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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支持原则

时间:2023-05-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外科创伤并发休克的病员,则应待休克平稳后再予营养支持,否则将加重患者的代谢紊乱。肠外营养则通过周围静脉及中心静脉两种途径。应首选肠内营养,当胃肠功能紊乱而难以实施肠内营养时,应及早应用肠外营养。代谢营养支持应结合其他措施调理这些反应,不使之低下或过度,促进外科创伤修复。

1.评估营养状况 对于重度营养不良或营养预后指数>40的病员,应给予营养支持;对于中度营养不良、中度负氮平衡、免疫力相对缺乏者(皮敏抗原反应直径<5mm),亦应尽量给予营养支持;轻度营养不良者,一般可暂不给予营养支持。

2.急症手术病员 若营养不良系由外科疾病本身所致,如胃肠道慢性失血、大面积创面暴露,则疾病不解除,营养状况亦不易获得改善。对此类病员则应在手术后及早予以营养支持。外科创伤并发休克的病员,则应待休克平稳后再予营养支持,否则将加重患者的代谢紊乱。

3.总热量供应 除以上述25~30 kcal(105~125kJ)/(kg·d)外,还可以HB公式计算。有条件时最好以间接测热法(代谢车)测定热能需量。非蛋白热卡(糖、脂)∶氮(g)一般为150 kcal∶1g,严重创伤可达100 kcal∶1g。在非蛋白热卡中糖与脂肪比例尚未确定,有建议总热量中三种营养素比例为蛋白15%~20%、糖50%~65%、脂肪20%~30%。也有主张糖∶脂肪为1∶1,即如蛋白热卡占20%,则糖与脂肪热卡各占40%。看来,这三种营养素供应的比例还应与创伤及术前病况、创伤手术情况、创伤术后并发症等因素有关。输注葡萄糖速度一般不宜超过4mg/(kg·min),血糖超过11mmol/L时应酌情使用胰岛素,通常每输注4~5g葡萄糖可补充普通胰岛素1单位,应根据尿糖、血糖酌情调整之。脂肪乳剂输注速度最初宜慢0.5~1.0ml/(kg·h),0.5~1h后若无反应,可增至2ml/(kg·h)。

4.营养补充途径 不外乎肠内及肠外。胃肠内补充营养的常用方法是口服、管饲,有时也用胃造口、空肠造口。肠外营养则通过周围静脉及中心静脉两种途径。应首选肠内营养,当胃肠功能紊乱而难以实施肠内营养时,应及早应用肠外营养。肠内途径不能满足需求时,则应加用肠外营养(联合应用)。胃肠功能恢复,则可逐步过渡到完全应用肠内营养。

5.其他 外科创伤一般经历应激、缺血缺氧、感染等相互交叉的病变过程,释放一系列炎症递质,可引起脏器功能损害。代谢营养支持应结合其他措施调理这些反应,不使之低下或过度,促进外科创伤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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