和津回便利,自可愈矣。若过十三日,大便不利,为之过经不解,下之可也。

魏荔彤曰:此申解霍乱病似乎伤寒,应为辨明,孰为伤寒之吐利,孰为霍乱之吐利,以定治法无误也。伤寒中之吐利,有六经形证;而霍乱中之吐利,有表里阴阳,俱应一一辨明,方有确见,而不摇惑也。

下利后当便则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后经中,颇能食,复过一经能食,过之一日当愈,不愈者,不属阳明也。

吴谦曰:此申明上条下利后便必鞕之义也。凡下后,肠胃空虚,津液匮乏,当大便鞕,鞕则能食者,是为胃气复,至十三日,津回便利,自当愈也。今反不能食,是为胃气未复,俟到十三日后,过经之日,若颇能食,亦当愈也;如其不愈,是为当愈不愈也。当愈不愈者,则可知不属十三日过经便鞕之阳明,当属吐利后胃中虚寒不食之阳明,或属吐利后胃中虚燥之阳明也。此则非药不可,俟之终不能自愈也,理中、脾约择而用之可矣。

张璐曰:若利止而不能食,邪热去,而胃气空虚也,俟过一经,胃气渐复,自能食矣。

恶寒,脉微而复利,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参汤主之。

成无己曰:恶寒,脉微而利者,阳虚阴胜也。利止则津液内竭,故云亡血。《金匮玉函》曰:水竭则无血。与四逆汤温经助阳,加人参生津液益血。

徐大椿曰:按亡阴即为亡血,不必真脱血也。

四逆加人参汤方

甘草二两,炙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干姜一两半 人参一两

上四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

徐大椿曰:今利虽止,而恶寒脉微如故,则知其非阳回而利止,乃津液内竭而利止也,故曰亡血。又当加人参以生津益血矣。

霍乱,头痛,发热,身疼痛,热多欲饮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

吴谦曰:霍乱者,水饮内发,故吐泻交作也。风寒外袭,故头痛、发热、身疼痛也。热多欲饮水者,是饮热也,主五苓散,以两解其饮热。若不欲饮水者,是中寒也,主理中丸以独温其中。理中丸,即理中汤和剂,作丸也。

方有执曰:霍乱,热多欲饮水者,阳邪盛也;寒多不用水者,阴邪盛也。五苓散者,水行则热泻,是亦两解之谓也。理,治也,料理之谓。中,里也,里阴之谓。参、术之甘温里也,甘草甘平,和中也,干姜辛热,散寒也。

理中丸方

人参 甘草炙 白术 干姜已上各三两

上四味,捣筛为末,蜜和丸如鸡黄大,以沸汤数合,和一丸研碎,温服之,日三服。腹中未热,益至三四丸,然不及汤。汤法,以四物依两数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加减法:若脐上筑者,肾气动也,去术,加桂四两;吐多者,去术,加生姜三两;下多者,还用术;悸者,加茯苓二两;渴欲得水者,加术,足前成四两半;腹中痛者,加人参,足前成四两半;寒者,加干姜,足前成四两半;腹满者,去术,加附子一枚。服汤后,如食顷,饮热粥一升许,微自温,勿发揭衣被。

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当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汤小和之。

成无己曰:吐利止,里和也;身痛不休,表未解也。与桂枝汤小和之。《外台》云:里和表病,汗之则愈。

方有执曰:消息,犹斟酌也。小和,言少少与服,不令过度之意也。

程应旄曰:吐利俱止,毫无霍乱证矣,仅是身痛不休,可从桂枝例一和解其外,以其有芍药之寒,故尤当消息,犹曰小和,况吐利未止,敢恣意于寒凉也哉?

桂枝汤方(见前)

吐利汗出,发热恶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汤主之。

方有执曰:吐利,四肢拘急,手足厥冷,里阴盛也;汗出,发热恶寒,表阳虚也;宜四逆汤,中外合救之剂也。

程知曰:吐利而复汗出,阳气几于走失矣。发热、恶寒,为阳未尽亡,四肢拘急,手足厥冷,不得不用四逆,助阳退阴也。又按少阴证云;恶寒身倦而利,手足厥冷者,不治。又云:下利,恶寒而踡卧,手足温者可治。此之吐、利、汗出,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而用四逆治之者,以有发热一证也。发热为阳未尽亡,犹是病人生机。故《经》又曰: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

既吐且利,小便复利,而大汗出,下利清谷,内寒外热,脉微欲绝者,四逆汤主之。

成无己曰:吐利亡津液,则小便当少;小便得利而大汗出,津液不禁,阳气大虚也。脉微为亡阳,若无外热,但内寒下利清谷,为纯阴证。此以外热为阳未绝,犹可与四逆汤救之。

吴人驹曰:既吐且利,而大汗出,则泄路尽开,而小便又复利。云复利者,反不欲其利而为收藏之地也。下利清谷,内寒外热,且脉微欲绝,一线之微阳,挽回诚不易,四逆之施,讵可缓乎?

四逆汤方(见前)

吐已下断,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脉微欲绝者,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主之。

成无己曰:吐已下断,津液内竭,则不当汗出而厥。今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脉微欲绝者,阳气大虚,阴气独盛也。若纯与阳药,恐阴为格拒,或呕或躁,不得复入也。与通脉四逆汤加猪胆汁,胆苦入心通脉,胆寒补肝而和阴,引阳药使不被格拒。《内经》曰:微者逆之,甚者从之。此之谓也。

方有执曰:已,止也。断,绝也。言吐、利内皆止绝,而又以其余证之不解者,更出其治也。

张锡驹曰:上节以四逆汤滋阴液;次节以四逆汤助阳气;此节气血两虚,又宜通脉四逆猪胆汁汤,生气而补血也。吐已下断者,阴阳气血俱虚,水谷津液俱竭,无有可吐而自已,无有可下而自断也。故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之亡阴证与脉微欲绝之亡阳证仍然不解,更宜通脉四逆加猪胆汁、人尿,启下焦之生阳,而助中焦之津液。

【按】 白通加猪胆汁汤,有人尿;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原文中无所考。而赵开美校《仲景全书》,则云于四逆汤方加入猪胆汁半合,余依前法服云云,则又似脱去“通脉”二字。盖四逆汤,与通脉四逆汤,干姜一五与三之分量不同也。今张注以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并加人尿,殆取义于白通加猪胆汁方意欤。而徐大椿《伤寒类方》则曰:于通脉四逆原方加猪胆汁半合,煎如前法。煎成,纳猪胆汁温服,其脉即出。蒙窃以为徐氏说为当,以人尿属于散也,白通加猪胆汁汤,其治证利不止、厥逆无脉、干呕烦,无碍其散也。本节吐已下断,汗出而厥,可无取乎人尿之散也。

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方

甘草二两,炙 干姜三两,强人可四两 附子大者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猪胆半合

上四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内猪胆汁,分温再服,其脉即来。无猪胆,以羊胆代之。

吴仪洛曰:汗出而厥,阳微欲绝,而四肢拘急全然不解,又兼无血以柔其筋,脉微欲绝,固为阳之欲亡,亦兼阴气亏损,故用通脉四逆以回阳,加猪胆汁以益阴。庶几将绝之阴,不致为阳药所劫夺也。注认阳极虚,阴极盛,故用反佐之法,以通其格拒,误矣。

吐利发汗,脉平,小烦者,以新虚不胜谷气故也。

魏荔彤曰:吐利发汗后,脉遂就平,病遂差可。此尤为素日胃气有余,而病邪轻微之效也。但余小烦,乃胃气暴为吐下所虚,非素虚,乃新虚也。胃既新虚,仍与以旧日之谷数,则谷气多于胃气,所以不胜谷气而作小烦也。仲景不言治法,盖损其谷则愈之治,见于大病差后之条矣,故不复赘此,凡病可云然也。

吴谦曰:平脉者,阴阳同等平脉之数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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