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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压高怎么办六种方法有效降压

时间:2023-04-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5.联合治疗原则 起始即联合应用低剂量两种药物,选用能起协同作用的降压药物联合。联合用药的目的是希望有药物协同治疗作用而相互抵消不良作用,固定的复方制剂虽不能调整个别药物的剂量,但使用方便,有利于提高治疗依从性。2007年欧洲高血压指南也强调提出,无论使用何种降压药物,单药治疗仅能使少数患者的血压达到目标水平,大多数患者必须应用2种或2种以上的药物以使血压达到目标水平。

JNC-6及WHO/国际高血压联盟(WHO/ISH)高血压治疗指南均指出对于明确诊断为高血压病的患者,根据其高血压的危险分层,应改善生活方式及进行药物治疗。治疗原则是:对于伴有糖尿病、高脂血症、高龄、吸烟等多种危险因素或左心室肥厚、肾功能异常、视网膜动脉狭窄的高危患者及合并脑血管疾病、心脏、肾疾病的极高危患者应立即进行药物治疗,并辅以改善生活方式;对于轻、中度高血压仅伴有1~2个危险因素而无心、脑、肾病变者,可先改善生活方式并监测血压半年至1年,若仍不能达到目标血压,则加用药物治疗。

最近的国际降压指导方针强调了对患者个体的心血管病绝对危险作出全面估计的重要性。危险因素不仅包括血压还包括靶器官损伤,血管疾病共存症状的存在及相关心血管危险因子的数量等。属高危的患者,尤其是有糖尿病和有靶器官损害者,需要强有力的降压治疗及需不止一种降压药联合治疗才可达到目标血压(135/80mmHg)。降压指导方针的另一个主题是使用小剂量每天一次用药,保持血药浓度稳定,从而达到控制血压的目的。

已有证据说明降压药物治疗可以有效地降低心血管疾病的发病率和病死率,防止卒中、冠心病、心力衰竭和肾病的发生和发展。降压药的共同作用为降低血压,不同类别降压药可能有降压以外作用的差别,这些差别是在不同患者选用药物时的主要参考。从当前的认识,高血压时的降低血压应采取以下原则。

1.个体化原则 用药因人而异,为患者选择适宜的药物应根据各人血压水平;血压升高程度和急、缓;患者有无心血管危险因素;有无靶器官损害、有无临床心血管病、肾病、糖尿病等并发症;有无伴随疾病影响某种抗高血压药的使用;注意联合用药的相互作用,避免使用影响降压效果的药物;药物降低心血管危险的证据有多少;患者长期治疗的经济承担能力。

2.尽可能使用最小剂量 采用较小的有效剂量以获得可能有的疗效而使不良反应最小,如有效而不满意,可逐步增加剂量以获得最佳疗效。

3.优先应用长效制剂 为了有效地防止靶器官损害,要求每天24h内血压稳定于目标范围内。要达到此目的,最好使用每天1次给药而有持续24h作用的长效药物,以控制夜间血压与晨峰血压,其标志之一是降压谷峰比值>0.50;此类药物还可增加治疗的依从性。

4.单药治疗原则 起始时用低剂量单药,如血压不能达标,增加剂量至足量或换用低剂量的另一种药物,如仍不能使血压达标,则将后一种药物用至足量,或改用联合药物治疗。起始用低剂量单药的优点是可以了解患者对各种药物的疗效和耐受性的反应,但需要时间。2007年欧洲高血压指南指出,对于血压轻度升高、总体心血管风险偏低或中等的患者,起始治疗可选择单药治疗。

5.联合治疗原则 起始即联合应用低剂量两种药物,选用能起协同作用的降压药物联合。如血压不能达标,可将其中药物的剂量增至足量,或添加低剂量第3种药物,如血压仍不能达标,将3种药物的剂量调至有效剂量。联合用药的目的是希望有药物协同治疗作用而相互抵消不良作用,固定的复方制剂虽不能调整个别药物的剂量,但使用方便,有利于提高治疗依从性。2007年欧洲高血压指南也强调提出,无论使用何种降压药物,单药治疗仅能使少数患者的血压达到目标水平,大多数患者必须应用2种或2种以上的药物以使血压达到目标水平。应根据高血压病患者存在的危险因素、靶器官损害、并发症及患者的血压水平来选择降压方案。对于最初血压为2级或3级或者总体心血管风险高或极高的患者,最好选择2种药物低剂量联合应用作为起始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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