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区护士的素质
社区护理的工作性质与医院不尽相同,因此,对社区护士的素质特别是家庭访视护士有一些特殊的要求。社区护士除了应具有护士的基本素质要求外,还特别强调以下素质:
1.具有以促进社区健康为己任的责任感 社区护理以社区健康为目标,虽说护理人员并非惟一提供社区健康服务的人员,但社区护士必须要具有以促进社区健康为己任的责任感,才能拥有热忱的服务态度,积极为社区健康奔走,不辞辛劳,通力合作,获取最大的效益。
2.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能力。社区护士作为教育者、咨询者、协调管理者、社区卫生的代言人等角色,都要求社区护士与各方面的人员进行沟通。社区护士除了需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的关系外,还要与社会各种管理和服务机构,如居委会、派出所、物业管理公司、学校、福利、卫生管理部门等其他有关人员协调工作,和他们一起共同维持和促进整个社区人群的健康。开展这些工作需要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
3.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社区护理服务内容综合,要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健康教育、康复等多方面的服务且服务对象广泛,包括健康人群、亚健康人群、高危人群、重点保健人群和患者。工作性质相对独立,需要进行独立地观察判断,独立地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因此,要求社区护士应具有丰富的护理知识和经验,不仅要具有护理学的理论和技术,还必须具有一定的公共卫生学理论和技术,能了解各种疾病的临床转归及预后,熟悉流行病学、统计学等知识,并对疾病的流行等情况保持高度的敏感性,还要有比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和熟练的护理评估技能,能够在独立工作的条件下,及时发现问题,采取适当的措施。
4.自我防护能力 由于社区护士通常在非医疗机构场所提供有风险的护理服务,因此,一方面,需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树立证据意识,能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各项护理记录;另一方面,护士在不同居民区及家庭提供服务时,在往返路途及服务对象家中,都需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个人安全。
(二)社区护士的任职条件
社区护士是指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他有关机构从事社区护理工作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卫生部《关于社区护理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目前社区护士的任职条件如下。
1.具有国家护士执业资格并经注册。
2.通过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社区护士岗位培训。
3.独立从事家庭访视护理的护士,应具有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护理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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