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患者吴某,女,28岁。《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有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本事件中,由于医疗机构病历管理出现纰漏,导致患者资料泄露。病历管理不当,使用后的病历未及时归于病历车中加锁进行妥善保管。医务人员对患者的隐私和病情缺乏保护意识。
一、案例经过
患者吴某,女,28岁。于2009年5月×日在丈夫陪同下到某医院妇产科行剖宫产手术,手术顺利,母子平安。术后第二天晚上,妻儿安静入睡,丈夫走到病室外面,无意中看到妻子的病历摆在护士站的柜台上,就随手翻阅其资料,当看到资料中记载“G1 P4”时,心中产生了疑问,他们因此而离婚。后来丈夫询问专业人士才知道怎么回事(实际情况是他们结婚4年,才有现在一个孩子),离婚后患者吴某起诉医院泄露了她的隐私,导致家庭婚姻破裂。
二、讨论
1.护理教训 使用后的病历应及时归于病历车中,不得随意放置。婉言谢绝任何翻阅患者病历的人。在不使用病历时,病历车应加锁保管。
2.正确做法 医护人员应认真学习《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相关病历管理规定。患者的病历应该妥善保管,放于病历车中,必要时加锁保管。
3.不良后果 吴某家庭破裂。
三、专家点评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有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本事件中,由于医疗机构病历管理出现纰漏,导致患者资料泄露。病历管理不当,使用后的病历未及时归于病历车中加锁进行妥善保管。医务人员对患者的隐私和病情缺乏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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