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根据《国务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关注部门分工的意见》,为贯彻落实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安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原卫生部决定自2009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活动以“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主题,范围包括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公立医院,至今已成功开展4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为探索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促进我国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建设以及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组织管理
原卫生部成立“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国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原卫生部医政司。领导小组委托中华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和中华口腔医学会具体负责编写相关材料并组织实施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省级“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组织机构,负责制定本辖区“万里行”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根据活动的具体要求,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具体落实工作。
(三)活动内容及检查标准
活动具体根据当年的卫生工作重点以及医院在医疗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会有不同侧重,但基本包含以下几个方面:①开展宣传教育,强化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意识;②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④加强护理工作;⑤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⑥加强医疗服务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⑦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工作;⑧加强临床合理用药;⑨规范临床用血管理;⑩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后勤安全保障。
2012年医疗质量万里行的活动检查总分1000分(肿瘤医院1100分),其标准分为以下9个部分,分别为医院管理、核心制度管理、院务公开、重点科室管理(450分);药事管理(150分);抗肿瘤药物管理(100分);高值医用耗材管理(50分);护理管理(100分);院感管理(100分);临床用血管理(50分);财务管理(50分);物价管理(50分)。
(四)活动步骤
实施步骤分为活动部署、贯彻落实、医院自查、省级指导检查、全国督导检查几个部分。
1.活动部署 原卫生部制定本年度活动方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原卫生部发布的活动方案制定辖区内的实施方案,并对活动进行部署。医疗机构根据本省实施方案制定本机构活动方案。
2.贯彻落实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统一部署,全面开展活动,继续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活动。
3.医疗机构自查 医疗机构要根据活动要求和检查标准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
4.省级指导检查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不少于一定数量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有序推进,确保成效。
5.全国督导检查 原卫生部统一组织对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活动结果及应用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将活动结果以报告的形式总结上报原卫生部。原卫生部结合对各地督导检查情况,形成总的总结报告。各地根据活动结果,组织召开活动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同时研究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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