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主要用于治疗各种中、重度急、慢性疼痛疾病。它能有效、强力阻断疼痛,但使用不当可危害患者。因此,医师、药师必须弄清和熟记麻醉药品临床应用中的若干重要概念,以便更好地为需用麻醉药品手术麻醉或镇痛治疗的患者服务。
(一)麻醉药品并不一定都会产生依赖性
1987年国务院在《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中指出,“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这个定义已经用了26年,至今仍在使用。但随着制药技术的发展和临床使用方式方法的改变,这一说法已然不妥。
实际上,据临床观察,很多麻醉药品制剂连续使用后并未产生依赖性。据报道,孙燕院士在长达40多年的癌症治疗中,只见到4例患者出现成瘾性,而且是发生在头20年里,从1990年开展三阶梯止痛疗法至今,一例也未发生成瘾性。国外有调查报告指出,两份大样本回顾性调查表明,长期使用麻醉药品止痛的患者,产生成瘾性的分别只占0.029%和0.033%。由此可见,疼痛患者长期使用麻醉药品止痛,成瘾性并不多见。美国对11 882例使用麻醉药品治疗的住院患者进行调查证明,仅有4例产生成瘾性。同时,国家卫生部早在1993年5月14日下达的《癌症三级止痛阶梯疗法指导原则》中明确指出:“只要适当掌握,麻醉药品的精神依赖,即成瘾十分罕见。”因此,笔者认为,比较客观的定义应是:麻醉药品是指具有依赖性潜力,不合理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的药品。注意:麻醉药品依赖性与成瘾性是对同一现象的两种表述。麻醉药品成瘾性是原来的不规范说法,麻醉药品依赖性是现在规范的说法。
(二)麻醉药品与麻醉药、镇痛药不等同
1.麻醉药与麻醉药品 两个名词之间只有一字之差,但有3个显著的区别。
(1)功能不同:麻醉药具有使整个机体或机体局部暂时、可逆性失去知觉及痛觉的功能,而麻醉药品则没有这种功能。
(2)作用不同:麻醉药主要用于麻醉,麻醉药品主要用于镇痛。
(3)性质不同:麻醉药品具有产生依赖性的潜力,麻醉药不具有产生依赖性的潜力。
2.麻醉药品与镇痛药 二者均有镇痛作用,并都能用于镇痛;麻醉药品是镇痛药中的一类。二者的不同之处是,麻醉药品是具有产生依赖性潜力的药品,而镇痛药中还包括不具有产生依赖性潜力的药品。
3.麻醉药品与麻醉性镇痛药 二者属于同一性质的药品,即均具有产生依赖性的潜力。因此,二者之间彼此互有,即麻醉性镇痛药中有麻醉药品,麻醉药品中也有麻醉性镇痛药。但二者的概念、学科属性不同,麻醉药品是管理学的概念,麻醉性镇痛药是药理学的概念。
(三)采取有效对策,避免产生依赖性
麻醉药品是否产生依赖性,取决于麻醉药品的剂型、剂量、给药途径、浓度、速度、持续时间,以及停药方式、方法等多种因素。如果使用剂量特别大,采用注射途径,特别是静脉途径给药,注射速度快,用药持续时间长,且未采用剂量递减的方式停药,就容易产生依赖性;如果采用非注射剂型,如片剂、糖浆剂、胶囊剂、栓剂、贴剂,尤其是控释和缓释制剂,用量适度,经口服、皮肤或塞入肛门等途径给药,定时用药,采用剂量递减的方式停药,即便用药持续时间长,也不至于产生依赖性。
一般而言,麻醉药品产生依赖性与其血药浓度的突然升高或突然降低有直接关系。如果血药浓度突然升高或突然降低,就容易产生依赖性;反之,则不容易产生依赖性。因为注射剂血药浓度升高速度快,停用降低速度也快,所以最易产生依赖性;控释、缓释剂,其血药浓度升高或降低速度较慢,则产生依赖性的可能性也较小。因此,为避免对麻醉药品产生依赖性,常用对策是对中、重度急性疼痛或麻醉前用药等短期用药情况,可用其注射剂;对中、重度慢性疼痛、需要长期用药的病例,则用非注射剂型,如缓释制剂、贴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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