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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站医院感染控制制度

时间:2023-05-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医院污水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得排出。处理后的污水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定期接受环保局检测。严格执行污水处理的各项操作规程。(六)每日在排放口测定余氯总浓度,上、下午各一次。有余氯测试装置的设备,参照说明进行。(七)接触池出口排放标准总余氯为3~10mg/L,粪大肠菌群≤5000MPN/L,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预处理标准总余氯为2~8mg/L,粪大肠菌群≤5000MPN/L。(八)定期对排放污水做有关病原检测。

(一)污水处理站的设计,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经环保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医院污水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得排出。处理后的污水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定期接受环保局检测。

(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包括污水水质特征及危害、消毒知识、职业防护、污水检测方法、仪器设备操作和日常维护等。严格执行污水处理的各项操作规程。

(四)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转,做好相关记录,包括运转时间、处理水量、消毒剂消耗量、余氯检测次数、检测结果等。

(五)设备出现故障时,采用人工投药的方法进行污水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每日在排放口测定余氯总浓度,上、下午各一次。采用间歇式消毒处理的,每日排放前监测。有余氯测试装置的设备,参照说明进行。

(七)接触池出口排放标准总余氯为3~10mg/L,粪大肠菌群≤5000MPN/L,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预处理标准总余氯为2~8mg/L,粪大肠菌群≤5000MPN/L。

(八)定期对排放污水做有关病原检测(如每月监测一次粪大肠菌群,每季度监测一次沙门菌,每半年监测一次志贺菌)。

(九)工作人员操作时做好个人防护,合理使用防护用品,重点做好手部和面部防护,落实手卫生的相关要求。

(十)相关记录清楚、完整,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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