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的自身防护
1.医护人员诊治、护理病人时衣帽整齐,为保证无菌或防止交叉感染必须戴口罩。
2.为防止血液、污染液体等可能造成交叉感染,操作时必须按程序使用防护用具,如:口罩、手套、防护镜、隔离衣等。
3.使用热力灭菌器、化学消毒剂、紫外线灯时应注意防护,以免造成烧伤、灼伤等。
4.疑有特殊细菌、病毒感染者必须按有关传染病法进行隔离、防护、转院、运送、消毒。
5.医护人员操作前后必须洗手或手消毒。
6.垃圾回收人员必须戴口罩、帽子和胶皮手套,穿隔离服,回收物品后和下班前要注意消毒清洁双手、沐浴。
(二)接种疫苗的规定
1.建议新职工检测肝功能及乙肝五项,化验结果乙肝表面抗体阴性者,建议接种乙肝疫苗。
2.已接种过乙肝疫苗的职工,建议于接种后第5年复查乙肝表面抗体,滴度低者,建议加强接种乙肝疫苗。
3.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健康受到损害。
(三)预防感染的紧急处理措施
1.医务人员在手术、注射中不慎接触澳抗阳性病人血清后应立即采取抗感染措施。
(1)局部清洁、消毒。
(2)24小时内注射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1支(400U),3~4周再加强注射1支(400U)。
(3)未接种过乙肝疫苗者建议在6小时内接种乙肝疫苗。
2.职工在工作中不慎外伤,应立即转相关科室进行伤口处理并注射破伤风抗毒素1支(1500U)。
3.医院职工如在医院公共食堂就餐后发生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应立即诊治;如群体发生消化道症状,应查明原因,切断传播途径。
4.职工如出现发热(体温38℃以上)、头痛、咳嗽、咳痰、胸痛等呼吸道症状,应检查血常规、拍摄X线胸片或透视,如不能确诊需转呼吸科或感染科进一步明确诊断。如群体发病应采取隔离、消毒措施,切断感染途径,及时分离病原体以明确诊断,有利治疗。
5.实验室专职负责HIV检测人员,每年检查一次HIV血清抗体,发现HIV阳性立即报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科,标本送疾控中心确认,必要时转传染病医院诊治。
6.凡确诊为传染病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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