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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医院巡查

时间:2023-05-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原卫生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大型医院巡查制度,指导和督促地方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承担对部属部管医院的巡查工作,并可根据需要对其他大型医院进行巡查。

(一)概况

为了加强行业管理,探索卫生监管新模式,帮助医院改进医疗服务,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按照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原卫生部决定从2006年12月开始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巡查对象为政府举办的公立三级医院(含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内容主要是医院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原卫生部部署重点工作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医院管理年开展情况,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医院运行和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群众的满意程度等;发现一些医疗卫生行业的先进典型。2006年,原卫生部巡查工作首先在部属部管医院中进行了积极探索,被巡查医院对巡查工作高度重视,给予了积极支持与配合。从2007年开始,为进一步完善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形式,除原卫生部直接组织人员组成巡查组开展巡查工作外,将大型医院(暂定为三级医院)自查也纳入巡查工作,作为巡查的重要环节和形式。至今为止,原卫生部已连续6年开展大型医院巡查活动,在现有巡查基础上,根据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原卫生部关于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制度》等文件和相关制度不断进行完善,按照部党组工作重点制定年度巡查工作方案,已初步建立起了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

(二)组织管理

由原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牵头,其他相关司局根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原卫生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大型医院巡查制度,指导和督促地方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承担对部属部管医院的巡查工作,并可根据需要对其他大型医院进行巡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大型医院巡查,负责巡查省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医院及省属高等医科院校附属医院。省级以下地方政府举办的三级医院的巡查职责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1.组建大型医院巡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 根据工作需要,原卫生部选聘卫生行政、纪检监察、医院管理、财务管理、医学、法学等专家,组建大型医院巡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度设计、规范标准制定、分析评价等工作。

2.组建巡查员库 原卫生部将逐步建立健全巡查员的遴选、培训、激励、约束、退出等制度,加强对巡查员的管理与培训。巡查员的来源可为卫生行政部门、医院、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有关行业学(协)会。所从事的领域应包括卫生行政管理、卫生法学、医院行政管理、医院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纪检监察、医院临床业务管理、后勤设备及采购管理等。

3.组建巡查工作组 每支巡查组至少9人,包括医疗管理、经济管理、人事及纪检监察等3个专业小组,每个专业小组至少3人。巡查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根据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医院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医院所属高等(医学)院校和同级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巡查组。

(三)巡查内容和框架

1.大型医院巡查内容的主要依据 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卫生行业标准和规范;原卫生部重大工作部署;医院的功能定位和职责。

2.确定大型医院巡查重点内容的主要原则 服从服务于党中央、国务院对卫生工作的重大部署,紧扣原卫生部中心工作确定巡查内容;近几年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以及未实现的功能定位;社会各界反映的热点问题。

3.巡查内容的框架 包括明确功能定位、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医疗管理,改善医院服务,加强经济管理,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加强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六个方面。

(四)巡查方式与方法

1.巡查的方式 综合巡查、专项巡查和再次巡查。①综合巡查,指年度巡查工作方案中有计划开展的常规巡查,一般每家医院10个工作日左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年度巡查名单,原则上3~5年为一个周期,巡查本级政府举办的所有公立三级医院。②专项巡查,指根据需要针对某一问题开展的单项巡查,时间视情况而定。③再次巡查,指对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大型医院在整改后,择期组织巡查工作组进行复查,时间视情况而定。每期巡查前,医院应开展自查,并按要求提前准备和提交相关资料报表,增强巡查的针对性、有效性。

2.巡查方法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列席会议、现场查看、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谈话、财务和统计资料分析等方式。

3.巡查工具 制定巡查的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工作规范和流程、工作细则、资料清单、调查提纲或问卷、工作文书、巡查日志、巡查员行为规范等;编印巡查员手册,提高巡查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

(五)结果的评价、反馈及利用

巡查的结果通过巡查报告的形式体现。巡查结束后,巡查组会形成巡查报告,对医院在巡查内容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价,总结医院管理和服务方面先进经验,发现先进典型,概括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机制,并就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巡查结束时,由巡查组向医院进行结果的初步反馈。待巡查报告经委派的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作出正式反馈。

巡查结果根据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不同的处理和应用。属于医院自身管理问题,责成医院进行整改;属于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按照职责权限,反馈给有关部门,推动问题研究解决。对于先进经验要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要宣传表彰。对领导班子德才达不到要求、管理混乱或有重大失职行为的,通过适当途径反馈给相关部门,作为领导班子考核、任用、评优的依据。对于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线索,应根据情况,分别向纪检监察、审计、司法或其他有关部门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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