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明确了谁是竞争者,主要竞争者的目标、战略、优势和劣势以及反应模式后,就要决定自己的对策了。企业可以根据以下的情况,就攻击或避开竞争者作出决定。
1.竞争者的强弱 攻击弱竞争者在提高市场占有率的每个百分点方面所耗费的资金和时间较少,且能力提高和利润增加也较少。攻击强竞争者可以提高自己的生产、管理和促销能力,更大幅度地扩大市场占有率和利润水平。
2.竞争者与本企业相似程度的大小 多数企业重视同相近似的竞争者对抗并力图摧毁对方,这种情况虽然获胜的可能性很大,但是竞争胜利可能招来更难对付的竞争者,如果那些失败的竞争者被并入实力更强的企业,会使本企业面临更大的竞争者。因此,既要与相近似的竞争者抗衡,有时又要避免摧毁他们。
3.竞争者的表现良好还是具有破坏性 竞争者的存在有时对企业是有益的,竞争者可以在增加市场总需求、分担市场开发和产品开发的成本、开发和推广新技术、促进产品的差异化等方面都有益处,但并不是所有的竞争者都是好的竞争者,因此,需要进行区分。
“好”竞争者的特点是:遵守行业规则;对行业增长潜力提出切合实际的设想;按照成本合理定价;喜爱健全的行业,把自己限制在行业的某一部分或某一细分市场中;推动他人降低成本,提高差异化;接受为他们的市场份额和利润规定的大致界限。“坏”竞争者的特点是:违反行业规则,企业靠花钱而不是靠努力去扩大市场份额;敢于冒大风险;生产能力过剩仍然继续投资。总之,他们打破了行业平衡。企业应支持“好”竞争者,攻击“坏”竞争者。
企业在识别和评价主要竞争者之后,还要对自己在本行业中的竞争地位进行分析,以便根据自己的竞争地位、企业目标、发展机会和资源优势制定行之有效的竞争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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