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急诊医师经常会遇到感冒、腹泻等疾病,通过口服药物对症处理,即可自行好转、痊愈,但在医院经常见到患者主动要求输液治疗的情况;也有不负责的医师,无论患者年龄大小,去看什么病,也不论这病轻和重,都让患者输上几瓶液体,理由是这样康复快。而实际上,一般只有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才需要输液。
消化功能差,无法口服用药时。患有某些胃肠道疾病,如急性消化道出血、急性胰腺炎等需要禁食的疾病时;因某些胃肠道疾病,患者的吞咽、消化功能受到影响时;意识不清,不能口服药物时,需要静脉给药和进行肠外营养时。除了这些情况,如果患者在口服药物后,出现了明显的胃肠道反应,也需要在医师的指导下输液治疗。
外用药无效时。如果是皮肤局部的炎症,无发热、活动障碍等全身表现,可局部外用抗生素软膏。皮肤科常见的湿疹、单纯疱疹、局部皮肤过敏等疾病,都应该首选外用药物。因为通过输液到达皮肤局部的浓度低,不如通过局部用药效果好。如果皮肤病伴有严重的渗出,患者皮肤需要补液,或皮肤症状由其他内因引起,外用药不能达到相应效果时,也需要输液。
严重急症,口服药不能缓解时。腹泻次数不多、能进食的急性胃肠炎,牙周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泌尿道感染等病症,通过口服药物就可以缓解。而急性肺炎、急性脑膜脑炎、急性心力衰竭、急性呼吸衰竭、休克、突发脑卒中等疾病,吃药效果不明显,甚至症状加重时,或是腹泻、呕吐、出血较多,需要紧急补液时,就需要在医师的指导下实施静脉输液。
药物可能伤害组织、血管时。某些治疗肿瘤的化疗药,如果直接口服,可能伤害血管,甚至引起组织坏死。这时,可能需要通过锁骨下静脉穿刺、外周置入中心静脉导管等输液方式进行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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