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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富宁县的民俗习俗

时间:2023-02-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村寨保护神相比,家神的护佑范围进一步缩小,至一个家族的成员或仅仅为一个家庭。众所周知,汉族受儒家思想“慎终追远”“事死如事生”观念的影响,对逝去的先祖要加以供奉。然而,对家中过世长辈的追思与崇拜不单存在于汉族,云南边境地区的民众,也有着各种祭祀家神的习俗,借此表达一种怀念和祈求福佑。敬献完毕,猪肉只许家族人吃,外族人或已出嫁的姑娘不得参与共食,吃时念经文。
家神崇拜_精神世界里的欢愉——云南边境民族的民间信仰

与村寨保护神相比,家神的护佑范围进一步缩小,至一个家族的成员或仅仅为一个家庭。众所周知,汉族受儒家思想“慎终追远”“事死如事生”观念的影响,对逝去的先祖要加以供奉。然而,对家中过世长辈的追思与崇拜不单存在于汉族,云南边境地区的民众,也有着各种祭祀家神的习俗,借此表达一种怀念和祈求福佑。

勐海的布朗族,将祖先称为“胎卡滚”,供于家族长“告卡滚”家内,由“告卡滚”主持祭祀。祭品为鱼肉、饭食、蜡条等。开祭时将祭品置于供奉祖宗灵位的竹筐内,由“告卡滚”祈祷,求祖宗赐福保安。云南省勐海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勐海县志》,云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35页。在麻栗坡,苗族七月十五日祭祖先,意思是把祖宗接回家中过节,苗族称过半个年,节日隆重,仅次于春节。一般都以村为单位宰杀黄牛,邀请亲朋好友;仫佬族以前祭祖,是在灶房里放一块木板或临时在堂屋正中壁上贴几张钱纸,表示祖先神位,现已在堂屋中安设神龛供奉祖先。在厨房后面封墙边用树木搭一间小屋做神房,每年农历三月初三杀一头槛门猪敬献。敬献完毕,猪肉只许家族人吃,外族人或已出嫁的姑娘不得参与共食,吃时念经文。云南省麻栗坡县志编纂委员会编:《麻栗坡县志》,云南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第164、195页。

而同在文山的富宁县,一年中最隆重的节日除了春节外就是中元节祭祖。当地居住着汉、瑶、苗、壮等民族,还有从越南过来的“华侨”,这些人群无一例外,都要在中元节这天隆重祭祖。我们在中元节前夕来到富宁,当地客运的司机告诉我们,如果是过节那天我们来,恐怕过了中午就没有客车了,当地虽然都要过节,且祭祀的内容也差不多,但节期却有区别,有的是农历的七月十四,有的是七月十五,还有的是七月十六。他说节期都是一代代传下来的,所以也就一直这么过。这一天,无论是在外面上学的,还是打工的,能回来就一定要回到家里来,祭拜祖先,要祖先保佑平安、顺利、发财等。

图2-11 汉族家中神台

在《富宁县志》的记载中,可看到各民族对祭祀祖先的重视:“祖先崇拜,民间泛传‘无祖即无我,世人有福,毕赖祖宗(祖坟)所荫’,故以祭祖为重。壮族房屋正堂设神龛,红纸竖写牌位,正中写‘某门堂上历代一派始高曾祖考(妣)远近宗亲之神位’。左写‘九天东厨司命定福奏善灶王府君之神位’,右写‘九天卫房花王圣母唐朝玄妙夫之神位’。外层衬对联,下设香炉,逢节必祭,春节和中元节重祭。沈氏土司家盖祠堂,牌位从始祖沈达始,按辈分顺序书写置台上。每牌位设一香炉,配香工,定香田。祠堂两侧分别挂大铜钟和大皮鼓,每月初一、十五朝暮,上香顶礼叩拜,击鼓鸣钟,方圆四里皆闻。汉族正堂设神台,正中写‘天地国亲师位’(见图2-11),春节重祭。瑶族祖宗牌位设于正堂或房柱上,婚丧喜庆时上香祭祀。红苗祖先灵牌设于灶边,置香案香炉,部分置于墙角,逢节必祭。白苗神台设于中堂,无香炉,用纸折作灵牌挂墙上,春节和中元节滴上鸡血,有几代即滴几滴。彝族则制成似人非人的竹片代表祖先牌位,一祖一片,插于楼上,每年跳宫节时送往山上归宗棚,祭不烧香。”云南省富宁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富宁县志》,云南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第237页。

无论是祖先牌位还是纸折灵牌,甚至是竹片,虽然信仰的表现形式有所区别,但对祖先的敬意、诚意却是相同的。在富宁,中元节前夕,街面上到处卖着用纸做的各种小衣服、小帽子等,就是用来在中元节晚上,烧给祖先用的。

西盟佤族自治县的佤族在佤历的阿代依月,即公历9月,“各户根据自家粮食成熟的情况会选个吉日来过新米节,一般都选在父母或祖父母去世的属相日,意为请祖先在天之灵也回来和子孙后代共尝新米,保护家人平安幸福。新米节这天,主人早早起床,先把魔巴请到家中等待,主人下地割些成熟的谷穗,将其中一束挂在门头上,一束挂献在‘勒依儿’(佤族的家神,有说是父系社会的祖先)神台上,表示谷魂已经招回。随后搓下谷粒,用锅炒干,舂米煮饭,先敬祖先,再敬魔巴、老人尝新,然后全家共餐。而‘做老母猪鬼’是专门祭祀家神(勒依儿)的宗教活动,祭祀时间由主祭人自己决定,时间为三天。第一天,主人杀一只公猪和一只公鸡祭献‘勒依儿’神,把做‘老母猪鬼’的事禀告祖先;第二天,通知本姓近亲休息一天,做好准备;第三天,祭祀仪式开始,大清早主人抬一个石头栽在门外牛角叉处,拉一头母猪放在屋后,请魔巴念咒语。从早上一直念到下午,要把主人的家史全部念完。从主祭者本人的姓名念起,以父子联名的方法,一直念到‘司岗里出来’。按顺序把本姓人‘从司岗里出来’后的迁徙路线经过的寨子一直念到当天为止。经过什么地方,建立过什么寨子,在什么地方安居乐业,在什么地方遇到过什么灾难等,都要全部念出来。举祭时家庭成员必须全部在场聆听,所有参加的近亲、朋友都要细心旁听。举祭结束,将母猪宰杀为食”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志编纂委员会编:《西盟佤族自治县志》,云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68页。。这种祭祀祖先行为的意义就不仅仅局限于祈求福佑、追思怀念,而是在传授本姓人的家史,追根溯源,使得主祭人成为家族连绵不断的链条上的一环,一方面增强了自己的归属意识,另一方面也强化了家族成员之间的认同和联系。

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的佤族中,祖先崇拜分为两种,一种是祭献父母,时间在佤历五月,也就是缆皮树发芽的时候,每家每户都在家祭。这种祭祀活动在民间还有一个传说,说古人摘芦子,爬上大树下不来,大叫“阿爹阿妈来救我”,一头熊听见了,就把人背下来,人下树后对熊说,我拿什么感谢你?熊说:“一年一次用野芭蕉叶献饭给我就行了。”民间传说对祭献父母的解释中,似乎把“熊”当做了“阿爹阿妈”,而非生理和血缘意义上的父母。另一种是收割旱谷以后,祭献一姓人的始祖,参与的人员超出了家户的范畴,而是同姓弟兄都要参加。在房后设灶支锅,杀鸡看鸡卦,如果鸡卦不好,还要杀狗,鸡狗的血撒在围墙篱笆上,将鸡肉狗肉加米煮成烂饭,就地吃完为止。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志编纂委员会编:《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志》,云南民族出版社1995年版,第797页。

佤族是一个敬祖习俗比较突出的族群之一,在沧源,“祭祖先一般是祭奠较为直接的亲属,如父母或祖父的灵魂。凡是建房修屋、叫魂、婚嫁丧葬、出远门归来都要祭拜。祖先灵位设于正堂右边。届时,要邀请亲戚们前来参加。滤出的头道水酒要用竹筒祭献给祖先。宰鸡前先请‘召毕’念经告诉‘南木’(梅吉的儿子,位于祖先灵位旁边),要祭祖先亡灵,方转向祖先灵位向祖先念,请祖先保佑和赐予幸福,之后才宰鸡,大家一起喝酒吃饭。喝酒时也必须先在地下滴几滴酒以祭祖先。祭品煮熟后,‘召毕’将祭品取出先摆在‘南木’和祖先灵位前念咒语祈祷,边念边撕一点鸡肉,拿几粒米饭用芭蕉叶包好献给南木和祖先,众人才能使用祭品。家庭成员出远门未归时,不能祭祖先。凡家庭成员死去,必须先祭祖先才能祭奠死者,送其到阴间。父或母已离世的人,出远门、赶街必先滴酒、茶水才能出家门,到目的地时也要买酒并滴酒祭祖先。串亲访友供饮水酒,均先滴酒以祭祖先”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志编纂委员会编:《沧源佤族自治县志》,云南民族出版社1998年版,第887页。

沧源佤族祭祖的行为无处不在,只要在一起饮酒,总要先撒一点在地上,他们说,这是祭献列祖列宗,祖宗享用过了,才能轮到自己。在翁丁寨老家,门口正对着一间小房子,门是关闭的,里面供奉着祖先。与笔者的聊天中,村民们说:

“我们佤族死了不立坟,不立碑墓……埋了第二天就丢了,十年二十年后又可以另外埋人了……但不等于是把祖先忘了。我们佤族的神灵可以在家里面供奉,在家里面献吃的喝的,他就守在你的身边保佑你。比如这次出门前我就献茶,给我已经死去的父母亲,请他们保佑我一路平安,看见汉族会说汉话,见拉祜族会说拉祜话,像麻棕蛇一样爬树,像水牛一样过河。每年都有祭祀一次祖先,他不和活人争夺地盘。……一般外人不能进去我们祭祀祖先的地方。每家的位置不一样,看房子的走向而定,一般是对着门的,叫他来的时候方便……”访谈人:原源,访谈对象:翁丁寨村民,访谈时间:2013年1月25日。

在糯良大寨的一户村民家中,我们同样也看到了正对门口的小房子,村民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将这个小房子的名称翻译成汉语,一开始叫它“鬼房子”,后来,又告诉我们佤语叫“老可外”,“老可”是房子的意思,“外”是“磕头”的意思,就是“磕头房”(见图2-12)。

图2-12 糯良大寨民居中的磕头房

“女的不能碰鬼房子。一般我们过春节都是进到鬼房子里面关起门来念经,我们这里过年过七天,舂七个粑粑,一个比一个大一点,然后让老人把粑粑、芭蕉、茶水、红糖、蜡烛放到鬼房子里面,过完年就拿出来,要单数天数才能拿出来,(比如)3天、5天、7天,(拿出来后)我就给我丈母娘家送一个,我哥哥家一个,剩下的5个要老人用鸡蛋叫一次魂后才可以吃。”

房子上面有它(神灵)的凳子、蓑衣、农具,凳子一般人不可以坐,只有老人可以坐。女人的东西一般不放在上面,这些东西每年要拿出来洗一次,会看卦的老人进房子里面要洗脚洗手,不能穿鞋子。

拆老房子的时候要看日子,日子好了就不管了,鬼房子也拆,拆下来的木板也可以用来烧火,女人可以碰小房子的外边,但不能进去。

请老人来家里,进门就必须先对小房子行礼,刚才没让你们行礼,是因为你们带了礼物,不带礼物就得给小房子行礼。访谈人:原源,访谈对象:糯良大寨李姓村民,访谈时间:2013年1月26日。

上面提到的送粑粑给祖先,然后给丈母娘、给哥哥的礼俗在“送腿子肉”中表现得更明显,也是佤族人敬拜祖先、联系族人的一种方式。《沧源佤族自治县志》载:“‘朵巴阿’就是一种送腿子肉,认、拜祖先的礼仪。佤族认为‘朵巴阿’是极为光彩的事,是维系亲属关系、联络感情、表达心意的一种重要方式。腿要送右前腿,连肉带骨整条送,同时加送一块直径一尺方圆的糯米粑粑。送腿子肉的规矩是按长幼之序。弟弟送给哥哥,哥哥送给伯父之小子,小子送给次子,次子送给长子,若父母还健在,儿子家的腿子肉要统统送给父母;若父母去世,就送给较亲近的亲戚;若确实找不到亲戚可送,可敬献大树,亦表示敬祭祖宗。腿子肉一般是在逢年过节或家中办大事时送,凡家中宰杀的畜禽和猎物的腿子肉均可送,没有腿子肉的人家,可将糯米粑粑做成腿子形代替腿子肉敬献给祖宗。”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志编纂委员会编:《沧源佤族自治县志》,云南民族出版社1998年版,第89页。

2013年1月26日,我们在糯良乡的佤族朋友家中参加了年前杀猪叫魂的仪式,具体情形在上一章中已有提及。猪被杀掉后,猪肉被分成多份,由于主人的父母已经谢世,所以,猪的右前腿送给了哥哥。这种亲属成员之间的互惠礼仪,无关于经济价值的大小,这种互动本身就强化了“血缘”关系,而对血缘关系的重视必然也间接地强化了对祖先的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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