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语:本证关键在于对“无阳”的理解。章虚谷以“汉文兜转法”解释此证此条,后世医家多相沿是说。老师提出不同见解,用仲景述脉述证的相对性分析此条,指出:脉微弱之“微”非言脉,属副词,即稍微之义。微弱,即脉微乏力而已,是与脉浮紧相对而言。而“无阳”亦非阳虚或阳亡,是相对“阳气重”的表实证而言,即表邪郁闭不重。
《伤寒论》原文,有被注家注成废话者。如第27条,章虚谷注云:“‘宜桂枝二越婢一汤’句,是接‘热多寒少’句来,今为煞句,是汉文兜转法也。若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何得再行发汗?仲景所以示人曰‘不可发汗’,宜作煞句读。经文了了,毫无纷论矣。”章氏主张把煞句这样掉换过去,也就成了“热多寒少,宜桂技二越婢一汤,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发汗。”诚然,这样一掉换,就“经文了了,毫无纷论矣”。但是在脉微弱,以至于无阳的情况下,那里还有主张发汗的医生?那么“不可发汗”三句,岂不成了废话?
汉文兜转法,我们则作为夹注看,在《伤寒论》中是有的。譬如第41条:“伤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气,咳而微喘,发热不渴,服汤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小青龙汤主之。”这条本因以“此寒去欲解也”作为煞句,今以“小青龙汤主之”作为煞句,是汉文兜转法也,若以“小青龙汤主之”句,接在“发热不渴”句下,把“服汤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作为煞句,也就“经文了了,毫无纷论矣”。
可是把“服汤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作为煞句,不但不是废话,而且承接上文,有很重要的鉴别价值。因为上一条的小青龙汤证,有“或渴”一证,本条文又提出“发热不渴”,而且发汗后之渴有属阳明者,因此必须注明,此“服汤已渴者”,并非水气之渴,亦非伤津化热之渴,而是“寒去欲解也。”
“废话”的定义是:废除掉了这些话之后,对于原意的理解、应用,毫无影响。“服汤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对于水气的病理,水气之渴或非水气之渴,有重要的参考、鉴别价值,所以不是废话。可是“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和“脉微弱者,此无阳也”,毫无共同之处,也用来作夹注看,岂不成了废话。
其实,“脉微弱者,此无阳也”并非废话。吴人驹说:“微,乃微甚之微,而非微细之微,但不过强耳。既曰热多,脉安得无阳?微者,表之阳邪微,故不可大发汗。这就是说,本条的脉微弱,是对太阳伤寒之脉浮紧,微微看弱,肤表之阳,被郁不重而言,故日“此无阳也”。吴氏这一见解,是很正确的。但他把“不可发汗”说成“不可大发汗”,则大可不必。因为“发汗”一词,在《伤寒论》中是指服麻、桂汤后须温覆发汗者而言,而桂枝二越婢一汤,是辛凉解表之剂,服后不需要温覆取汗,不属于发汗剂的范围。第25条“服桂枝汤,大汗出,脉洪大者。与桂枝汤如前法”。第26条是“服桂枝汤,大汗出后……脉洪大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为什么脉相同而方剂不同?
答:这两条只能说脉名同,其实病理不同,脉象也绝不会相同。第26条的主症是“大烦渴不解”,这是大汗伤津,阳明化热化燥,其脉是在化热之后才转为洪大。由于是热盛津伤,脉必洪大有力,故主以白虎加人参汤。而第25条是汗不如法,汗出之后即时脉转洪大,也没有烦渴等症,这是因为发汗太骤,未能从容驱邪,而桂枝的辛温鼓舞,使阳更浮,汗出液耗,导致阴更弱,才致成洪大。但这样的洪大,是来盛去衰,实际是浮弱的变脉,它和阳明化热之后拍拍而来,如水涨潮生按之有力的洪大,实际上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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