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核病病房医疗废物收集点
1.结核病病房医疗废物的收集点可设立在污物整理间,亦可在治疗室附近设置专室。
2.结核病病房患者所产生的生活垃圾也属医疗废物,其收集点可设在盥洗间附近。
3.收集点应设醒目标识,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二、分类收集
1.结核病病房医疗废物分类 见表3-2。
表3-2 结核病病房医疗废物分类及放置规范
2.将医疗废物存放于专用容器(袋)中
(1)医用垃圾用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在盛装前,应对包装袋或锐器盒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感染性废物和病理性医疗废物应立即丢弃至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内;损伤性医疗废物(如针头、刀片、缝合针等)应立即丢弃至黄色医疗废物专用锐器盒内。锐器盒放置点应便于就近丢弃,运送时不得放入收集袋中,以防运送时造成锐器伤。
(2)药物性废物应由药剂部门统一回收、集中处置。
(3)患者的体液(如胸腔积液、腹水)及其他排泄物由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消毒60min后倒入下水管道,由医院统一进行污水处理。
(4)输血器、血袋单独收集,由血库回收统一处理。
(5)放入包装袋或锐器盒内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3.可疑或确诊的传染病患者的废物需消毒处理。
传染病患者的废物可放入2000~5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消毒1h,无法消毒且不会在运送中造成污染的物品(损伤性废物除外)用双层收集袋收集,以防收集、运送时泄漏、扩散、污染,并在收集袋上特别说明的地方写明具体情况。
4.所有医疗废物出科室时需标明产生科室、类别、产生日期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5.所有长期存放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容器必须有盖,便于随时关启。
6.盛装医疗废物时,不得超过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7.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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