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何谓发作性睡病?
发作性睡病(narcolepsy),又称为白天过度睡眠和异常动眼睡眠,是指于白天出现不克制的发作性短暂性睡眠,临床常伴有猝倒发作、睡眠麻痹和入睡前幻觉。如果以上4种症状均存在时,称为发作性睡病四联症。
通常,日间嗜睡是最先出现的症状,其他症状于其后的数月至数年内出现。猝倒是唯一的发作性睡病所特有的症状,发生于70%的病例中。猝倒发作是以意识存在并且症状持续时间很少超过数分钟为特征的。猝倒以在情绪激动,如惊讶、大笑、生气、窘迫等情况下突然出现双侧肌张力丧失,其严重程度不等,从以闭目为主的轻度面肌无力、言语含糊及颏下垂,到保持体位的肌肉张力丧失并跌倒。无力感是对称的,但可能仅累及颈部及面部肌肉。入睡前幻觉和睡眠麻痹的发生率分别为66%及60%。一些患者在警觉性降低期内还会有自动行为出现,动作可持续30分钟,且间歇期内记忆缺失。患者所经历的短暂的警觉性降低期可能被其描述为“两眼发黑”,并被误认为是癫发作。
1880年Gélineau首先命名与报道本病。在一般人群中,该病发病率为0.03%~0.5%。最常见的是起病于青少年期,但第2个发病高峰年龄是接近40岁时。该病可发生于儿童,有10%的病例发生于10岁之前,而5%的病例发生于50岁之后。
发作性睡病的病因与人白细胞抗原DR2、DR6,下丘脑泌素神经传导中断有关。原发性发作性睡病的患者神经系统检查一般正常。继发性或“症状性”发作性睡病可能与头部外伤、卒中、多发性硬化、脑肿瘤、神经退行性病变以及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相关。人基因易感性与环境诱发因素或感染/自身免疫性疾病联合起来可能最终决定了是否患发作性睡病。
175.发作性睡病需与哪些疾病鉴别?
发作性睡病需要与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特发性过度睡眠、癫发作等疾病鉴别。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的患者可能有严重的白天嗜睡和警觉性低的现象。发作性睡病患者在短暂瞌睡后,会感到清晰,而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患者瞌睡后,病情会加重。此外,猝倒发作也仅见于发作性睡病。在怀疑发作性睡病但无猝倒的OSA患者中,多次小睡潜伏期试验可用于支持发作性睡病的诊断。然而,未对OSA进行治疗的患者可能会在多次小睡潜伏期试验检查中得到与发作性睡病一致的发现。
特发性过度睡眠患者一般发病于青春期或20岁之前,其多导睡眠图显示其睡眠数量正常或提高。睡眠质量一般是正常的,并且慢波睡眠量可能会增加。平均睡眠潜伏期<10分钟,但在多次小睡潜伏期试验5次小睡中,睡眠始发的REM睡眠的出现次数会少于2次。而发作性睡病的睡眠一般是缩短或呈片段化的,并且REM潜伏期可能会非常短(<20分钟)。
发作性睡病患者可出现自动行为和遗忘,易被误诊为复杂部位性癫。复杂部分性癫发作不出现不可抗拒的睡眠发作及猝倒等症状,而且发作性睡病的自动性行为多为患者熟知的日常活动,更具有目的指向,脑电图结果有助于鉴别。失张力行癫发作易与猝倒发作相混,此时的脑电图结果更有鉴别意义。
反复发作性日间嗜睡或间歇性入睡而无猝倒发作,还可见于很多疾病,如周期性肢体运动障碍、睡眠不足综合征、意识模糊性觉醒、反复发作性过度睡眠、长睡眠者的慢性睡眠剥夺和抑郁症。猝倒还应与低血压、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跌倒、肌病、前庭系统疾病、心理或精神疾病等相鉴别。
176.如何治疗发作性睡病?
发作性睡病的治疗可以分为对日间嗜睡的治疗和对猝倒、入睡幻觉的治疗。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强调有规律的工作和休息,尽量保证夜间获得充足的睡眠以及日间小睡均是其治疗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较轻的患者可用匹莫林,中重度患者可选用中枢神经兴奋药,如甲基苯丙胺、右苯丙胺、哌甲酯或莫达非尼。莫达非尼主要作用于突触后α1肾上腺素能受体,常规剂量为每日100~200mg。不良反应极轻,并可减量后消失,是目前已知最安全的理想药物。对兴奋剂不耐受的患者可选择不可逆单胺氧化酶B型抑制药司来吉兰。当以10~20mg/天的剂量服用时,该药物可改善发作性睡病的症状。遗憾的是当剂量超过20mg/天时,它会丧失单胺氧化酶抑制药的选择性。
低剂量的抗抑郁药物用于治疗猝倒发作、睡眠麻痹、入睡前幻觉。普罗替林是一种非镇静性药物,每天5~30mg。丙咪嗪(25~200mg/天)和氯米帕明(75~125mg/天)也是有效的三环类抗抑郁药物。氟西汀是一种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药,常用剂量一般为20mg/天,还可选择应用文拉法辛(75~150mg/天),是一种同时抑制不良5-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的再摄取的药物。抗抑郁药物的不良反应主要有口干、尿潴留、食欲缺乏、血压下降和阳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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