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护理法的定义及立法意义
护理法(nursinglegislation)是指由国家制定的,用以规范护理活动(如护理教育、护士注册)及调整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护理立法始于20世纪初。1919年英国率先颁布了本国的护理法《英国护理法》。1953年世界卫生组织发表了第一份有关护理立法的研究报告。1968年国际护士委员会制定了护理立法史上划时代的文件《系统制定护理法规的参考指导大纲》,为各国护理法必须涉及的内容提供了权威性的指导。至1984年,WHO调查报告,欧洲18国、西太地区12国、中东20国、东亚10国及非洲16国,均已制定了护理法规。我国的护理法规也在执行的情况下进一步加以完善。
护理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对于我国发展护理事业,促进护理学科的发展,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完善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重视和发展护士在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工作中的作用是十分必要的。
(二)护理法的作用
1.规范和指导护理行为 护理法规使护理人员在从事护理活动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如《护士条例》《医院护理工作制度》等对护理工作的具体事项、方法、标准等直接作出规定。护理人员有义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工作,其工作行为受国家行政机构监督。
2.提高我国护士的护理质量 我国护理教育比较薄弱,各地护理专业毕业学生的理论水平和实际能力参差不齐,实行《护士条例》和护士职业考试制度可以促进护理教育质量的提高,从而保证护士护理质量。
3.保证护理队伍专业化 根据卫生部1985年调查,在当时全国63万护士中,未经专业培训和未经正规专业培训的占30%。导致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建立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按照《护士条例》,统一全国护士上岗的基本资格,可以有效地阻止非专业人员从事护理工作。
4.保证医疗护理质量和公民就医安全 作为护理人员应从病人的角度和利益方面去努力,维护好病人的权利,特别是病人的生命健康权和安全权,以优良的服务态度,精湛的护理技术,娴熟的护理操作来为病人服务,只有这样才能防范护理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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