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使用药品是发挥药品应有作用极其重要的环节。如果药品使用不当,即使药品的选择、采购、发放等环节都做得非常科学严谨,从结核病控制工作整体上讲还是不成功的。根据患者的临床需要,正确实施药品治疗,保证患者得到最适合的剂量和所要求的治疗时间,同时使患者本身以及社会的花费降到最低,才是药品真正意义上的合理使用。
药品的合理使用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在使用抗结核药品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必须由医生依据医学检查结果和结核病化疗原则开具的处方,使用抗结核药品。
2.严格执行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规定的化疗方案,除特殊情况外不应随意改变方案。
3.根据患者具体情况使用适宜的剂量,如老年人和体重轻的患者要做相应的调整,儿童患者应执行儿童剂量要求。
4.严密观察药品不良反应,及时正确处理药品不良反应,将其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5.在保证安全、有效的前提下,尽量使用经济的药品。
6.选择抗结核药品给药途径时,首先应选择口服给药,特殊情况才使用注射制剂,根据药品具体规定采用肌内注射或静脉给药途径。
7.正确发放药品,并让患者了解药品的用法用量和不良反应等药品使用常识。
8.在治疗耐药结核病时,应严格按照耐药结核病的治疗原则联合用药;治疗耐多药结核病至少需要18~24个月的疗程。
9.原则上初治结核病患者,尽可能选用一线抗结核药品;复治失败、复发、慢性排菌患者最好依据药品敏感实验结果,选择敏感的一线及二线抗结核药品组成治疗方案,推荐使用FDC替代散装制剂进行抗结核治疗。
10.抗结核FDC主要适用于初治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推荐每日用药,复治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也可以使用FDC和散装药组成方案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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