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理状态下,筋主骨从,筋骨和合,骨正筋柔,气血以流;当病理损害发生时,首当其冲的是筋,筋伤之后,气血溢出经络之外,离经之血变为瘀血,阻塞经络,引发酸、痛、胀、麻等各种临床症状;久而久之,筋骨失和,自我修复能力和代偿能力下降,便会反复或持续发病。因此,从中医学角度来看颈椎病,其发病的关键病机是颈部“筋出槽骨错缝、气血不通、筋骨失和”。
筋出槽,是相对于正常情况下筋“柔”的状态而言,指筋伤时肌张力增高,或肌纤维挛缩,亦即筋的形态结构、空间位置或功能活动发生了异常改变,可表现为筋强、筋歪、筋断、筋走、筋粗、筋翻、筋弛、筋纵、筋卷、筋挛、筋转、筋离、筋长、筋骤、筋缩等多种形式。早在《仙授理伤续断秘方》对“筋出槽”的描述有筋“差爻”“缝纵”“乖纵”“乖张”“偏纵”等,对“筋出槽”比较明确而详尽的阐释见于《伤科大成》:“骨有截断、碎断、斜断之分,骱有全脱、半脱之别,筋有弛纵、卷挛、翻转、离合各门。”“或因筋急难于转摇,或筋纵难运动。”
石氏伤科既往根据筋伤的程度将其分为三种类型:①不显著的伤筋:因劳倦过度而形成,外象既不青紫肿胀,但觉酸痛麻木。②不甚显著的伤筋:往往在腕、肘、膝、踝等骱位,因蹩扭或支撑所致,外象无显著的青肿,但患处旋转失常。③有显著外形的伤筋:由外来某种因素如强度支撑等造成的伤筋,外象有青紫肿痛。突出而又离位的伤筋,部位多见于膝前或肘后。膝前伤筋,膝盖骨上有粗筋隆起,屈伸不利;肘后亦然。对于包括颈椎病在内的脊柱退行性疾病,也存在着上述不同类型的筋伤,可参考这些论述诊治。
如果骨关节正常的间隙或相对位置关系发生了细微的改变,并引起某一关节运动单元活动范围受限时,则称之为“骨错缝”。清代吴谦《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对“骨错缝”有比较详细的描述,如“若脊筋陇起,骨缝必错,则成伛偻之”“或因跌仆闪失,以致骨缝开错”及“又或有骨节间微有错落不合缝者,是伤虽平,而气血之流行未畅”;《伤科补要》“脊背骨伤”章节中记有“若骨缝叠出,俯仰不能,疼痛难忍,腰筋僵硬”。《伤科汇纂》载有“大抵脊筋离出位,至于骨缝裂开弸,将筋按捺归原处,筋若宽舒病体轻”。古文献记载“骨错缝”术语虽不尽同,然其义大体相同,都是指关节位置发生异常,只是骨错缝的不同程度而已,依其错缝病理程度由轻至重依次为“骨节间微有错落不合缝”“骨缝参差”“骨缝开错”“骨缝叠出”“骨缝裂开”等。现代骨科临床尽管有不断进步的影像学检查手段,却仍只是关注比较严重的关节错位和脱位,而对于错缝的认识几乎是空白。
临床上,筋出槽者,未必骨错缝;而骨错缝时,必有筋出槽。“筋出槽、骨错缝”可发生于任何关节部位,而脊柱则是好发的部位之一。《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说:“背骨,自后身大椎骨以下,腰以上之通称也。先受风寒,后被跌打损伤者,瘀聚凝结,若脊筋陇起,骨缝必错,则成伛偻之。”“或因跌仆闪失,以致骨缝开错,气血瘀滞,为肿为痛。”并指出脊柱部位“筋出槽骨错缝”,临床还可表现为“面仰头不能重,或筋长骨错,或筋骤,或筋强骨随头低”。
大量临床研究结果表明,包括颈椎和腰椎在内的退变性病症皆普遍存在相应的脊椎关节位置关系异常或(和)某一运动单元活动受限,即“筋出槽、骨错缝”。手法治疗可调整脊椎关节的位置关系和活动范围,恢复筋骨和合的正常关系。诚如《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所云:“夫手法者,谓以两手安置所伤之筋骨,使仍复于旧也。”这里的“复于旧”,也就是恢复到原来的生理状态,即复元的意思,因此说“手法者,诚正骨之首务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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