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飞行各阶段发生飞行事故或迫降时造成的损伤皆称为飞机失事伤(aviation accident),或称飞行事故伤(aviation accident injury)。
【特点】 飞机失事时,由于飞机碰撞(包括飞机在空中相撞或坠机时同地面、水面或其他物体相撞)会产生强大的冲击力。这种冲击力系由于飞机遇到障碍物时,突然减速制动而引起。由于飞行动能非常大,因此,在飞机失事时,多数情况飞机上乘员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损伤,尤其是头部损伤,常较为严重。
飞机失事时,机上乘员常遭到3次碰撞,即第1次碰撞是在事故发生时,飞机乘员与座舱内壁及部件相撞;第2次碰撞是飞机突然停止运动瞬间,飞机乘员与座舱内壁和部件再次相撞;第3次碰撞是身体与安全限制系统之间的碰撞。前两次碰撞多发生在头面部及四肢,第3次碰撞损伤多发生在躯干和四肢。飞机失事中,以头部损伤的发生率最高,且后果最严重。冲击力对身体其他部位的损伤包括挫伤、软组织压碎伤、膜和器官的囊破裂以及脊柱损伤。其中胸腹腔的损伤如不及时救治常导致死亡。飞机失事伤损伤范围较广泛,由于身体与舱壁及舱内器件相撞,以及舱内起火等常导致复合伤。主要特点是:
1.损伤常呈多发性、伤情比较严重 飞机失事时,由于发生多次碰撞,可造成乘员多处受伤及同一部位重复受伤。因此伤情复杂,比较严重。
2.颅脑损伤发生率高 飞机失事伤中无颅脑损伤者很少,主要是第2次碰撞所致,是飞机失事伤中造成死亡的主要原因。常见损伤为颅脑冲击伤,严重时可造成特殊敏感区的不可逆损害。颅骨线性骨折及颅底骨折也较常见。
3.脊柱损伤多见 脊柱骨折常发生于垂直撞击力>20G时,部分为不稳定型骨折,少数可合并有脊髓损伤。在颈部处于屈曲位,头顶遭到冲击力打击时,可造成环椎前弓骨折或侧块垂直裂开,严重时可危及生命中枢。不同类型的飞机失事时所造成的脊柱损伤部位不尽相同。详见表37-3。
表37-3 飞行事故时不同型飞机所致脊柱损伤部位
4.肢体骨折 系飞机突然停止时,肢体与座舱壁或舱内前面部件相撞所致。以胫腓骨骨折发生率最高,其次为尺桡骨。
5.内脏损伤多为撕裂伤 内脏撕裂伤是由于飞机失事时,悬挂于体腔内的内脏器官受到剪力作用的结果。常见的主动脉撕裂伤,若抢救不及时常可致死。此外,约束带造成的肋骨骨折、膈肌破裂也时有所见。
6.烧伤或淹溺 飞机失事时,常发生舱内或飞机突然起火,造成身体暴露部位Ⅰ或Ⅱ度烧伤,甚至可因火势迅速蔓延来不及逃生而造成死亡。当飞机失事发生在水中时,救护常较困难,乘员常被淹溺致死。
总之,飞机失事伤常以范围广泛,多发伤和不可逆损伤发生率高为其特点。
【救治原则】
1.现场救治 飞机失事以着陆阶段发生率最高,大多发生在机场区域或附近。故机场地面救护组及救护车辆必须处于常备状态,一旦出事,立即赶往现场营救。另外,场站还要做好大型飞机失事造成大批伤员的救治准备。从组织指挥,人员分工合作,检诊把关到及时正确的治疗都要做到准备充分,实施有力,确保救治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现场救治主要包括:
(1)及时救护受伤飞行人员离机。对已迫降的飞机,应及时救护受伤飞行人员离机。救护车应停放在距飞机50m之外的飞机后方。救护人员迅速靠近飞机,将已准备好的登机梯放好(左右各1个),救护组两人从左右登机,打开座舱盖、关车、断氧、断开无线电、代偿服和抗荷服插头,断开氧导管插头,解开飞行员伞带、救生船扣环,收回飞行员双腿,将飞行员搬出飞机。一人保护,一人背下飞机,放入担架后送。
(2)迅速将伤员搬离飞机失事地点。将伤员救下飞机后,应尽快离开失事现场送往医疗所。
(3)针对伤情给予相应的紧急处治,如包扎伤口,止血,固定骨折等。特别要注意保持伤员呼吸道通畅。
2.早期治疗 飞机失事伤伤情复杂、严重,早期必须严密观察伤情变化,及时做出处治。
(1)对有休克者及时给予抗休克治疗。
(2)对颅脑损伤伴有颅内压增高者应给予脱水治疗,并严密观察伤情变化。对需要行颅骨减压或血肿清除的伤员,当来不及后送或无条件后送时,应及时行手术治疗。
(3)对胸腹伤伤员,要密切注意血压变化,对疑有活跃性出血者,经输血治疗病情仍不稳定时,应及时探查止血。
(4)对脊柱和四肢骨折,应妥善固定。对有脊髓受压表现者,应尽早实施椎管减压、脊髓探查术。对复位困难的闭合性骨折,可根据条件尽早实施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5)有条件时应尽早送专科医院治疗。
3.专科治疗 为减少受伤人员的伤残,对飞机失事伤应尽早进行专科治疗,尽最大可能恢复功能。具体治疗方法见本书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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