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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症病人护理救护中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3-05-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8.急危重症病人的交班 对急危重症病人护士应进行床头交接班,交班时除应详细交接病情及已做过的抢救、处置和注意事项外,还应交接有关抢救设备仪器如呼吸机、心电监护仪、除颤器等运转是否正常,灵敏度和准确性是否良好。

急症病人经观察分诊后,根据不同的病情和病种,给予及时、合理的处置和护理,应注意下列事项:

1.一般病人 应向离院病人及家属讲解用药目的、作用、不良反应、换药时间和注意事项等。

2.急危重病人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抢救记录和执行告知程序,安慰病人及家属消除恐惧。

3.传染病人 对疑似非典型肺炎、禽流感、传染性强的病人做好接触人群的隔离等,同时协助医师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实施隔离及终末消毒措施。

4.成批病人 遇到成批伤员、各类大批中毒病员,护士除积极参与抢救外,对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病人,在诊疗活动中应用“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辨识病人一种手段;注意没有呻吟、反应迟钝的病人,往往病情较重易于疏漏;同时进行协调尽快分流处理病人,必要时通知上级部门,调配医护人员参加抢救,或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5.特殊病人 对涉及政治、经济、刑事案件、重大事件或因交通事故、吸毒、自杀、枪杀等涉及法律问题,应注意在给相应处置同时通知医务部、总值班和保卫部;抢救经过和用药记录应属实可靠,完整清晰;无主的病人应先抢救治疗,同时协同保卫部设法找到其亲属或单位。

6.转运病人 对急危重症病人需要辅助检查、急症住院、转重症医学科及去急症手术室或转院,应在病情平稳时进行转运,杜绝一切不安全转运;凡病情危重转运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危险者,应先留观急症治疗或观察待病情稳定后,再行搬运或转院、转诊;转运途中必须有医护人员监护陪送,备常规急救药品和氧气袋、简易人工呼吸器等,保证病人途中生命安全,将病人病情及特殊处理经过向相关科室医护人员交代,做好交接登记手续并双方签字。

7.急症病人的记录 在急症病人的处理中应注意法律问题保护病人和自己,及时做好各项记录。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向医师重复背述,经双重核对后方可用药,抢救时未开书面医嘱或未做记录,抢救后应及时补开医嘱,准确记录并在6h内完成。

8.急危重症病人的交班 对急危重症病人护士应进行床头交接班,交班时除应详细交接病情及已做过的抢救、处置和注意事项外,还应交接有关抢救设备仪器如呼吸机、心电监护仪、除颤器等运转是否正常,灵敏度和准确性是否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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