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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婚期妇女保健要点

时间:2023-05-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性器官先天畸形或缺陷,有的不适于结婚,有的要在婚前施行必要的矫治手术。如进行性肌营养不良、遗传性痉挛性共济失调、遗传性聋哑、地中海贫血、血友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等。这类疾病应由经过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经过许可的医师进行诊断,并出具诊断证明,提出相应的医学指导意见。

(一)婚前医学检查

婚前医学检查的目的是了解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的健康状况,发现哪些人因体质缺陷不能结婚或因健康状况暂不宜结婚,哪些人因患某种疾病可以结婚但不宜生育,或可以结婚生育但受孕后应及时做产前诊断及治疗,以阻断遗传病的延续,确保后代健康。

1.检查内容 ①询问本人和家庭的家族健康史。②询问月经史。③生殖器官的检查,确定生殖器官有无发育异常、畸形、肿瘤或炎症等。性器官先天畸形或缺陷,有的不适于结婚,有的要在婚前施行必要的矫治手术。④全面体格检查。⑤特殊检查,如血型测定、活组织检查、外周血染色体核型分析、B型超声波检查、X线检查及各种生化检查等,必要时进行遗传性疾病的检测(如地中海贫血检查)。

2.婚育指导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暂缓结婚;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内也应暂缓结婚。

(3)严重遗传性疾病不宜生育。如进行性肌营养不良、遗传性痉挛性共济失调、遗传性聋哑、地中海贫血、血友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等。这类疾病应由经过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经过许可的医师进行诊断,并出具诊断证明,提出相应的医学指导意见。

经婚前医学检查,发现结婚的男女患有医学上认为的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病时,医师应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不宜生育的医学指导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绝育手术或其他长效避孕措施(如放置宫内节育器、避孕药皮下埋植等)后才可以结婚。这样做是预防将严重遗传病传给下一代。

(二)卫生指导

介绍生殖系统解剖及性生理知识,提高对婚育知识的认识,指导性生理卫生,讲解受孕原理,做好优生优育和计划生育,提高生育质量,保证人口素质。

(三)生育咨询

1.选择最佳生育年龄 一般青年夫妇宜在婚后2~3年生育,有利于夫妇健康、学习、工作,缓解经济上和精力上的紧张。

2.适宜的受孕时机 双方身体状况良好;生活或工作环境无有害物质,如服用避孕药物应先停服,改用工具避孕半年后再受孕为宜;选择新鲜瓜果蔬菜大量上市的季节受孕,避开各种病毒性疾病好发的季节受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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