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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意外应急处置

时间:2023-04-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医疗废物发生的意外紧急情况,通常是指医疗废物在产生或转运过程中,发生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以及可能存在对人群健康与生态环境构成直接或潜在威胁的状态。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其他无害化处理,采取果断措施,避免污染扩大化。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消毒应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重区域进行,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同时进行消毒处理。

医疗废物发生的意外紧急情况,通常是指医疗废物在产生或转运过程中,发生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以及可能存在对人群健康与生态环境构成直接或潜在威胁的状态。

1.成立处置领导小组 由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院务处共同负责管理,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与工作流程,明确各参与部门人员的工作范围与职责要求,做到既明确分工,又互相协调配合,全力以赴积极应对医疗废物处置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

2.报告管理制度

(1)医院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医护人员特别是负责医疗废物处置的工作人员,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报告。

(2)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经核实基本情况,应及时报告院主要领导,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及其规定要求,在48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或辖区卫生局、环保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电话初步报告。

(3)待调查处理结束后,及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院领导、上级主管部门或辖区卫生行政部门、环保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书面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泄漏、扩散或丢失的医疗废物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范围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已造成的危害和可能的潜在影响;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等。

(4)发生医疗废物意外情况,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可能发生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应急处置管理

(1)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后,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及其相关负责人应立即分别向院务主管领导、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保卫部门,以及主管副院长或院长汇报,并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与个人防护制度,及时封闭或封锁暴露区域,限制暴露人员。

(2)由院务部门、医院感染管理、保卫部门及相关科室组成调查小组,负责事故的调查与处置,必要时可请求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和协助。

(3)根据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发生区域,及时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技术规范》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迅速组织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清理和消毒处理。

(5)对被特殊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尽可能地封锁污染区域,疏散在场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病人、工作人员、现场其他人员及环境的影响。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其他无害化处理,采取果断措施,避免污染扩大化。

(6)对暴露的人体皮肤、黏膜无损伤时,可用清水反复冲洗,之后用碘伏或0.25%过氧乙酸擦拭3分钟再洗澡;发生污染并损伤皮肤时,按锐器伤处置,先进行局部挤压、清水冲洗清除血污,碘伏消毒包扎,必要时接受进一步的监测与救治,同时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和医疗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根据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类别、数量,按照《消毒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和方法,采取相应的处置对策。对污染性液体溢出物,可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消毒应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重区域进行,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同时进行消毒处理。

(8)参与处置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个人防护措施执行,必要时要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防护用品,积极做好自身防护。

(9)医院在48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辖区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特殊医疗废物如废弃的放射源等要及时报告,应及时请公安机关协助处置。

(10)发生事故的部门积极配合并协助做好调查,查清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妥善处理,事后要写出事件发生经过与处置过程,上报医院和上级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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