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化疗药物引起神经毒性的发生率呈增长趋势,其主要因素有:①由于支持疗法的进步,大剂量应用化疗药物已成为可能;②随着肿瘤治疗的进步,许多恶性肿瘤患者的生存期延长,具有较长潜伏期的神经毒性作用增加;③作用于神经系统的治疗,例如治疗脑转移、原发性脑肿瘤的新药或新的治疗措施可能导致神经系统毒性作用增加。
(一)临床表现
神经毒性对中枢神经系统、周围神经系统、脑神经(CNs)均可产生直接或间接的损害。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中枢神经系统损伤 可由代谢失衡、骨髓抑制相关的感染、大剂量化疗等诸多因素引起。表现为脑功能障碍,如躯干、肢体和步态的共济失调、讲话困难、记忆丧失、注意力不集中、精神紊乱、定向障碍,严重者出现头痛、恶心、呕吐、意识改变、昏迷甚至死亡。
2.周围神经系统受损 由于化疗药物损伤了感觉和运动神经轴突,导致髓鞘脱失,由此减慢神经传导的速度,进而引起深部的腱反射消失。其症状和体征可能包括感觉障碍、运动障碍或者自主神经功能障碍。患者可表现为受累区域皮肤对轻微的接触和针刺感觉减退或消失,刺痛、麻木、感觉异常等现象较常见;全身对称性运动减弱,如足或腕下垂、肌痛以及肌肉痉挛等,可影响机体平衡、力量、运动水平;深部腱反射减弱或者消失;出现便秘、尿潴留、麻痹性肠梗阻等自主神经受损表现。
3.脑神经损害 由起源于脑干的12对脑神经之一受损所引起。患者可表现为嗅觉丧失或减退、视觉灵敏度丧失、视野改变、眼睑下垂、眼肌麻痹、眼球震颤、瞬目反射减少、咀嚼无力、面瘫、嘴角歪斜等。
(二)神经毒性的评价标准
神经毒性的评价标准见表3-8-1。
表3-8-1 化疗致神经系统毒性评价标准(WHO)
(三)危险因素
大剂量化疗方案或药物剂量累积时药物更容易穿透血脑屏障;同时进行颅脑放射治疗的患者;肾功能损害或衰竭的患者;儿童或老年患者;使用某些可导致神经毒性的药物如类固醇等,或先前自身存在可引发神经病变的疾病如糖尿病、甲状腺功能障碍、维生素B12缺乏等。
(四)相关药物
化疗所致的神经毒性与长春新碱、奥沙利铂、顺铂、依托泊苷、阿糖胞苷、左旋门冬酰胺酶、甲氨蝶呤、长春碱类药物、异环磷酰胺、氟尿嘧啶、紫杉醇类等药物有关。
(五)护理措施
1.护理人员要熟练掌握化疗相关知识和技能,准确执行医嘱,确保药物种类、剂量和使用方法的正确性,避免神经毒性的相加作用。
2.使用奥沙利铂期间,应指导患者避免进食冰凉饮食或接触冰凉物体,勿暴露于寒冷空气和空调冷风中,防止冷刺激加重该药的神经毒性;或遵医嘱输注钙、镁制剂,以对抗该药产生的神经毒性。
3.有的药物如依托泊苷(VP-16)等会引起直立性低血压,故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输液滴数,指导患者卧床休息或减少活动,告诉患者缓慢改变体位,避免发生直立性低血压。如厕时需要有人陪同,避免发生意外。
4.正确使用镇痛药物和抗抑郁药物治疗周围神经病变所导致的疼痛。亦可采用非药物管理方法,如做瑜伽、打太极拳、深呼吸、引导想象等,达到身心放松的目的。
5.密切观察化疗毒性反应,定期做神经系统功能检查,及时评估机体受损程度及范围。一旦出现神经功能异常时,应根据医嘱减少药物剂量、停止使用药物或更换其他低神经毒性的药物,亦可酌情使用营养神经的药物,如B族维生素、甲钴胺、谷维素等。
6.若患者出现肢体运动或感觉障碍、意识障碍,应加强安全管理,不宜让患者进行缝纫、打开水等可能造成刺伤、灼伤、烫伤的活动,不接触过冷或过热物体;给予细致的生活护理和有效的心理护理,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增强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并适当给予按摩、针灸、被动活动等可加快血液循环的措施,促进神经系统功能恢复。
7.为患者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安静的治疗和康复环境,减少周围的噪声,避免室内外堆砌障碍物而造成患者碰伤、摔伤、跌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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