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多灶性肿瘤增多的原因可能为以下几个方面。
1.治疗效果 随着恶性肿瘤诊断水平的提高,治疗方法的改进,恶性肿瘤患者治疗后生存的时间延长,生存的质量要求亦提高。随着治疗后随访、复查制度的健全,有充分的时间和机会观察发现新的第二个或第三个肿瘤病灶,使以往由于肿瘤患者生存时间短根本没有机会见到的现象得以发现。特别是儿童时期的恶性肿瘤治疗后生存时间显著延长,发现新的肿瘤的机会更多。文献报道:在某些青年或儿童人群中,第二个肿瘤的发生率已达12%,并且随着今后随访时间的延长,儿童期曾患过肿瘤的患者进入中老年肿瘤高发年龄期时,第二个癌灶的发生发现率将会更高。
2.治疗手段 放射治疗、化学药物治疗,是肿瘤治疗的重要方法,而且在临床上应用十分广泛,既用于某些晚期患者的姑息性治疗,又用于某些较早期患者术前术后的辅助性治疗。无论放射治疗或化学治疗,在治疗恶性肿瘤的同时,又有致癌细胞突变、致癌和对机体免疫功能的抑制作用。在第一个癌灶被治愈后,受放射线照射影响的组织,却可在5~30年(平均15年左右)长出新的恶性肿瘤。Li等1975年随访观察414例接受放射治疗后生存的患者,平均随访了15年,即有19例发生了第二个原发性恶性肿瘤,其中有17例发病的原因属于放射治疗的结果。
目前,临床上所应用的化学性抗癌药物,大部分是既有杀伤或抑制肿瘤细胞的作用,同时又具有不同程度的致癌作用和免疫抑制作用。实验证明,许多恶性肿瘤的发生与机体的免疫功能有关。因此,化疗药物对机体免疫功能的抑制本身就可以促使肿瘤的发生,这已被临床所证实和公认。近年来,因应用化疗药物后发生新的恶性肿瘤的报道屡见不鲜,特别是为了加强治疗效果,选择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联合应用的患者,更对新肿瘤的诱发有协同作用。因此,随着接受放射和化学药物治疗患者人数的增多和生存时间的延长,新的第二个、第三个癌的发病人数也必然增多。
3.个体的易感性 有关恶性肿瘤的流行病学资料表明,肿瘤的发生与个体的易感素质有关。同样的致癌因素作用于不同的机体不一定都发病,患有同一种恶性肿瘤的患者,由于个体生理功能及对肿瘤的免疫能力不同,其肿瘤发展的快慢、严重程度及预后是不一样的。患者既然已经发生了第一癌灶,本身就意味着是易感体质,对环境中的致癌因子有一定的敏感性。因此在第一个肿瘤被治愈之后,如果原来致癌的因素没有解除,或机体对致癌因子的易感性没有改变,就有再次出现第二个肿瘤的可能。但是也有人对上述认识持不同的意见,认为一个肿瘤治愈后,机体可能产生免疫性而减轻了发生另一个恶性肿瘤的危险性。但是临床统计资料表明,第一个恶性肿瘤被治愈后,发生第二个恶性肿瘤的可能性远较正常人常见,所以许多学者还是同意第二个恶性肿瘤发生与机体的易感性和倾向性有关的论点。特别是在同一系统或相关系统发生的第二个肿瘤的患者更是如此。
4.病因和相关性 恶性肿瘤的原因虽然很多,往往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是就某一个体或一种恶性肿瘤而言,常常有某一种主要因素在起作用。当一种致癌因素作用于机体发生第一个恶性肿瘤后,如果致癌的原因未解除,就可能会发生第二个、第三个有关的恶性肿瘤。如因分泌障碍所引起的女性恶性肿瘤有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和卵巢癌,由于这些肿瘤的病因都是主要由于内分泌障碍所致,因此在出现第一个肿瘤之后,也许其他肿瘤会相继发生,或相隔很长时间后发生。因为不良的饮食习惯而发生的恶性肿瘤,可能在消化系统的不同部位先后相继发生。因阳光过度照射或长期过多接触紫外线,即可以发生口唇黏膜癌、皮肤的鳞癌和基底细胞癌及恶性黑色素瘤。但是这些肿瘤不可能同时出现,可能相继发生。吸烟是多种恶性肿瘤发生的原因,可以发生在直接受到刺激的呼吸系统、喉、口腔、支气管和肺,又可以发生在受间接影响的胰腺、膀胱等。
5.与治疗手段有关 在目前临床上所使用的治疗肿瘤的手段和方法中,虽然对肿瘤的治疗都有重要作用,但是任何方法又不都是尽善尽美的。某些治疗第一个原发肿瘤的方法,又在不同程度上可以成为第二个原发癌的原因。如外科手术操作不慎可以将肿瘤的脱落细胞遗留在胸腔、腹腔而造成种植癌,乳腺癌根治术后可因上肢手臂淋巴回流障碍,在淋巴水肿的基础上演变为淋巴管肉瘤。膀胱癌手术切除行输尿管结肠吻合术,可在吻合口处并发结肠癌。用放射治疗,可在放射局部和周围发生癌变。化学治疗可影响机体免疫功能和内分泌紊乱,从而导致许多恶性肿瘤的发生,这早已被人们所熟知和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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