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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改名“学社”

时间:2023-04-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30年3月23日,教育部再变换名称,发出第351号训令,要求中医学校一律改称“学社”。8月12日,广州市卫生局派员到广东中医药专门学校,要求尽快改名,停止用学校名义招生。鉴于情势,学校于8月14日召开董事会商议,不得不决定“暂改名广东中医药学社”,[41]仍以陈任枚为社长,当年以学社名义招生。前奉广东教育厅训令,略称中医学校改称学社,经教育部、卫生部会呈行政院转呈国民政府批准在案,饬遵照改易名称等因。

然而,蒋介石的手谕并未得到切实执行。1930年3月23日,教育部再变换名称,发出第351号训令,要求中医学校一律改称“学社”。各地中医药界纷纷致电质问,广东中医药专门学校也于4月18日召开会议,议决:“联合省港医药团体,分呈国民政府行政院、立法院力争,并致函全国医药团体,一致进行,以厚声势。学校暂照旧办理。”[38]

当时,以广东国医国药团体名义联合向国民政府发出的电文说:“查学社名称,纯属会社性质,并非学校性质,直是将中医教育消灭于无形。且各省中医学校有前经政府准予立案,办理多年,成绩昭著。倘一旦废止,将置此失学生徒于何地?”“中国医药论实与民族民生有绝大之关系,况经历代贤哲之发明,数千年疗治之经验,成效昭著,无俟赘陈,只以医理深奥,学术纷歧,初学猝难领会,必须将我国固有之学说加以整理,使成为有系统之科学,然后中医有改善之可言,是兴学育才为今日急不容缓之举。惟规程未定,学者无所率循,理合陈述意见,呈请主席察核。伏祈饬立法院颁行中医学校规程,以资遵守。其立法院未颁布规程以前,各省中医学校曾经政府准予立案者,仍准维持现状,以免纷更为公便。”[39]

但是这些请求并未取得成效。教育部坚持要求执行第351号令。在此情况下,全国许多中医学校不得不更改名称。8月12日,广州市卫生局派员到广东中医药专门学校,要求尽快改名,停止用学校名义招生。谢炜南先生回忆:“当时的市卫生局派了一个科长到广东中医药专门学校,硬把招牌拆下,换上一个‘广东中医药学社’的招牌。”[40]广东省教育厅亦多次要求执行。鉴于情势,学校于8月14日召开董事会商议,不得不决定“暂改名广东中医药学社”,[41]仍以陈任枚为社长,当年以学社名义招生。8月25日,校长陈任枚向全校发出布告:

为布告事。前奉广东教育厅训令,略称中医学校改称学社,经教育部、卫生部会呈行政院转呈国民政府批准在案,饬遵照改易名称等因。旋接全国医药总会函称,叠(迭)接各省医药团体函电,请求代达政府暂缓变更中医学校名称,经由会据情转达教育部察核等由,本校以总会既经呈请暂缓变更学校名称,应听候部批,再行遵办。且当暑假期内,一切校务均暂行停顿,故暂未改名称。八月十二日,广州市卫生局派卫生第三区黎主任启康到校,促令改易学社名称暨停止用学校名义招生等语,旋再奉教育厅令饬,迅即改称中医学社以符部令等因。业经校董会开会讨论,佥谓学校改称学社,既经国府核准,本校自当遵行,且全国中医学校均已改易名称,本校更不能独异。此本校改称学社之原委也……该项中医学社既为传习医学而设,自可招收学习生,并延请导师指导学习……似此名称虽易,而研究学术、培植人才之宗旨并无变更。[42]

“广东中医药学社”时期印行的教材

布告虽详细介绍了改名经过,并称改名不影响教学功能,但事实上已不能称学生、教授,只能称学习生、导师了。因此,布告进一步说,全国医药界正努力争取成立国医馆,相信“剥极必复”,前景可期,勉励“各生务须潜心学业,力挽颓波,有厚望焉”。

学校改名给学生带来一定影响,部分学生因此觉得前途莫测而退学。该校学生郑炎痛惜学校“医科大学所应有者,罔不毕具”,“徒以受恶势力之摧残,至今犹称学社,可不惜哉!夫以健全医校如是校者,犹未能与国之医大平衡看待,其次焉者,更复奚望哉!”[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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