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古代护理发展
我国古代护理是伴随着中医学的发展产生的。中医学历史悠久,为护理学的起源奠定了丰富的理论和技术基础。当时医学的特点是医、药、护不分,护理寓于医学之中。强调“三分治,七分养”,“养”即为护理,护理没有得到独立发展的机会。
在中医学发展史和历代医学典籍中记载着丰富的护理技术和护理理论,对现代护理仍有指导意义。如西汉的《黄帝内经》中记载的“肾病勿食盐”“怒伤肝、喜伤心”等,阐明了疾病与饮食调节和精神因素的关系;东汉末年名医张仲景发明了猪胆汁灌肠术、舌下给药法和人工呼吸法;三国时期一代名医华佗自创《五禽戏》,提倡强身健体,预防疾病;唐代杰出医药学家孙思邈所著《备急千金要方》中提出:“凡衣服、巾、栉、枕、镜不宜与人同之”,强调隔离知识;宋代名医陈自明的《妇人十全良方》,对孕妇产前、产后护理提供了许多宝贵资料;明清时期胡正心提出用蒸汽消毒处理传染病患者衣物,当时还用燃烧艾叶、喷洒雄黄酒消毒空气和环境。
(二)中国近代护理发展
中国近代护理事业的发展,受西方护理的影响。鸦片战争前后,随西方各国军队、宗教和西方医学的传入而逐渐兴起。
中国第一所西医医院,1835年由英国传教士巴克尔在广州建立,并以短训班的方式培训护理人员。
美国妇女联合会派到中国的第一位护士麦克奇尼,1884年在上海妇孺医院推行“南丁格尔护理制度”。
中国第一所护士学校,1888年由美国的约翰逊女士在福州创办。
1900年,中国教会医院在各大城市陆续建立,并附设护士训练班或护士学校,形成了最早的护理专业队伍。
“中华护士会”于1909年在江西庐山牯岭成立(1937年改为中华护士学会,1964年改为中华护理学会)。学会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和统一护士学校的课程、编译教材、办理学校注册、组织毕业生会考和颁发护士执照。
高等护理教育于1920年在北京协和医院开办,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4~5年,培养了一批水平较高的护理师资和护理管理人员。
国际红十字会(ICN)在1922年正式接纳中华护士会为第11个会员国。
“中央红色护士学校”于1931年在江西汀州开办。1934年,成立中央护士教育委员会,成为中国护士教育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
“中华护士学会延安分会”于1941年在延安成立。1941年和1942年,毛泽东同志先后题词:“护理工作有很大的政治重要性”“尊重护士、爱护护士”,极大鼓舞了在前线工作的护士。
据统计,至1949年全国共建立护士学校183所,有护士32 800人。
(三)中国现代护理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护理工作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开放政策进一步推动了护理事业的迅速发展。
1.完善护理教育体系
(1)中等护理教育:1950年第一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将护士教育列为中等专业教育,卫生部统一教学计划及教材,使护理教育步入国家正规教育体系。
(2)高等护理教育:1983年天津医学院率先在国内开设5年制本科护理专业,学生毕业后获得学士学位,中断了30年的中国高等护理教育从此恢复,极大地促进了我国护理学科的发展。此后其他院校也纷纷开设4年制或5年制的本科护理专业。
(3)硕士、博士教育:1992年北京医科大学创办护理学硕士教育,后又有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等多所高等医学院校开办了护理博士研究生教育。目前,我国已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护理学教育体系。
(4)继续护理教育:为了提高在职护士的整体专业文化素质,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大专、本科成人教育,如业余大学、函授、专业证书班等,通过多种渠道的开展,为有志于学习提高的护士创造了条件。1987年国家发布《关于开展大学后继续教育的暂行规定》,1996年卫生部继续教育委员会正式成立,1997年中华护理学会制定护理继续教育的规章制度及学分授予办法,使护理继续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及标准化。
2.健全护理管理制度
(1)各级护理管理系统:为完善护理管理体制,1982年国家卫生部医政司设立了护理处,负责全国的护士管理,制定了相关政策、法规。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在医政处下设立专职护理干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护理管理工作。医院的护理管理部门负责护士的培训、调动、任免、考核、晋升及奖励等。病床位在300张以上的医院均设立护理部,实行护理三级管理,300张以下的医院由总护士长负责,实行护理二级管理制。
(2)晋升晋级考核制度:1979年卫生部颁发《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试行)》,规定了护理专业人员的技术职称:初级技术职称为护士、护师,中级技术职称为主管护师,高级技术职称为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
(3)护士执业考试注册制度:1993年卫生部发布关于护士执业和注册的部长令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5年6月全国举行首次护士执业考试,凡是在中国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都必须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后从事护理专业。
3.繁荣护理学术活动 1977年以来,中华护理学会和各地分会恢复学术活动。全国护理期刊由《中华护理杂志》1种增到20余种。护理论著、护理教材及护理科普读物的出版数量越来越多,质量也日益提高。1980年以后,中华护理学会逐步开展了与国际护理界之间的学术交流,采取互访交流、互派讲学、培训师资、联合培训等方式,频繁进行沟通。1985年全国护理中心在北京成立,进一步取得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对我国护理学科的支持,架起中国护理与国际先进护理沟通交流的桥梁。通过国际交流,开阔了眼界,活跃了学术氛围,给中国护理事业带来新的发展契机。
4.扩展护理实践内容 1950年以来,中国临床护理工作一直以疾病为中心,护理技术常规围绕完成医疗任务而定,护士为医生的助手,护理工作处于被动执行医嘱状态。1980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我国逐渐引入国外新的护理理念和护理理论,使临床护理的思想与观念发生了重大变革。广大护理人员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整体护理实践模式。中西医结合护理、专科护理、社区护理、家庭护理及老年护理等迅速发展。
2008年,国务院颁布《护士条例》,当年5月12日正式实施。《护士条例》从护士的执业资格、权利义务、医疗机构的相关职责等多个方面对护理工作进行了规定。条例的制定从立法层面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的健康。
链接 世界卫生组织(WHO),是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是国际上最大的政府间卫生组织。1946年国际卫生大会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宪章》,1948年4月7日宣布成立。总部设在日内瓦。中国是该组织的创始国之一。1972年第25届世界卫生大会恢复中国的合法席位后,中国出席了该组织历届大会和地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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